
您一定見過這樣的情況:在 Google 搜尋自己的名字或公司行號,第一個跳出來的不是官網,而是「詐騙」、「黑心」、「欠款」、「不負責任」等負面關鍵字,甚至直接連結到一篇論壇爆料、一則負面新聞。許多當事人的第一個反應是:「我又沒有做錯事,憑什麼搜尋引擎要這樣寫我?」接下來的念頭就是:「能不能花錢請人刪掉?」實際上,Google 對搜尋結果的刪除極度謹慎,光靠公關公司或「SEO 洗白」往往緩不濟急,真正能夠強制 Google 移除連結的關鍵文件,就是一份法院裁定書。
接下來這篇文章,會以台灣的法律環境和實務操作為基礎,從頭到尾說明「聲請法院裁定書來刪除 Google 負面關鍵字」的完整流程。為了讓有需要的人能夠按圖索驥,我們會把每個步驟拆解得很細,並加上相關的法律名詞解釋、應備文件清單、實務上的注意事項,以及最常被問到的十幾個問題。即使您已經請了律師,了解整體程序也會讓溝通更順暢,避免走冤枉路。
目錄
一、為什麼非得走法院裁定,Google 才願意刪?
Google 在全球各國處理「移除搜尋結果」的請求時,一直採取非常保守的態度。它的立場是:搜尋引擎只是忠實呈現網路上既有的公開內容,不負責審查內容真偽。因此,除非你直接找上刊登負面內容的網站站長,請他刪掉原始頁面,否則只要原始網頁還在,Google 就不會主動讓搜尋結果消失。
但有三種情況,Google 會願意介入:
- 內容明顯侵害著作權(依 DMCA 程序)。
- 內容涉及特定個人隱私資料,且符合個資保護法規(例如台灣《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請求刪除權)。
- 收到法院或其他主管機關依法核發的正式命令,要求移除特定網址。
大多數的「負面關鍵字」問題——例如被誣賴詐欺、被張貼不實攻擊文章、離職員工爆料、商業誹謗——既不屬於單純的個資外洩,也不是版權問題,Google 通常會要求你提出法院裁判書或裁定書,證明這些內容確實構成違法。也就是說,法院裁定書是你跟 Google 之間最直接的「強制語言」。
二、法律上的基礎:從個資法到被遺忘權的台灣實務
在台灣,最能支撐你請求 Google 刪除負面關鍵字的法律依據有兩大類:
1. 個人資料保護法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1 條規定,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當事人可以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資料。如果你的姓名、照片、聯絡方式等個人資料出現在某些網頁,且其公開已無正當性,就可以請求刪除。Google 曾被台灣法院認定在部分案件中須配合移除搜尋結果,否則可能違反個資法。
2. 民法侵害名譽權的防止與除去請求權
《民法》第 18 條及第 195 條賦予人格權受侵害時,可以請求法院除去侵害,並請求防止之。如果搜尋結果中的負面關鍵字造成你名譽持續被侵害,法院可以命 Google 移除此類連結,這就是「法院裁定書」最常見的用途。
3. 歐盟「被遺忘權」的影響
雖然台灣沒有明文規定「被遺忘權」,但近年來部分法院裁定已經隱含這個概念。例如有法官認為,當資訊已經過時、不再具公共利益,繼續被搜尋引擎無限傳播,對當事人顯失公平,因此要求 Google 移除特定關鍵字搜尋結果。這類裁定書一旦發出,就成為你與 Google 交涉的強大武器。
三、在走法院之前,你可以先做的三件事
聲請法院裁定曠日費時,而且有一定費用,所以在正式採取法律行動前,應該先完成下方準備,提高成功率。
1. 完整蒐證:把負面關鍵字的樣貌「定格」
- 關鍵字與搜尋結果截圖:記錄下輸入哪些關鍵字會跳出負面連結,包含搜尋建議(Autocomplete)的負面詞彙也要一併擷取。
- 目標網頁完整存檔:用網頁存檔工具(如 archive.is 或單機網頁存檔軟體)保存整個網頁,避免對方事後偷改內容。
- 證明損害的資料:因為這個負面關鍵字,你掉了多少客戶?被多少人誤解?只要有對話紀錄、營業額下降報表、客戶取消合作的信件,都盡量保留。
2. 先禮後兵:嘗試聯繫內容發佈者
很多時候,負面內容來自論壇匿名貼文、部落格、甚至競爭對手網站。你可以:
- 透過網站上的聯絡資訊或 WHOIS 查詢,發送正式存證信函,要求刪除。
- 如果對方不理會,這份存證信函和未獲回應的紀錄,將來在法院可以作為「已嘗試和平解決但無效」的佐證,有助於說服法官核發裁定。
3. 向 Google 提出初步申訴,留下記錄
針對某些明顯違反 Google 政策的內容,例如裸露、機密個資外洩,可以直接從 Google 的「移除內容」頁面申訴。即使被駁回,這份申訴記錄與 Google 的回覆,也能證明你已經透過平台機制尋求救濟無效,後續聲請法院裁定時更具正當性。
四、聲請法院裁定書的完整流程(拆解為六大步驟)
下面以「聲請定暫時狀態之處分」為例,說明如何向法院取得要求 Google 移除負面關鍵字的裁定書。為什麼是「定暫時狀態之處分」?因為一般民事訴訟一審可能就要半年到一年,判決確定更久,你的名譽等不了那麼久。定暫時狀態處分(俗稱假處分的一種)是暫時性、快速取得法律保護的手段,法院只要認為有急迫性、有重大損害的可能,就能先裁定 Google 暫時移除該搜尋結果,待後續訴訟確認。
步驟一:諮詢律師,確認請求權基礎與策略
法律程序不是兒戲,尤其是要對抗跨國企業 Google,聲請狀的品質直接影響成敗。建議找有處理過網路名譽、個資或智慧財產案件的律師。第一次諮詢時,請備齊蒐證資料,律師會幫你判斷:
- 適用的法律請求權(個資法、民法、甚至刑法妨害名譽的附帶民事請求)。
- 應該告誰?原始內容網站主?還是直接以 Google 為相對人?實務上可以向 Google 台灣(美商科高國際有限公司)提出。
- 有無邊境管轄問題(若網站伺服器在國外,台灣法院裁定能否拘束 Google 總部?過去經驗是,Google 為了維持在台營運,多半會尊重台灣法院的正式裁定)。
步驟二:撰寫「民事定暫時狀態處分聲請狀」
這份文件是整個程序的核心,必須包含以下區塊(律師會協助,但你也要知道內容方向):
- 聲請人(你)與相對人(Google 或原始網站)的完整資料。
- 聲請事項(你要法院裁定什麼):
- 明確寫出「相對人應將『特定關鍵字』之搜尋結果中,如附件所示之網址(URL 清單)予以移除、屏蔽或中斷連結。」
- 最好附上網址清單表格,每一筆對應到的負面關鍵字。
- 事實及理由:
- 描述負面內容如何不實或侵害權益。
- 證明「急迫性」:負面關鍵字已導致客戶詢問、營收下滑、精神痛苦。
- 說明為何不移除將造成難以回復的損害。
- 附上證據編號對照。
- 法律依據:引用相關法條。
- 證據附件:將截圖、存證信函、營收報表等標號附在後面。
步驟三:備妥證據,向法院遞狀
聲請狀連同所有證據,向管轄法院(通常是你居住地、或相對人營業所在地的法院)遞交。遞狀後會有案號,法院會訂出調查或訊問庭期。有些法官會直接書面審理,有些會傳雙方到庭說明。
下面這張表格整理出建議的證據清單:
| 證據類型 | 具體內容 | 用途 |
|---|---|---|
| 搜尋結果截圖 | 輸入關鍵字後出現的負面連結與文字摘要 | 證明負面內容確實出現在 Google 搜尋結果 |
| 原始網頁存檔 | 負面頁面的完整 HTML 或 PDF 備份 | 避免內容遭刪改,固定侵權事實 |
| 網站聯絡紀錄 | 曾向網站管理員要求刪除的 email、存證信函及對方回覆(或未回) | 證明已窮盡非訴訟途徑 |
| Google 申訴回覆 | Google 拒絕自主移除的電子郵件或系統回函 | 證明平台方拒絕處理 |
| 損害證明 | 客戶取消訂單的信件、營收比較報表、社群質疑留言截圖 | 證明急迫性與實際損害 |
| 身份或營業證明 | 個人身分證影本、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 | 確認聲請人適格 |
步驟四:法院審理與攻防重點
法官審理時,會特別注意以下幾點,你必須準備充分:
- 言論自由與名譽權的平衡:如果負面內容涉及公益(例如喬事的是政治人物或重大消費爭議),法院可能傾向保護言論。必須強調內容不實或已無公共性。
- 資訊的時效性:幾年前已解決的糾紛或已判決無罪的新聞,卻仍高掛搜尋結果,最容易說服法官採用「被遺忘權」的概念。
- Google 的角色:Google 律師可能主張自己只是中介平台,但你可以援引過往台灣法院曾要求 Google 移除的案例反駁。
- 移除的技術可行性:指明只需移除特定網址的連結,並非要求過濾關鍵字,避免對 Google 造成過大負擔。
通常在遞狀後一到兩個月內,法院會作出裁定。如果情況緊急,你可以聲請「緊急處理」,部分法院可在數週內完成。
步驟五:取得裁定書,立即送達 Google
一旦拿到法院裁定書(上面有法院大印與案號),正本自己留存,影本或掃描檔提供給 Google。Google 提供專門的「因法律要求移除內容」提交通道,你可以從 Google 說明中心找到「提交法律要求以移除內容」表單。該表單中需要填寫:
- 你的聯絡資訊。
- 法院裁定書的 PDF 檔案(須清晰且包含所有頁面)。
- 明確指出要移除的網址清單(必須和裁定書中列出的網址一致)。
- 說明這是法院命令 Google 移除的操作。
送交後,Google 法務團隊通常會在數週內回覆,確認是否依裁定執行。多數情況下,只要裁定書格式正確、無明顯牴觸大環境法律,Google 會配合移除台灣網域的搜尋結果。有時他們會進一步要求補充翻譯文件,或要求將裁定書公證,需耐心配合。
步驟六:確認移除成果與持續監控
Google 執行移除後,你自己要用無痕模式或不同 IP 確認:原負面關鍵字是否已搜不到該連結。移除的範圍通常是 Google 搜尋的特定網址,但若內容被轉載到其他網站,就需要針對新網址再走一次流程。另外也要監測一段時間,避免負面內容用另一種形式死灰復燃。
五、不同負面內容類型,處理上有何差異?
| 內容類型 | 處理難度 | 法院裁定關鍵點 | 備註 |
|---|---|---|---|
| 不實謠言/誹謗文章 | 中高 | 需證明不實,若已提告刑事妨害名譽,附上起訴書或判決書當證據。 | 法院裁定通常能明確要求移除。 |
| 過時新聞報導(已獲不起訴或無罪) | 高 | 須強調「公共利益已不存在」、「當事人更生理應受保護」。新聞自由是最大阻力。 | 要求媒體刪除報導極難,但可要求 Google 移除搜尋連結。 |
| 論壇匿名負評(Mobile01、PTT、Dcard) | 中等 | 先向平台要求刪除,若平台不理,可同時將平台列為相對人。 | 有些平台收到法院裁定後會配合,但裁定對境外論壇效力有限。 |
| 洩漏個資(地址、電話、身份證號) | 低 | 個資法保護強,法院支持度高、處理速度快。 | 可直接先向 Google 申訴,不一定需要走到裁定。 |
| 商業糾紛衍生的負面關鍵字 | 中 | 必須證明已逾越合理評論範圍,或對方有惡意散布不實資訊。 | 若能取得民事勝訴判決,對裁定更有利。 |
六、費用、時間與風險:現實的成本估算
走法院裁定書這條路,不是按下一個按鈕就能解決,它是一場有經濟成本與心理壓力的法律行動。下面以表格呈現你可能要面對的實際狀況:
| 項目 | 內容 | 時間/金額範圍 | 附註 |
|---|---|---|---|
| 律師諮詢費 | 首次諮詢評估案件 | 約新臺幣 3,000 ~ 8,000 元/小時 | 多數律師事務所可先電話初談。 |
| 律師撰寫聲請狀與代理 | 整個聲請程序代理 | 約新臺幣 50,000 ~ 120,000 元(視複雜度) | 包含蒐證整理、策略討論。 |
| 法院裁判費 | 定暫時狀態處分之聲請費 | 約新臺幣 1,000 ~ 3,000 元 | 非財產權訴訟,費用較低。 |
| 時間成本(一般程序) | 從遞狀到拿到裁定 | 約 1.5 ~ 3 個月 | 不含後續 Google 審核時間。 |
| Google 審核 | 提交裁定書到實際移除 | 約 2 週 ~ 1.5 個月 | 可能被要求補件。 |
| 失敗風險 | 法院駁回聲請 | 已支出費用可能無法回收 | 可再提抗告。 |
| 芭芭拉史翠珊效應 | 提告過程被媒體報導,反而引起大眾關注,讓負面關鍵字傳更廣 | 風險極高 | 必須嚴格控制消息,低調進行。 |
這個費用表會讓很多人倒抽一口氣,但如果你面臨的是企業生存危機、個人職涯毀滅性的打擊,比較起損失,走法院裁定還是一條值得的路。
七、常見問題(FAQ)
以下整理了在實務諮詢中,最常遇到需要釐清的問題,供您參考:
Q1:只要拿到法院裁定書,Google 就一定會移除負面關鍵字嗎?
不一定百分百,但成功率極高。 只要裁定書的內容合法、格式完整,且移除目標明確,Google 基於對台灣司法管轄權的尊重,多半會配合。不過,如果裁定書本身有瑕疵(如對象錯誤、未合法送達),或被 Google 認定與其全球內容政策有重大衝突,可能會先要求補正甚至提出異議,這時就需要律師進一步處理。
Q2:我能不能自己寫狀紙聲請,不請律師?
可以,但不建議。 法律程序允許你自己當訴訟代理人,但民事定暫時狀態處分的狀紙需要清楚表達「急迫性」、「難以回復的損害」以及精準的法律上請求,任何一個環節的論述不夠嚴謹都可能被駁回。如果你有法律背景,可以試試看;但對一般民眾來說,花錢請律師反而能避免重跑流程,省下更多成本。
Q3:從聲請到 Google 真正移除,需要多久?
在一切順利且法院未要求補件的情況下,大約 2 到 4 個月。但如果遇到相對人(Google 或原始內容網站)抗辯、法官要求調查證據,就可能拉長到半年。時間也是成本,所以遞狀前的準備越完整越好。
Q4:如果負面內容是「真實的」,還有救嗎?
要看情況。如果是過時的犯罪紀錄、已受完刑罰且與公共利益不再相關,可以主張「被遺忘權」。但若是正在進行的重大消費者糾紛、或涉及公眾人物的可受公評事項,法院幾乎不可能准許移除。法院不是用來消滅真相的工具,而是平衡名譽與言論自由。
Q5:Google 移除後,該連結的頁面還是存在嗎?
原始網頁仍然存在,只是從 Google 搜尋結果中消失,也就是使用者輸入關鍵字找不到這頁,但如果直接輸入該網址仍可瀏覽。要徹底讓網頁消失,必須找網站管理者刪除內容,這又是另一條法律途徑(例如告網站站長請求刪除)。
Q6:可以只刪除 Google 搜尋建議(Autocomplete)中的負面關鍵字嗎?
可以,但程序不同。搜尋建議是 Google 演算法自動產生的,你可以向 Google 提出「搜尋建議移除申訴」,附上證明該建議涉及誹謗、仇恨言論或個資侵害的資料,不一定需要法院裁定。若申訴被駁回,再考慮透過法院裁定加強力道。
Q7:聲請對象應該寫「Google 台灣」還是「美國總部」?
在台灣的實務上,相對人通常列為「美商科高國際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或直接「Google LLC」,可以兩個都列。台灣分公司是 Google 在台的法律主體,送達與執行較方便。律師會幫你用最穩妥的方式撰寫,確保裁定能有效拘束到能執行移除的那個單位。
Q8:法院裁定書的強制力期限是多久?
定暫時狀態之處分,通常會約定直到「本案訴訟判決確定」或「雙方另達成和解」為止。如果不想再繼續進行後面的正式訴訟,有些當事人會選擇在 Google 移除後與對方和解並撤回案件,但風險是若未來對方反悔,可能又要重來一次。實務上很多人選擇拿到裁定並執行完畢後,低調結案。
Q9:為什麼公眾人物或知名企業的負面關鍵字特別難刪?
因為法院會更嚴格審查「公共利益」與「言論自由」。公眾人物或知名品牌被認定「自願進入公眾領域」,需要容忍較多的外界檢視,除非內容有明顯不實或出於惡意,否則法院核發裁定的機率較低。這也是為什麼對於企業來說,建立長期的正面內容,比只想刪除負面關鍵字更加實際。
Q10:除了法院裁定,還有沒有其他能加速移除的方法?
可以同時多軌進行:
- 用 SEO 技巧讓正面內容的排名提升、蓋過負面文章。
- 購買正面新聞或開設更多社群媒體帳號,讓搜尋結果頁面豐富化。
- 找網站主協商付費刪文(但有法律風險,若涉及恐嚇取財或湮滅證據則不可碰)。
但這些方法都無法「強制」讓 Google 移除特定連結,效果較慢,只能當補助手段。
Q11:法院裁定可以要求 Google 移除整個關鍵字嗎?
技術上很難。 法院不會命令 Google 全面封鎖某個關鍵字,因為那會波及到合法的網頁,構成言論審查。法院裁定通常是針對「特定網址的連結」,而不是「讓某關鍵字搜不出任何東西」。因此,負面關鍵字本身還是可能存在於搜尋建議或其他無關網頁的描述中,只能針對每個有害連結各個擊破。
Q12:費用花了,結果後來文章又被轉貼到其他網站,怎麼辦?
這就是網路的特性。你必須將新出現的侵權網址再次進行同樣的蒐證、聲請程序。一個比較省錢的做法是:拿到第一份法院裁定書後,嘗試以該裁定書向各大平台(Facebook、論壇、影音平台)要求下架相同內容,有些平台會因為已有法院認定,願意配合移除。
結語:刪除負面關鍵字只是一時,長期信任才是根本
經過完整流程的分析,你一定感覺到,想要從 Google 上抹去負面關鍵字,是一條漫長、昂貴且需要充分法律嚴謹性的道路。法院裁定書的確是現行手段中最有強制力的武器,但它並非萬能,尤其面對多變的網路生態、海外伺服器、媒體新聞報導時,往往會遇到許多阻礙。
更重要的是,許多情況下,負面關鍵字的出現,本身就是一個企業或個人信譽危機的警訊。如果你只是刪掉 Google 搜尋結果,卻不改善被抱怨的服務品質、不解釋誤會,同樣的負評還是會在 LINE 群組、Podcast 或線下口耳相傳中發酵。與其把全部精力放在「讓東西消失」,更聰明的方式是:一邊透過法律移除惡意或不實的內容,一邊有策略地產出大量正面的、有價值的資訊,長期累積你的數位資產。 當 Google 搜尋第一頁充滿你的良善事蹟、專業分享和好評,偶發的負面關鍵字就會變得無關痛癢。
希望這份完整的流程說明能成為你解決問題的起點,也提醒所有正在看這篇文章的朋友:網路上的名譽需要平時養成,遇到攻擊時冷靜應對,循法律正當程序,才能站得住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