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在FB社團發文誹謗,律師教你如何寫存證信函及後續法律行動

被人在FB社團發文誹謗,律師教你如何寫存證信函及後續法律行動
在數位時代,社群平台已成為人們生活的一部分,Facebook(FB)社團更是許多人交流資訊、分享生活的重要場域。然而,當匿名性或情緒性發言失去控制時,FB社團也可能成為誹謗、侮辱的溫床。如果你發現自己被人在FB社團發文誹謗,名譽受損,心中必定充滿憤怒與無助。本文將以法律專業角度,詳細解析如何透過存證信函及後續法律行動,有效維護自身權益。
第一步:冷靜評估與證據保全
當發現被誹謗時,首要任務不是憤怒回擊,而是冷靜下來進行系統性處理。法律行動的成敗,關鍵在於證據是否完整。請立即執行以下步驟:
1. 完整截圖與錄影:
- 使用「螢幕截圖」功能保存誹謗貼文,務必包含「發布日期、時間、發布者姓名、社團名稱」等資訊。
- 建議同時用「手機錄影」方式,從開啟網頁到顯示貼文全程錄製,以防對方主張截圖偽造。
- 若貼文下方有留言、按讚、分享等互動,也需一併保存,這些都能證明誹謗言論的散布程度。
2. 記錄網路位址:
- 複製貼文的「完整網址」(URL),這能幫助律師或法院快速定位爭議內容。
3. 查證發布者身分:
- 點擊發布者個人檔案,截圖其公開資訊。若對方使用假帳號,仍需保存現有資料,後續可透過法律程序要求Facebook提供註冊資訊。
- 注意社團管理員是否介入處理,保存任何管理員回應或處置記錄。
4. 評估損害程度:
- 觀察貼文的擴散情況:有多少人按讚、留言、分享?
- 是否已有共同朋友或熟人看到貼文並向你詢問?
- 若涉及商業誹謗,是否已造成客戶流失或合作機會喪失?
5. 避免不當回應:
- 切勿在情緒激動下公開回擊,這可能使衝突升級或讓你自己陷入法律風險。
- 暫時不要直接與發布者私下爭吵,除非你打算進行有錄音的調解對話。
第二步:理解誹謗罪的法律要件
在台灣,誹謗行為主要涉及《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與第310條「誹謗罪」。兩者區別在於:
公然侮辱罪:指在公開場合以粗鄙言語、動作等侮辱他人,損害他人名譽,但未涉及「具體事實陳述」。例如在FB社團罵人「無恥混蛋」即可能構成。
誹謗罪:指散布足以損害他人名譽的「具體事實」。例如在FB社團發文指稱「某某店家使用過期原料」,若內容不實,即可能構成誹謗。
關鍵要件包括:
- 言論具有「散布於眾」的意圖與事實
- 內容足以損害他人名譽
- 涉及「事實陳述」而非單純意見表達
- 通常不實言論才構成犯罪(但例外情形下,真實言論也可能觸法)
《刑法》第310條第3項規定:「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這意味著,如果對方能證明所言為真,且與公共利益相關,可能免責。但實務上,證明「真實性」的責任在被告,且標準嚴格。
此外,《民法》第184條、第195條也提供名譽權受侵害的民事求償依據,可請求財產損害賠償(如商譽損失)與精神慰撫金。
第三步:撰寫存證信函—你的法律警告燈號
存證信函是正式法律程序前的關鍵一步,目的在於:
- 正式告知對方其行為已違法
- 要求限期採取補救措施(刪文、道歉等)
- 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 建立後續訴訟的有利證據
存證信函撰寫要領:
1. 正確格式與寄送方式:
- 使用郵局製式存證信函用紙(或自行打印相同格式)
- 一式三份(寄件人、收件人、郵局各存一份)
- 透過郵局掛號寄出,保留掛號回執
- 收件人地址應盡量明確,若不知對方住址,可先寄至其戶籍地(可向戶政機關申請查詢)
2. 內容結構與技巧:
第一部分:基本資料
- 明確寫明寄件人(你)與收件人(發布者)的姓名、地址
- 若發布者身分不明,可寫「於FB社團『○○社團』發布誹謗言論之人士」
- 註明存證信函編號與頁數
第二部分:事實陳述
- 冷靜、客觀描述事件經過
- 註明誹謗貼文發布的「確切時間、社團名稱、貼文內容摘要」
- 引用具體內容,但避免重複誹謗言詞本身(可用「指稱本人……等不實內容」帶過)
- 說明該言論的散布情況(如多少人瀏覽、互動)
- 強調言論不實性及對你造成的損害
第三部分:法律主張
- 明確指出對方行為可能違反《刑法》第310條誹謗罪及《民法》第184、195條
- 引用相關法條,展現你的法律認知
第四部分:具體要求
- 要求對方在「收到信函後3-5日內」採取行動
- 行動應包括:
(1) 刪除所有誹謗貼文及相關留言
(2) 在相同社團發布同等顯眼位置的道歉聲明,並保留至少7日
(3) 承諾不再有類似行為 - 若涉及商業損害,可要求初步賠償金額
第五部分:後果警告
- 明確告知若期限內未完成要求,將立即提起刑事告訴與民事訴訟
- 強調將追究一切法律責任,包括可能的刑責與更高額賠償
3. 語氣掌握:
- 保持嚴肅、正式、堅定但不情緒化的語氣
- 避免威脅、辱罵字眼,以免降低信函的法律效力
- 展現「先禮後兵」的態度,為後續法律行動鋪墊
存證信函範例(節錄):
存證信函 編號:001 頁數:共2頁 寄件人:王大明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山路100號 收件人:陳小美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200號 主旨:請於期限內刪除Facebook不實貼文並公開道歉,以免法律追訴 一、台端於民國113年6月15日上午10時23分許,在Facebook社團「台北美食討論區」發布標題為「黑心店家!王大明的餐廳使用地溝油」之貼文,指稱本人經營之「大明餐廳」使用非法原料等不實內容。該貼文迄今已獲超過300次按讚、50次分享,嚴重損害本人及餐廳商譽。 二、台端所述內容完全與事實不符,本人餐廳所有原料均依法採購並保留完整進貨憑證。台端未經查證即散布不實言論,已觸犯《刑法》第310條誹謗罪及《民法》第184條、第195條侵害名譽權之規定。 三、現要求台端於收到本函後三日內完成以下事項: (1)立即刪除前述Facebook貼文及所有相關留言 (2)於同一社團發布篇幅相當、位置顯眼之道歉聲明,說明前貼文內容不實,並向本人致歉,該聲明應保留至少七日 (3)書面承諾不再對本人為任何誹謗行為 四、若台端未於期限內履行上述要求,本人將立即委請律師提起刑事告訴及民事損害賠償訴訟,追究台端之法律責任絕不寬貸。 五、本存證信函副本將留存郵局及本人處作為證據。
第四步:後續法律行動策略
若對方在存證信函期限內毫無回應或拒絕配合,你就需要啟動正式法律程序。以下是可能的行動選項:
選項一:刑事告訴(誹謗罪)
- 優點:由檢察官主動偵查,警察可調取FB帳戶資料;可能對被告造成較大壓力;若成立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 程序:
- 攜帶證據(截圖、錄影、存證信函副本、掛號回執等)至「犯罪地」或「被告住所地」警察局或地檢署提出告訴。
- 「犯罪地」包括:你的住所地(因名譽損害結果發生地)、被告住所地、FB伺服器所在地等,實務上常接受告訴人住所地管轄。
- 告訴乃論罪,需在知悉犯人時起六個月內提出。
- 檢察官偵查後若起訴,案件進入法院審理。
選項二:民事訴訟(損害賠償)
- 優點:可請求金錢賠償(包括商譽損失與精神慰撫金);可要求「回復名譽」處分(如登報道歉);舉證責任較刑事輕。
- 程序:
- 委任律師或自行向「被告住所地」或「侵權行為地」地方法院提起訴訟。
- 需具體計算損失金額:精神慰撫金通常考量雙方身分、地位、加害程度,一般案例約在數萬元至數十萬元;商譽損失需有證據(如營業額下降報表)。
- 可聲請「假處分」要求FB暫時移除貼文,但實務上較難獲准。
- 民事請求權時效為知悉時起二年或行為時起十年。
選項三: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 在刑事訴訟程序中一併提起民事賠償請求,可免繳裁判費,是實務上常見策略。
- 需在刑事案件「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提出。
選項四:向Facebook申訴
- 同步向Facebook檢舉違反「社群守則」的貼文,要求移除。
- 提供具體連結與理由,FB若認定屬實可能移除內容或停權帳號。
- 但此為平台自律措施,不影響法律權利行使。
第五步:實務挑戰與因應策略
挑戰一:匿名帳號難以追查
- 對方可能使用假帳號,增加追訴難度。
- 因應:
- 刑事告訴後,檢察官可發函要求Facebook提供帳號註冊資料(通常需透過司法互助,耗時較長)。
- 若對方透過台灣IP位址發文,可聲請法院向網路服務提供商(ISP)調取資料。
- 觀察帳號是否有其他線索(如好友名單、其他貼文透露的個人資訊)。
挑戰二:對方主張「言論自由」或「可受公評之事」
- 被告常抗辯其評論屬「合理懷疑」或「公共利益」。
- 因應:
- 強調誹謗內容是「虛偽事實」而非「意見表達」。
- 若涉及公眾人物或公共利益議題,法院審查標準較寬鬆,但你仍可主張對方未盡合理查證義務。
- 準備證據證明對方有「真實惡意」(明知不實或漠視真偽)。
挑戰三:損害難以量化
- 名譽損害不易用金錢衡量,影響賠償金額。
- 因應:
- 收集具體損害證據:客戶退單記錄、合作取消信件、親友詢問截圖等。
- 精神科就診記錄(若因事件導致焦慮、失眠等)。
- 參考類似案例判決金額,提出合理請求。
挑戰四:訴訟時間漫長
- 法律程序可能耗時數月甚至數年。
- 因應:
- 刑事告訴較民事訴訟快速,可先透過刑事施壓。
- 考慮在訴訟過程中尋求調解,快速解決爭議。
- 存證信函階段就設定合理要求,提高早期和解機會。
第六步:預防未來誹謗的建議
1. 個人資訊保護:
- 謹慎管理FB隱私設定,限制陌生人存取你的個人資訊。
- 避免在公開社團透露過多私人細節,減少被攻擊素材。
2. 網路互動原則:
- 在網路討論保持理性,避免激烈爭執引發報復。
- 若遇批評,可先私訊溝通,避免公開衝突升級。
3. 定期自我檢索:
- 偶爾用自己姓名、店名搜尋,及早發現不當言論。
- 設定Google快訊,當網路出現你姓名時接收通知。
4. 證據保存習慣:
- 遇到任何潛在誹謗言論,立即截圖保存,不論當時是否打算提告。
- 了解基本法律知識,知道紅線在哪裡。
5. 建立良好數位聲譽:
- 主動發布正面內容,讓搜尋結果首頁充滿你自己控制的資訊。
- 經營官方社群帳號,建立權威形象。
結語:捍衛名譽的理性之道
在FB社團遭受誹謗,感受絕不好受。但現代法律已提供相當完整的保護機制。從冷靜保存證據、發出嚴正存證信函,到必要時啟動法律程序,每一步都是理性捍衛自身權益的過程。記住,法律行動不僅是為了懲罰對方或獲得賠償,更是為了澄清事實、恢復名譽,並向社會傳達「不實言論需負責任」的訊息。
每個人都該為自己的言論負責,尤其在匿名性高的網路世界。如果你正面臨這樣的困境,請理解你並非孤單,法律站在你這一邊。透過正確步驟,你完全可以有效反擊誹謗,重建受損的名譽尊嚴。最後建議,若案情複雜或涉及重大利益,仍應諮詢專業律師,量身打造最適合你的法律策略。
(本文內容為一般性法律知識分享,不構成特定案件法律意見。個案情況不同,請諮詢專業律師獲得具體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