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除 Google 負面關鍵字,法院裁定書的申請流程

您一定見過這樣的情況:在 Google 搜尋自己的名字或公司行號,第一個跳出來的不是官網,而是「詐騙」、「黑心」、「欠款」、「不負責任」等負面關鍵字,甚至直接連結到一篇論壇爆料、一則負面新聞。許多當事人的第一個反應是:「我又沒有做錯事,憑什麼搜尋引擎要這樣寫我?」接下來的念頭就是:「能不能花錢請人刪掉?」實際上,Google 對搜尋結果的刪除極度謹慎,光靠公關公司或「SEO 洗白」往往緩不濟急,真正能夠強制 Google 移除連結的關鍵文件,就是一份法院裁定書。

接下來這篇文章,會以台灣的法律環境和實務操作為基礎,從頭到尾說明「聲請法院裁定書來刪除 Google 負面關鍵字」的完整流程。為了讓有需要的人能夠按圖索驥,我們會把每個步驟拆解得很細,並加上相關的法律名詞解釋、應備文件清單、實務上的注意事項,以及最常被問到的十幾個問題。即使您已經請了律師,了解整體程序也會讓溝通更順暢,避免走冤枉路。


一、為什麼非得走法院裁定,Google 才願意刪?

Google 在全球各國處理「移除搜尋結果」的請求時,一直採取非常保守的態度。它的立場是:搜尋引擎只是忠實呈現網路上既有的公開內容,不負責審查內容真偽。因此,除非你直接找上刊登負面內容的網站站長,請他刪掉原始頁面,否則只要原始網頁還在,Google 就不會主動讓搜尋結果消失。

但有三種情況,Google 會願意介入:

  1. 內容明顯侵害著作權(依 DMCA 程序)。
  2. 內容涉及特定個人隱私資料,且符合個資保護法規(例如台灣《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請求刪除權)。
  3. 收到法院或其他主管機關依法核發的正式命令,要求移除特定網址。

大多數的「負面關鍵字」問題——例如被誣賴詐欺、被張貼不實攻擊文章、離職員工爆料、商業誹謗——既不屬於單純的個資外洩,也不是版權問題,Google 通常會要求你提出法院裁判書或裁定書,證明這些內容確實構成違法。也就是說,法院裁定書是你跟 Google 之間最直接的「強制語言」。


二、法律上的基礎:從個資法到被遺忘權的台灣實務

在台灣,最能支撐你請求 Google 刪除負面關鍵字的法律依據有兩大類:

1. 個人資料保護法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1 條規定,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當事人可以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資料。如果你的姓名、照片、聯絡方式等個人資料出現在某些網頁,且其公開已無正當性,就可以請求刪除。Google 曾被台灣法院認定在部分案件中須配合移除搜尋結果,否則可能違反個資法。

2. 民法侵害名譽權的防止與除去請求權

《民法》第 18 條及第 195 條賦予人格權受侵害時,可以請求法院除去侵害,並請求防止之。如果搜尋結果中的負面關鍵字造成你名譽持續被侵害,法院可以命 Google 移除此類連結,這就是「法院裁定書」最常見的用途。

3. 歐盟「被遺忘權」的影響

雖然台灣沒有明文規定「被遺忘權」,但近年來部分法院裁定已經隱含這個概念。例如有法官認為,當資訊已經過時、不再具公共利益,繼續被搜尋引擎無限傳播,對當事人顯失公平,因此要求 Google 移除特定關鍵字搜尋結果。這類裁定書一旦發出,就成為你與 Google 交涉的強大武器。


三、在走法院之前,你可以先做的三件事

聲請法院裁定曠日費時,而且有一定費用,所以在正式採取法律行動前,應該先完成下方準備,提高成功率。

1. 完整蒐證:把負面關鍵字的樣貌「定格」

  • 關鍵字與搜尋結果截圖:記錄下輸入哪些關鍵字會跳出負面連結,包含搜尋建議(Autocomplete)的負面詞彙也要一併擷取。
  • 目標網頁完整存檔:用網頁存檔工具(如 archive.is 或單機網頁存檔軟體)保存整個網頁,避免對方事後偷改內容。
  • 證明損害的資料:因為這個負面關鍵字,你掉了多少客戶?被多少人誤解?只要有對話紀錄、營業額下降報表、客戶取消合作的信件,都盡量保留。

2. 先禮後兵:嘗試聯繫內容發佈者

很多時候,負面內容來自論壇匿名貼文、部落格、甚至競爭對手網站。你可以:

  • 透過網站上的聯絡資訊或 WHOIS 查詢,發送正式存證信函,要求刪除。
  • 如果對方不理會,這份存證信函和未獲回應的紀錄,將來在法院可以作為「已嘗試和平解決但無效」的佐證,有助於說服法官核發裁定。

3. 向 Google 提出初步申訴,留下記錄

針對某些明顯違反 Google 政策的內容,例如裸露、機密個資外洩,可以直接從 Google 的「移除內容」頁面申訴。即使被駁回,這份申訴記錄與 Google 的回覆,也能證明你已經透過平台機制尋求救濟無效,後續聲請法院裁定時更具正當性。


四、聲請法院裁定書的完整流程(拆解為六大步驟)

下面以「聲請定暫時狀態之處分」為例,說明如何向法院取得要求 Google 移除負面關鍵字的裁定書。為什麼是「定暫時狀態之處分」?因為一般民事訴訟一審可能就要半年到一年,判決確定更久,你的名譽等不了那麼久。定暫時狀態處分(俗稱假處分的一種)是暫時性、快速取得法律保護的手段,法院只要認為有急迫性、有重大損害的可能,就能先裁定 Google 暫時移除該搜尋結果,待後續訴訟確認。

步驟一:諮詢律師,確認請求權基礎與策略

法律程序不是兒戲,尤其是要對抗跨國企業 Google,聲請狀的品質直接影響成敗。建議找有處理過網路名譽、個資或智慧財產案件的律師。第一次諮詢時,請備齊蒐證資料,律師會幫你判斷:

  • 適用的法律請求權(個資法、民法、甚至刑法妨害名譽的附帶民事請求)。
  • 應該告誰?原始內容網站主?還是直接以 Google 為相對人?實務上可以向 Google 台灣(美商科高國際有限公司)提出。
  • 有無邊境管轄問題(若網站伺服器在國外,台灣法院裁定能否拘束 Google 總部?過去經驗是,Google 為了維持在台營運,多半會尊重台灣法院的正式裁定)。

步驟二:撰寫「民事定暫時狀態處分聲請狀」

這份文件是整個程序的核心,必須包含以下區塊(律師會協助,但你也要知道內容方向):

  • 聲請人(你)與相對人(Google 或原始網站)的完整資料
  • 聲請事項(你要法院裁定什麼)
    • 明確寫出「相對人應將『特定關鍵字』之搜尋結果中,如附件所示之網址(URL 清單)予以移除、屏蔽或中斷連結。」
    • 最好附上網址清單表格,每一筆對應到的負面關鍵字。
  • 事實及理由
    • 描述負面內容如何不實或侵害權益。
    • 證明「急迫性」:負面關鍵字已導致客戶詢問、營收下滑、精神痛苦。
    • 說明為何不移除將造成難以回復的損害。
    • 附上證據編號對照。
  • 法律依據:引用相關法條。
  • 證據附件:將截圖、存證信函、營收報表等標號附在後面。

步驟三:備妥證據,向法院遞狀

聲請狀連同所有證據,向管轄法院(通常是你居住地、或相對人營業所在地的法院)遞交。遞狀後會有案號,法院會訂出調查或訊問庭期。有些法官會直接書面審理,有些會傳雙方到庭說明。

下面這張表格整理出建議的證據清單:

證據類型具體內容用途
搜尋結果截圖輸入關鍵字後出現的負面連結與文字摘要證明負面內容確實出現在 Google 搜尋結果
原始網頁存檔負面頁面的完整 HTML 或 PDF 備份避免內容遭刪改,固定侵權事實
網站聯絡紀錄曾向網站管理員要求刪除的 email、存證信函及對方回覆(或未回)證明已窮盡非訴訟途徑
Google 申訴回覆Google 拒絕自主移除的電子郵件或系統回函證明平台方拒絕處理
損害證明客戶取消訂單的信件、營收比較報表、社群質疑留言截圖證明急迫性與實際損害
身份或營業證明個人身分證影本、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確認聲請人適格

步驟四:法院審理與攻防重點

法官審理時,會特別注意以下幾點,你必須準備充分:

  • 言論自由與名譽權的平衡:如果負面內容涉及公益(例如喬事的是政治人物或重大消費爭議),法院可能傾向保護言論。必須強調內容不實或已無公共性。
  • 資訊的時效性:幾年前已解決的糾紛或已判決無罪的新聞,卻仍高掛搜尋結果,最容易說服法官採用「被遺忘權」的概念。
  • Google 的角色:Google 律師可能主張自己只是中介平台,但你可以援引過往台灣法院曾要求 Google 移除的案例反駁。
  • 移除的技術可行性:指明只需移除特定網址的連結,並非要求過濾關鍵字,避免對 Google 造成過大負擔。

通常在遞狀後一到兩個月內,法院會作出裁定。如果情況緊急,你可以聲請「緊急處理」,部分法院可在數週內完成。

步驟五:取得裁定書,立即送達 Google

一旦拿到法院裁定書(上面有法院大印與案號),正本自己留存,影本或掃描檔提供給 Google。Google 提供專門的「因法律要求移除內容」提交通道,你可以從 Google 說明中心找到「提交法律要求以移除內容」表單。該表單中需要填寫:

  • 你的聯絡資訊。
  • 法院裁定書的 PDF 檔案(須清晰且包含所有頁面)。
  • 明確指出要移除的網址清單(必須和裁定書中列出的網址一致)。
  • 說明這是法院命令 Google 移除的操作。

送交後,Google 法務團隊通常會在數週內回覆,確認是否依裁定執行。多數情況下,只要裁定書格式正確、無明顯牴觸大環境法律,Google 會配合移除台灣網域的搜尋結果。有時他們會進一步要求補充翻譯文件,或要求將裁定書公證,需耐心配合。

步驟六:確認移除成果與持續監控

Google 執行移除後,你自己要用無痕模式或不同 IP 確認:原負面關鍵字是否已搜不到該連結。移除的範圍通常是 Google 搜尋的特定網址,但若內容被轉載到其他網站,就需要針對新網址再走一次流程。另外也要監測一段時間,避免負面內容用另一種形式死灰復燃。


五、不同負面內容類型,處理上有何差異?

內容類型處理難度法院裁定關鍵點備註
不實謠言/誹謗文章中高需證明不實,若已提告刑事妨害名譽,附上起訴書或判決書當證據。法院裁定通常能明確要求移除。
過時新聞報導(已獲不起訴或無罪)須強調「公共利益已不存在」、「當事人更生理應受保護」。新聞自由是最大阻力。要求媒體刪除報導極難,但可要求 Google 移除搜尋連結。
論壇匿名負評(Mobile01、PTT、Dcard)中等先向平台要求刪除,若平台不理,可同時將平台列為相對人。有些平台收到法院裁定後會配合,但裁定對境外論壇效力有限。
洩漏個資(地址、電話、身份證號)個資法保護強,法院支持度高、處理速度快。可直接先向 Google 申訴,不一定需要走到裁定。
商業糾紛衍生的負面關鍵字必須證明已逾越合理評論範圍,或對方有惡意散布不實資訊。若能取得民事勝訴判決,對裁定更有利。

六、費用、時間與風險:現實的成本估算

走法院裁定書這條路,不是按下一個按鈕就能解決,它是一場有經濟成本與心理壓力的法律行動。下面以表格呈現你可能要面對的實際狀況:

項目內容時間/金額範圍附註
律師諮詢費首次諮詢評估案件約新臺幣 3,000 ~ 8,000 元/小時多數律師事務所可先電話初談。
律師撰寫聲請狀與代理整個聲請程序代理約新臺幣 50,000 ~ 120,000 元(視複雜度)包含蒐證整理、策略討論。
法院裁判費定暫時狀態處分之聲請費約新臺幣 1,000 ~ 3,000 元非財產權訴訟,費用較低。
時間成本(一般程序)從遞狀到拿到裁定約 1.5 ~ 3 個月不含後續 Google 審核時間。
Google 審核提交裁定書到實際移除約 2 週 ~ 1.5 個月可能被要求補件。
失敗風險法院駁回聲請已支出費用可能無法回收可再提抗告。
芭芭拉史翠珊效應提告過程被媒體報導,反而引起大眾關注,讓負面關鍵字傳更廣風險極高必須嚴格控制消息,低調進行。

這個費用表會讓很多人倒抽一口氣,但如果你面臨的是企業生存危機、個人職涯毀滅性的打擊,比較起損失,走法院裁定還是一條值得的路。


七、常見問題(FAQ)

以下整理了在實務諮詢中,最常遇到需要釐清的問題,供您參考:

Q1:只要拿到法院裁定書,Google 就一定會移除負面關鍵字嗎?

不一定百分百,但成功率極高。 只要裁定書的內容合法、格式完整,且移除目標明確,Google 基於對台灣司法管轄權的尊重,多半會配合。不過,如果裁定書本身有瑕疵(如對象錯誤、未合法送達),或被 Google 認定與其全球內容政策有重大衝突,可能會先要求補正甚至提出異議,這時就需要律師進一步處理。

Q2:我能不能自己寫狀紙聲請,不請律師?

可以,但不建議。 法律程序允許你自己當訴訟代理人,但民事定暫時狀態處分的狀紙需要清楚表達「急迫性」、「難以回復的損害」以及精準的法律上請求,任何一個環節的論述不夠嚴謹都可能被駁回。如果你有法律背景,可以試試看;但對一般民眾來說,花錢請律師反而能避免重跑流程,省下更多成本。

Q3:從聲請到 Google 真正移除,需要多久?

在一切順利且法院未要求補件的情況下,大約 2 到 4 個月。但如果遇到相對人(Google 或原始內容網站)抗辯、法官要求調查證據,就可能拉長到半年。時間也是成本,所以遞狀前的準備越完整越好。

Q4:如果負面內容是「真實的」,還有救嗎?

要看情況。如果是過時的犯罪紀錄、已受完刑罰且與公共利益不再相關,可以主張「被遺忘權」。但若是正在進行的重大消費者糾紛、或涉及公眾人物的可受公評事項,法院幾乎不可能准許移除。法院不是用來消滅真相的工具,而是平衡名譽與言論自由。

Q5:Google 移除後,該連結的頁面還是存在嗎?

原始網頁仍然存在,只是從 Google 搜尋結果中消失,也就是使用者輸入關鍵字找不到這頁,但如果直接輸入該網址仍可瀏覽。要徹底讓網頁消失,必須找網站管理者刪除內容,這又是另一條法律途徑(例如告網站站長請求刪除)。

Q6:可以只刪除 Google 搜尋建議(Autocomplete)中的負面關鍵字嗎?

可以,但程序不同。搜尋建議是 Google 演算法自動產生的,你可以向 Google 提出「搜尋建議移除申訴」,附上證明該建議涉及誹謗、仇恨言論或個資侵害的資料,不一定需要法院裁定。若申訴被駁回,再考慮透過法院裁定加強力道。

Q7:聲請對象應該寫「Google 台灣」還是「美國總部」?

在台灣的實務上,相對人通常列為「美商科高國際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或直接「Google LLC」,可以兩個都列。台灣分公司是 Google 在台的法律主體,送達與執行較方便。律師會幫你用最穩妥的方式撰寫,確保裁定能有效拘束到能執行移除的那個單位。

Q8:法院裁定書的強制力期限是多久?

定暫時狀態之處分,通常會約定直到「本案訴訟判決確定」或「雙方另達成和解」為止。如果不想再繼續進行後面的正式訴訟,有些當事人會選擇在 Google 移除後與對方和解並撤回案件,但風險是若未來對方反悔,可能又要重來一次。實務上很多人選擇拿到裁定並執行完畢後,低調結案。

Q9:為什麼公眾人物或知名企業的負面關鍵字特別難刪?

因為法院會更嚴格審查「公共利益」與「言論自由」。公眾人物或知名品牌被認定「自願進入公眾領域」,需要容忍較多的外界檢視,除非內容有明顯不實或出於惡意,否則法院核發裁定的機率較低。這也是為什麼對於企業來說,建立長期的正面內容,比只想刪除負面關鍵字更加實際。

Q10:除了法院裁定,還有沒有其他能加速移除的方法?

可以同時多軌進行:

  • 用 SEO 技巧讓正面內容的排名提升、蓋過負面文章。
  • 購買正面新聞或開設更多社群媒體帳號,讓搜尋結果頁面豐富化。
  • 找網站主協商付費刪文(但有法律風險,若涉及恐嚇取財或湮滅證據則不可碰)。
    但這些方法都無法「強制」讓 Google 移除特定連結,效果較慢,只能當補助手段。

Q11:法院裁定可以要求 Google 移除整個關鍵字嗎?

技術上很難。 法院不會命令 Google 全面封鎖某個關鍵字,因為那會波及到合法的網頁,構成言論審查。法院裁定通常是針對「特定網址的連結」,而不是「讓某關鍵字搜不出任何東西」。因此,負面關鍵字本身還是可能存在於搜尋建議或其他無關網頁的描述中,只能針對每個有害連結各個擊破。

Q12:費用花了,結果後來文章又被轉貼到其他網站,怎麼辦?

這就是網路的特性。你必須將新出現的侵權網址再次進行同樣的蒐證、聲請程序。一個比較省錢的做法是:拿到第一份法院裁定書後,嘗試以該裁定書向各大平台(Facebook、論壇、影音平台)要求下架相同內容,有些平台會因為已有法院認定,願意配合移除。


結語:刪除負面關鍵字只是一時,長期信任才是根本

經過完整流程的分析,你一定感覺到,想要從 Google 上抹去負面關鍵字,是一條漫長、昂貴且需要充分法律嚴謹性的道路。法院裁定書的確是現行手段中最有強制力的武器,但它並非萬能,尤其面對多變的網路生態、海外伺服器、媒體新聞報導時,往往會遇到許多阻礙。

更重要的是,許多情況下,負面關鍵字的出現,本身就是一個企業或個人信譽危機的警訊。如果你只是刪掉 Google 搜尋結果,卻不改善被抱怨的服務品質、不解釋誤會,同樣的負評還是會在 LINE 群組、Podcast 或線下口耳相傳中發酵。與其把全部精力放在「讓東西消失」,更聰明的方式是:一邊透過法律移除惡意或不實的內容,一邊有策略地產出大量正面的、有價值的資訊,長期累積你的數位資產。 當 Google 搜尋第一頁充滿你的良善事蹟、專業分享和好評,偶發的負面關鍵字就會變得無關痛癢。

希望這份完整的流程說明能成為你解決問題的起點,也提醒所有正在看這篇文章的朋友:網路上的名譽需要平時養成,遇到攻擊時冷靜應對,循法律正當程序,才能站得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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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 Google 負面關鍵字,律師函範本免費索取

刪除 Google 負面關鍵字,律師函範本免費索取(完整詳解)

「當你的名字被寫在 Google 搜尋建議裡,後面跟著『詐騙』、『黑心』、『小三』,這種痛,不是當事人很難體會。」

這是一篇寫給已經被負面關鍵字困擾許久,試過各種方法卻求助無門,甚至考慮花大錢找聲譽管理公司的人的實戰指南。本文將拆解 Google 搜尋負面關鍵字從生成到刪除的完整機制,並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律師函撰寫邏輯與免費範本索取方式。我們不談虛幻的 AI 演算法術語,只談如何在現行法律框架與 Google 政策下,以最低成本、最高勝率拿回你姓名的「定義權」。

一、這不只是難聽而已:負面關鍵字的真實殺傷力

在開始談刪除技術前,必須先認清一個現實:Google 搜尋建議(Autocomplete)和「其他人也搜尋了以下內容」的關聯詞,往往比一篇具體的負面新聞文章更具毀滅性。

為什麼?因為文章需要點擊、需要閱讀時間,現今網友耐心有限,多數人只看標題或搜尋預覽。負面關鍵字的作用機制是「標籤化」(Labeling)。當使用者在 Google 搜尋欄輸入「陳大明」,下方自動跳出「陳大明 詐騙」,即便陳大明從未涉及任何訴訟,使用者的潛意識已經被植入「這人可能有問題」的訊號。

具體損失數據化如下表:

受影響層面具體損失常見表現數據參考(以中小企業主為例)
商業合作對方盡職調查時搜尋名稱,看到負面關聯詞,直接取消會議或殺價。約 65% 的採購經理會因第一頁搜尋結果負面而終止詢價。
人力招募優秀人才搜尋公司名,跳出「血汗」、「違法資遣」,到職意願歸零。招募成本增加約 30%,需花更高薪資吸引人才。
個人信譽聯徵正常但銀行專員搜尋名字後要求補更多財力證明。無形中提高貸款利率或信用卡額度審核門檻。
心理壓力每日焦慮搜尋自己的名字,看到負面詞彙就像公開處刑。高比例當事人出現失眠、憂鬱傾向。

二、Google 官方對於搜尋建議的刪除政策與法理基礎

很多人以為負面關鍵字是 Google 刻意針對某人,這其實是對演算法的誤解。Google 搜尋建議是透過程式「爬梳」全網使用者輸入的字詞頻率與網頁內容關聯性生成的。然而,即使是程式自動生成,若涉及誹謗、侮辱或侵害人格權,Google 作為平台方仍有法律義務處理。

根據 Google 官方《搜尋建議政策》,以下幾類情況是明確可以要求移除的:

  1. 仇恨言論與騷擾內容:針對種族、宗教、性別、性傾向的貶義詞。
  2. 個人機密資訊:身分證字號、銀行帳號、私密影像(即使只是文字關聯)。
  3. 法院命令之非法內容:經台灣法院、檢察署裁定為不實或違法的言論。
  4. 兒少性虐待素材相關關鍵字

請注意,這份政策清單裡並沒有直接包含「負面商業評價」或「說我是騙子」。這意味著,單純寫信給 Google 客服說「這個關鍵字讓我很困擾」,99% 會收到罐頭回覆:「這是演算法自動生成,請聯絡網站管理員」。

因此,關鍵的突破口在於第 3 點:法院命令之非法內容

在台灣的法律實務中,當負面關鍵字源於特定網頁(例如一篇爆料公社文章、一篇論壇黑文),而該網頁內容經查證為不實且已侵害名譽,律師便可以此為基礎,主張 Google 搜尋建議的「關聯性」是基於該不法網頁而產生,進而要求一併移除關鍵字。

三、為何你需要的是「律師函」,而不是「檢舉信」?

這裡有一個多數人不了解的資訊落差。Google 在處理台灣地區的移除請求時,其法律團隊對於「具狀陳報」的文件非常敏感。如果你自行撰寫陳情書,Google 會視為一般使用者回饋,處理順位極低,甚至直接被過濾掉。

律師函的不可取代性在於以下三點:

  • 法律責任的示警:律師函會明確引用《刑法》第 310 條誹謗罪、《民法》第 195 條名譽權侵害。這是在提醒 Google:若協助散佈(透過搜尋建議展示)已經被法律定義為不法的內容,平台可能需承擔民事連帶賠償責任。
  • 具體侵權源頭的指認:律師函會附上公證書(或經律師見證的截圖),具體指出是「哪一個網址的內容不實」,並要求 Google 將該網頁內容與搜尋關鍵字進行去關聯化(De-indexing)
  • 符合台灣法律的送達程序:律師函具有正式送達效力,能確保 Google 內部法務部門必須立案處理,而非由第一線客服消化。

四、律師函撰寫的核心邏輯(這是你花錢請律師也該懂的內幕)

無論你是要免費索取範本自行修改,還是打算請律師代撰,以下四段論證結構是決定 Google 是否買單的關鍵。若少了其中一環,信寄出去也是石沉大海。

論證結構拆解表

段落名稱必須包含的內容常見錯誤範例(導致失敗)正確示範邏輯
1. 權利主體確認當事人身分證影本、公司變更登記表、委任狀。只寫「本人深受其害」,無法證明你是本人。「附件一為委託人甲○○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足資證明為本件名譽權之主體。」
2. 侵權事實公證公證書字號、公證時間、具體的搜尋關鍵字截圖。只附上手機截圖,無時間戳記,Google 可主張事後變造。「查經臺灣○○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事務所於民國 113 年 X 月 X 日做成○○年度○字第○○○號公證書(附件二),於 Google 搜尋欄輸入『陳大明』,系統自動建議『陳大明 詐騙』等字樣。」
3. 源頭違法論證指出源頭網頁內容哪一句話是假的,並附上反證。「這篇文章說我是騙子。」(這是主觀意見,非法律論證)。「查源頭網址 www.example.com 指稱『陳大明積欠貨款跑路』乙節,經附件三所示之銀行交易明細及貨物簽收單,證明款項早已結清且貨物交付無誤,該網頁陳述顯屬不實,已構成刑法第 310 條第 2 項加重誹謗罪。」
4. 移除請求與最後通牒明確要求移除特定關鍵字,並告知若不處理將提起訴訟或聲請假處分。「請貴公司幫幫忙。」(語氣軟弱)。「爰依貴公司搜尋建議政策及台灣地區法律,請求貴公司於文到七日內移除前揭『陳大明 詐騙』之負面關鍵字關聯。若屆期未獲處理,委託人將依法對散布不實言論之網站提起刑事告訴,並依法向 貴公司調取相關電磁紀錄,以釐清法律責任。」

五、免費律師函範本索取方式(全文開放修改)

為了避免網路上流傳的版本過於老舊(法律用語需隨時間更新),我們不直接將內容貼在此處佔用版面導致文章失效,而是採用「電子郵件自動回覆系統」提供最新版(2026 年 4 月更新)的 Word 與 PDF 雙格式檔案。

索取步驟:

  1. 準備一個常用電子郵件信箱。
  2. 寄送一封主旨為「索取 Google 負評關鍵字律師函範本」的信件到指定信箱(為符合平台規範,請於文章末端尋找聯絡資訊區塊)。
  3. 系統會立即自動回覆一封郵件,內含下載連結。

範本內容包含(共計 8 頁 A4 法律文書):

  • 版本 A:個人名譽侵害用(針對自然人姓名被掛上犯罪詞彙)。
  • 版本 B:商業誹謗用(針對公司行號被掛上黑心、倒閉)。
  • 版本 C:英文翻譯對照版(若需寄送至 Google 美國總部法務部門)。

使用提醒:此範本為制式架構,使用前請務必將 【紅色粗體標註處】 修改為你實際的姓名、身分證字號、公證書字號及不實言論的反證說明。若未經修改直接寄出,形同寄送空白廢紙,Google 法務將不予處理。

六、寄送律師函前的必做功課:實名認證與公證程序

很多人拿到範本就興沖沖寄出,結果 Google 回信要求補正資料,一來一回浪費三週。請務必完成以下兩道前置作業:

作業清單:

  • 身分驗證:若為個人,需掃描身分證正反面並簽名(壓日期)。若為公司,需提供最新公司變更登記表影本及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 執行網頁公證:這是最多人卡關的地方。你必須去「民間公證人事務所」或「法院公證處」,在公證人面前操作電腦搜尋你的名字,讓公證人親眼看到負面關鍵字跳出並截圖做成公文書。費用約新台幣 1,500 元至 3,000 元不等。切勿省這筆錢,因為 Google 的政策是:若無法院命令或公證文書證明該內容「目前」確實存在,他們無從查證。你手機的截圖對 Google 來說證據力極低。
  • 尋找源頭網頁並存檔:使用 site:網址 關鍵字 指令,找出是哪個論壇或部落格文章造成關聯。將該網頁「列印成 PDF」留存。

七、如果律師函寄出後無效?下一步行動方案

Google 收到正式律師函後,處理時間約為 10 至 14 個工作天(不含假日)。若逾時未處理,或 Google 回覆「經查該關鍵字符合當地法律,無法移除」,請不要灰心,這代表戰鬥進入第二階段。

以下為進階應對策略表:

情況描述Google 常見回覆你的反制對策
關鍵字源於新聞報導「該內容為新聞媒體報導,具備公共利益屬性,歉難移除。」策略:內容更新權。若新聞報導的案件已獲不起訴或無罪判決,將判決書提供給該新聞網,要求「平衡報導」或「更新內文」。一旦新聞網頁內文更新為「獲不起訴」,Google 重新索引後,負面關鍵字會自動消失或降權。
源頭是境外網站無法提告「請逕向網站管理員反應。」策略:去索引化(De-index)。直接向 Google Search Console 提交「過時內容移除」請求,並附上該網頁已刪除或內容已變更的證明。若無法要求境外網站刪文,可針對特定網址主張該網頁違反 Google 垃圾內容政策(例如:內容農場、惡意採集個資)。
源頭在 PTT 或 Dcard「本站依使用者條款無法代為刪除,除非違反板規。」策略:實名訴訟取得裁定。對該匿名帳號提起刑事妨害名譽告訴,藉由檢察官向站方調取 IP 與個資。取得起訴書搜索票影本後,再次發律師函給 Google,此時符合「法院命令」之要件,Google 必須移除關鍵字關聯。

八、常見誤區:這三件事千萬不要做

在處理負面關鍵字的過程中,由於當事人急於消除,很容易誤信偏方,反而讓問題更難收拾。

  1. 大量點擊負面關鍵字:有人認為一直搜尋「陳大明 好人」、「陳大明 評價好」,就能把負面字洗掉。這是完全錯誤的。Google 演算法會偵測到「陳大明」搜尋量暴增,反而讓該關鍵字排名更穩固,甚至觸發「熱搜效應」,從搜尋建議跑到「其他人也搜尋了」區塊。
  2. 購買機器人洗白服務:市面上一堆號稱「SEO 洗白專家」,利用點擊機器人搜尋正面字詞。這種行為被 Google 視為無效流量,不僅無效,被偵測到後,你的相關關鍵字可能被標記為垃圾資訊,未來想正常移除難度加倍。
  3. 情緒化與客服信件往來:寫信給 Google 客服辱罵或情緒勒索(例如:「你們毀了我的人生!」)。請記住,審核律師函的是法務部門,不是客服部門。客服無法處理法律問題,情緒化信件只會被歸檔為「使用者抱怨」,不具任何法律推進力。

九、費用分析:自己來 vs. 找事務所

許多讀者會好奇,如果自己會寫律師函,為何還要花幾萬元找律師?這裡提供透明的市場行情與成本結構分析。

執行項目DIY 自行處理(使用免費範本)委託律師事務所代辦(行情價)
公證費用約 NT$ 1,500 – 3,000 (必要支出)包含在服務費內
律師函撰寫NT$ 0 (但需花時間研究與打字)NT$ 8,000 – 15,000 (視律師名氣)
追蹤進度與複函需自行追蹤,若遭駁回較難判斷法律爭點NT$ 20,000 – 50,000 (全案處理)
優點成本極低,適合證據明確(已判決無罪)案件律師知道法務窗口聯繫管道,處理速度快,能用英文與美國總部法務溝通
缺點法律用字若不精確,Google 可能不採信,浪費時間費用較高,且若源頭不刪文,律師函僅能治標

建議策略:若你的案件屬於「已被檢察官不起訴」或「民事判決確定」,使用免費範本的成功率極高,因為你的反證是「法院認證」的。若案件尚在進行中,或對方言論處於「可受公評」的模糊地帶,則建議諮詢律師。

十、常見問題深度解答(FAQ)

Q1:律師函寄給誰?Google 台灣有辦公室嗎?
A1:Google 台灣(美商科高國際有限公司)主要負責業務與行銷,法務審核窗口並不在台灣辦公室。律師函應寄送至 Google LLC 總部法務部門(地址:1600 Amphitheatre Parkway, Mountain View, CA 94043, USA),或透過 Google 法律案件移除的線上表單提交電子檔。實體寄送建議使用國際快捷(EMS)以取得簽收紀錄。

Q2:搜尋建議裡出現「XXX 死了」、「XXX 去世」,但人明明活著,能刪除嗎?
A2:可以。這類關鍵字若非事實,屬於「錯誤資訊」,且侵害人格權。處理上相對單純,因為它不涉及誹謗(罵人死掉不算誹謗但算侵害姓名權),Google 對於「生者被誤標為亡者」的移除意願通常較高。附上身分證影本與近期生活照證明存活即可,無需提到誹謗罪。

Q3:負面關鍵字是出現在「相關搜尋」,不是打字的建議列表,一樣可以發函嗎?
A3:可以。法律函文的標的應寫為「搜尋結果頁面底部之『相關搜尋』關聯字詞」,處理邏輯與搜尋建議(Autocomplete)完全相同。

Q4:對方把文章刪掉了,為什麼搜尋建議裡的關鍵字還在?
A4:這是 Google 索引延遲(Index Lag)現象。網頁刪除後,Googlebot 需要時間重新爬取該網址發現 404 或內容變更。此時可至 Google Search Console 提交「移除過時內容」請求,輸入已刪除的網址,加速關鍵字關聯消失。通常提交後 48 小時內會有明顯改善。

Q5:公證一定要去法院嗎?我用手機螢幕錄影可以嗎?
A5:手機螢幕錄影屬於「私文書」,Google 法務會以「無法確認是否有變造編輯痕跡」為由拒絕。公證人出具的「體驗公證」具有公文書效力,推定為真實。在對抗跨國企業的法律程序中,公文書是唯一通行的語言

Q6:我是公眾人物(政治人物、藝人),負面關鍵字能刪嗎?
A6:非常困難。大法官釋字第 509 號解釋確立了對公眾人物言論自由的保障範圍較大。除非你能證明該關鍵字源於「惡意虛構事實」(Actual Malice),否則 Google 會以「公共利益」為由拒絕移除。公眾人物更適合採用「SEO 稀釋策略」(創造大量正面內容蓋過負面),而非法律強制移除。

Q7:使用免費範本修改後,可以用公司大小章代替律師簽名嗎?
A7:不可以。律師函必須由執業律師以其律師名義用印發出。你拿到範本後,仍需找一位律師掛名蓋章(有些事務所提供單純「代發函」服務,費用較低)。若以公司名義自行發函,那叫「存證信函」,對 Google 這種跨國科技巨頭的嚇阻力遠低於律師函。建議:拿範本去和法律事務所談,說「我內容都寫好了,請律師幫我核章發出」,費用可壓低至 3,000 – 5,000 元。

Q8:關鍵字是英文的,例如「John Chen scam」,處理方式一樣嗎?
A8:法律邏輯一樣,但需準備英文版律師函。Google 美國法務團隊審核非中文內容的速度較快。建議尋找具備美國律師資格或熟悉國際法的律師協助用印。

Q9:負面關鍵字出現的是我的住址或電話,不是名字?
A9:這屬於「個資侵害」,優先順位更高。直接引用《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9 條、第 20 條。在 Google 的移除表單中,有專門的「機密個人資訊」申訴管道,處理速度遠快於名譽侵害案件。請優先使用該管道,無需特別附律師函。

Q10:如果我不在台灣,在海外也能用這份範本嗎?
A10:本範本法律依據為《中華民國刑法》與《民法》。若你居住地非台灣,需改用當地法律(如歐盟 GDPR 的被遺忘權)。不過,若該負面關鍵字主要影響你在台灣的親友與生意,且你的姓名為中文、連結為台灣網域(.tw),使用台灣法律發函給 Google 仍是有效的策略。

Q11:寄出律師函後,Google 會通知發文者嗎?
A11:通常不會直接通知網站管理員或發文者,除非發文者是該網域擁有者且 Google 決定對其採取行動(例如將整站降權)。但若進入訴訟程序,律師會透過司法管道調閱發文者資料,屆時發文者才會知悉。

Q12:關鍵字只在我自己的電腦出現,別人搜尋沒有,怎麼辦?
A12:這是個人化搜尋結果。請清除瀏覽器 Cookie、快取,或使用無痕模式確認。若無痕模式沒有,代表大眾看不到,不需要處理。若過度發函要求移除只有自己看得到的內容,反而會讓 Google 將你標記為敏感帳戶。

Q13:小孩學校搜尋到我的負面新聞,影響孩子在校人際關係,可以據此要求移除嗎?
A13:法律上屬於「反射損害」,難以直接成立訴訟標的。但在律師函中作為「情節重大」的輔助論述是有幫助的。可以描述:「該不實關鍵字已延伸侵害委託人未成年子女之健全成長環境,顯見侵害情節重大」,這能增加審核者的同理心。

Q14:搜尋「公司名 + 評價」,出現的是一星負評,能要求刪除關鍵字嗎?
A14:單純的一星評價或主觀感受(「很難吃」、「態度差」)屬於意見表達,受言論自由保障,Google 極大概率不會移除關鍵字。除非該評論內容包含具體的不實事實陳述(例如:「這家店用死豬肉」經檢驗為虛假),才可針對該事實部分請求移除。

Q15:我想索取範本,但不想留真實信箱怎麼辦?
A15:建議使用臨時信箱或次要信箱。索取範本的系統僅為自動發送機制,不會驗證身分。只要你能收到信即可。

Q16:已經有人因為我的名字去報警,警察來找我,關鍵字刪掉有用嗎?
A16:警察偵查是依據報案內容,與 Google 關鍵字無關。但關鍵字刪除有助於後續的「名譽回復」。當檢察官查明真相後,你可以將「關鍵字已移除」的結果與不起訴書一併提供給往來廠商,證明不僅法律上清白,連網路上的污名也已消除。

Q17:除了寄律師函,還有什麼方法可以讓負面關鍵字消失?
A17:反向 SEO(Search Engine Optimization)。具體操作:建立十個以上的正面內容資產,例如個人官方網站、LinkedIn 完整履歷、Medium 專業文章、受訪新聞稿。將這些連結互相串聯並提交給 Google 索引。當「正面內容」的權重與數量超越「負面源頭網頁」時,搜尋引擎會自動判定「詐騙」這個關鍵字與你關聯性薄弱,關鍵字便會自然消失。這是比法律戰更長遠的治本之道。

Q18:負面關鍵字顯示的是「XXX 癌症」,但我沒有癌症,能告誹謗嗎?
A18:難以構成誹謗,因為說一個人生病通常不至於貶損其社會評價(甚至可能引人同情)。但這侵害了隱私權人格權。處理方式同 Q2,以「錯誤資訊」管道處理。

Q19:我是房東,被關鍵字寫「惡房東」,租不出去,該怎麼辦?
A19:這類案件近期在台灣法律實務上逐漸獲得重視。若你能提出證據證明該租客指控不實(例如:點交清單、修繕對話記錄),可對該租客提告。若無法找到租客,針對 Google 發函時,務必附上房屋完好現況照片催告租客對質而未獲回應的存證信函,用以證明該關鍵字屬單方片面且未經證實的指控。

Q20:未來 AI 搜尋(例如 Google AI Overview)直接總結負面內容怎麼辦?
A20:這是新一代的網路聲譽危機。AI 摘要是根據網頁內容生成的。解決的根本之道依然在於「源頭網頁的法律處理」。只要源頭文章被法院認證為不實並要求下架,或是你透過法律途徑取得「勝訴判決」並將判決書內容廣泛發布於高權重網站,AI 在學習更新資料庫後,摘要內容就會被「更正」為包含判決結果的描述(例如:「經查證,該指控已獲法院判決不成立」)。因此,本文所述的律師函策略,是為了解決當下搜尋建議問題,同時也是為了防堵未來 AI 錯誤引用的重要基石。

結語:拿回名字的定義權

名字被污名化,是數位時代最殘酷的私刑。Google 演算法的冰冷運算,往往讓無辜者背負難以承受之重。這篇長達萬字的指南,希望能破除資訊不對稱的迷霧。

請記得,你不是只能任憑演算法宰割。法律賦予你對抗不實言論的武器,這份免費的律師函範本就是那把鑰匙。不要因為心急而被漫天喊價的「聲譽管理公司」剝削,先冷靜下來,公證你的證據,修改範本,找律師用印寄出。

這是一場長期抗戰,但只要方法正確,刪除 Google 負面關鍵字絕非遙不可及的夢想。


(註:本服務完全免費,僅供法律自衛參考,具體案件仍建議諮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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