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除 Google 負面關鍵字,法院裁定書的申請流程

您一定見過這樣的情況:在 Google 搜尋自己的名字或公司行號,第一個跳出來的不是官網,而是「詐騙」、「黑心」、「欠款」、「不負責任」等負面關鍵字,甚至直接連結到一篇論壇爆料、一則負面新聞。許多當事人的第一個反應是:「我又沒有做錯事,憑什麼搜尋引擎要這樣寫我?」接下來的念頭就是:「能不能花錢請人刪掉?」實際上,Google 對搜尋結果的刪除極度謹慎,光靠公關公司或「SEO 洗白」往往緩不濟急,真正能夠強制 Google 移除連結的關鍵文件,就是一份法院裁定書。

接下來這篇文章,會以台灣的法律環境和實務操作為基礎,從頭到尾說明「聲請法院裁定書來刪除 Google 負面關鍵字」的完整流程。為了讓有需要的人能夠按圖索驥,我們會把每個步驟拆解得很細,並加上相關的法律名詞解釋、應備文件清單、實務上的注意事項,以及最常被問到的十幾個問題。即使您已經請了律師,了解整體程序也會讓溝通更順暢,避免走冤枉路。


一、為什麼非得走法院裁定,Google 才願意刪?

Google 在全球各國處理「移除搜尋結果」的請求時,一直採取非常保守的態度。它的立場是:搜尋引擎只是忠實呈現網路上既有的公開內容,不負責審查內容真偽。因此,除非你直接找上刊登負面內容的網站站長,請他刪掉原始頁面,否則只要原始網頁還在,Google 就不會主動讓搜尋結果消失。

但有三種情況,Google 會願意介入:

  1. 內容明顯侵害著作權(依 DMCA 程序)。
  2. 內容涉及特定個人隱私資料,且符合個資保護法規(例如台灣《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請求刪除權)。
  3. 收到法院或其他主管機關依法核發的正式命令,要求移除特定網址。

大多數的「負面關鍵字」問題——例如被誣賴詐欺、被張貼不實攻擊文章、離職員工爆料、商業誹謗——既不屬於單純的個資外洩,也不是版權問題,Google 通常會要求你提出法院裁判書或裁定書,證明這些內容確實構成違法。也就是說,法院裁定書是你跟 Google 之間最直接的「強制語言」。


二、法律上的基礎:從個資法到被遺忘權的台灣實務

在台灣,最能支撐你請求 Google 刪除負面關鍵字的法律依據有兩大類:

1. 個人資料保護法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1 條規定,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當事人可以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資料。如果你的姓名、照片、聯絡方式等個人資料出現在某些網頁,且其公開已無正當性,就可以請求刪除。Google 曾被台灣法院認定在部分案件中須配合移除搜尋結果,否則可能違反個資法。

2. 民法侵害名譽權的防止與除去請求權

《民法》第 18 條及第 195 條賦予人格權受侵害時,可以請求法院除去侵害,並請求防止之。如果搜尋結果中的負面關鍵字造成你名譽持續被侵害,法院可以命 Google 移除此類連結,這就是「法院裁定書」最常見的用途。

3. 歐盟「被遺忘權」的影響

雖然台灣沒有明文規定「被遺忘權」,但近年來部分法院裁定已經隱含這個概念。例如有法官認為,當資訊已經過時、不再具公共利益,繼續被搜尋引擎無限傳播,對當事人顯失公平,因此要求 Google 移除特定關鍵字搜尋結果。這類裁定書一旦發出,就成為你與 Google 交涉的強大武器。


三、在走法院之前,你可以先做的三件事

聲請法院裁定曠日費時,而且有一定費用,所以在正式採取法律行動前,應該先完成下方準備,提高成功率。

1. 完整蒐證:把負面關鍵字的樣貌「定格」

  • 關鍵字與搜尋結果截圖:記錄下輸入哪些關鍵字會跳出負面連結,包含搜尋建議(Autocomplete)的負面詞彙也要一併擷取。
  • 目標網頁完整存檔:用網頁存檔工具(如 archive.is 或單機網頁存檔軟體)保存整個網頁,避免對方事後偷改內容。
  • 證明損害的資料:因為這個負面關鍵字,你掉了多少客戶?被多少人誤解?只要有對話紀錄、營業額下降報表、客戶取消合作的信件,都盡量保留。

2. 先禮後兵:嘗試聯繫內容發佈者

很多時候,負面內容來自論壇匿名貼文、部落格、甚至競爭對手網站。你可以:

  • 透過網站上的聯絡資訊或 WHOIS 查詢,發送正式存證信函,要求刪除。
  • 如果對方不理會,這份存證信函和未獲回應的紀錄,將來在法院可以作為「已嘗試和平解決但無效」的佐證,有助於說服法官核發裁定。

3. 向 Google 提出初步申訴,留下記錄

針對某些明顯違反 Google 政策的內容,例如裸露、機密個資外洩,可以直接從 Google 的「移除內容」頁面申訴。即使被駁回,這份申訴記錄與 Google 的回覆,也能證明你已經透過平台機制尋求救濟無效,後續聲請法院裁定時更具正當性。


四、聲請法院裁定書的完整流程(拆解為六大步驟)

下面以「聲請定暫時狀態之處分」為例,說明如何向法院取得要求 Google 移除負面關鍵字的裁定書。為什麼是「定暫時狀態之處分」?因為一般民事訴訟一審可能就要半年到一年,判決確定更久,你的名譽等不了那麼久。定暫時狀態處分(俗稱假處分的一種)是暫時性、快速取得法律保護的手段,法院只要認為有急迫性、有重大損害的可能,就能先裁定 Google 暫時移除該搜尋結果,待後續訴訟確認。

步驟一:諮詢律師,確認請求權基礎與策略

法律程序不是兒戲,尤其是要對抗跨國企業 Google,聲請狀的品質直接影響成敗。建議找有處理過網路名譽、個資或智慧財產案件的律師。第一次諮詢時,請備齊蒐證資料,律師會幫你判斷:

  • 適用的法律請求權(個資法、民法、甚至刑法妨害名譽的附帶民事請求)。
  • 應該告誰?原始內容網站主?還是直接以 Google 為相對人?實務上可以向 Google 台灣(美商科高國際有限公司)提出。
  • 有無邊境管轄問題(若網站伺服器在國外,台灣法院裁定能否拘束 Google 總部?過去經驗是,Google 為了維持在台營運,多半會尊重台灣法院的正式裁定)。

步驟二:撰寫「民事定暫時狀態處分聲請狀」

這份文件是整個程序的核心,必須包含以下區塊(律師會協助,但你也要知道內容方向):

  • 聲請人(你)與相對人(Google 或原始網站)的完整資料
  • 聲請事項(你要法院裁定什麼)
    • 明確寫出「相對人應將『特定關鍵字』之搜尋結果中,如附件所示之網址(URL 清單)予以移除、屏蔽或中斷連結。」
    • 最好附上網址清單表格,每一筆對應到的負面關鍵字。
  • 事實及理由
    • 描述負面內容如何不實或侵害權益。
    • 證明「急迫性」:負面關鍵字已導致客戶詢問、營收下滑、精神痛苦。
    • 說明為何不移除將造成難以回復的損害。
    • 附上證據編號對照。
  • 法律依據:引用相關法條。
  • 證據附件:將截圖、存證信函、營收報表等標號附在後面。

步驟三:備妥證據,向法院遞狀

聲請狀連同所有證據,向管轄法院(通常是你居住地、或相對人營業所在地的法院)遞交。遞狀後會有案號,法院會訂出調查或訊問庭期。有些法官會直接書面審理,有些會傳雙方到庭說明。

下面這張表格整理出建議的證據清單:

證據類型具體內容用途
搜尋結果截圖輸入關鍵字後出現的負面連結與文字摘要證明負面內容確實出現在 Google 搜尋結果
原始網頁存檔負面頁面的完整 HTML 或 PDF 備份避免內容遭刪改,固定侵權事實
網站聯絡紀錄曾向網站管理員要求刪除的 email、存證信函及對方回覆(或未回)證明已窮盡非訴訟途徑
Google 申訴回覆Google 拒絕自主移除的電子郵件或系統回函證明平台方拒絕處理
損害證明客戶取消訂單的信件、營收比較報表、社群質疑留言截圖證明急迫性與實際損害
身份或營業證明個人身分證影本、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確認聲請人適格

步驟四:法院審理與攻防重點

法官審理時,會特別注意以下幾點,你必須準備充分:

  • 言論自由與名譽權的平衡:如果負面內容涉及公益(例如喬事的是政治人物或重大消費爭議),法院可能傾向保護言論。必須強調內容不實或已無公共性。
  • 資訊的時效性:幾年前已解決的糾紛或已判決無罪的新聞,卻仍高掛搜尋結果,最容易說服法官採用「被遺忘權」的概念。
  • Google 的角色:Google 律師可能主張自己只是中介平台,但你可以援引過往台灣法院曾要求 Google 移除的案例反駁。
  • 移除的技術可行性:指明只需移除特定網址的連結,並非要求過濾關鍵字,避免對 Google 造成過大負擔。

通常在遞狀後一到兩個月內,法院會作出裁定。如果情況緊急,你可以聲請「緊急處理」,部分法院可在數週內完成。

步驟五:取得裁定書,立即送達 Google

一旦拿到法院裁定書(上面有法院大印與案號),正本自己留存,影本或掃描檔提供給 Google。Google 提供專門的「因法律要求移除內容」提交通道,你可以從 Google 說明中心找到「提交法律要求以移除內容」表單。該表單中需要填寫:

  • 你的聯絡資訊。
  • 法院裁定書的 PDF 檔案(須清晰且包含所有頁面)。
  • 明確指出要移除的網址清單(必須和裁定書中列出的網址一致)。
  • 說明這是法院命令 Google 移除的操作。

送交後,Google 法務團隊通常會在數週內回覆,確認是否依裁定執行。多數情況下,只要裁定書格式正確、無明顯牴觸大環境法律,Google 會配合移除台灣網域的搜尋結果。有時他們會進一步要求補充翻譯文件,或要求將裁定書公證,需耐心配合。

步驟六:確認移除成果與持續監控

Google 執行移除後,你自己要用無痕模式或不同 IP 確認:原負面關鍵字是否已搜不到該連結。移除的範圍通常是 Google 搜尋的特定網址,但若內容被轉載到其他網站,就需要針對新網址再走一次流程。另外也要監測一段時間,避免負面內容用另一種形式死灰復燃。


五、不同負面內容類型,處理上有何差異?

內容類型處理難度法院裁定關鍵點備註
不實謠言/誹謗文章中高需證明不實,若已提告刑事妨害名譽,附上起訴書或判決書當證據。法院裁定通常能明確要求移除。
過時新聞報導(已獲不起訴或無罪)須強調「公共利益已不存在」、「當事人更生理應受保護」。新聞自由是最大阻力。要求媒體刪除報導極難,但可要求 Google 移除搜尋連結。
論壇匿名負評(Mobile01、PTT、Dcard)中等先向平台要求刪除,若平台不理,可同時將平台列為相對人。有些平台收到法院裁定後會配合,但裁定對境外論壇效力有限。
洩漏個資(地址、電話、身份證號)個資法保護強,法院支持度高、處理速度快。可直接先向 Google 申訴,不一定需要走到裁定。
商業糾紛衍生的負面關鍵字必須證明已逾越合理評論範圍,或對方有惡意散布不實資訊。若能取得民事勝訴判決,對裁定更有利。

六、費用、時間與風險:現實的成本估算

走法院裁定書這條路,不是按下一個按鈕就能解決,它是一場有經濟成本與心理壓力的法律行動。下面以表格呈現你可能要面對的實際狀況:

項目內容時間/金額範圍附註
律師諮詢費首次諮詢評估案件約新臺幣 3,000 ~ 8,000 元/小時多數律師事務所可先電話初談。
律師撰寫聲請狀與代理整個聲請程序代理約新臺幣 50,000 ~ 120,000 元(視複雜度)包含蒐證整理、策略討論。
法院裁判費定暫時狀態處分之聲請費約新臺幣 1,000 ~ 3,000 元非財產權訴訟,費用較低。
時間成本(一般程序)從遞狀到拿到裁定約 1.5 ~ 3 個月不含後續 Google 審核時間。
Google 審核提交裁定書到實際移除約 2 週 ~ 1.5 個月可能被要求補件。
失敗風險法院駁回聲請已支出費用可能無法回收可再提抗告。
芭芭拉史翠珊效應提告過程被媒體報導,反而引起大眾關注,讓負面關鍵字傳更廣風險極高必須嚴格控制消息,低調進行。

這個費用表會讓很多人倒抽一口氣,但如果你面臨的是企業生存危機、個人職涯毀滅性的打擊,比較起損失,走法院裁定還是一條值得的路。


七、常見問題(FAQ)

以下整理了在實務諮詢中,最常遇到需要釐清的問題,供您參考:

Q1:只要拿到法院裁定書,Google 就一定會移除負面關鍵字嗎?

不一定百分百,但成功率極高。 只要裁定書的內容合法、格式完整,且移除目標明確,Google 基於對台灣司法管轄權的尊重,多半會配合。不過,如果裁定書本身有瑕疵(如對象錯誤、未合法送達),或被 Google 認定與其全球內容政策有重大衝突,可能會先要求補正甚至提出異議,這時就需要律師進一步處理。

Q2:我能不能自己寫狀紙聲請,不請律師?

可以,但不建議。 法律程序允許你自己當訴訟代理人,但民事定暫時狀態處分的狀紙需要清楚表達「急迫性」、「難以回復的損害」以及精準的法律上請求,任何一個環節的論述不夠嚴謹都可能被駁回。如果你有法律背景,可以試試看;但對一般民眾來說,花錢請律師反而能避免重跑流程,省下更多成本。

Q3:從聲請到 Google 真正移除,需要多久?

在一切順利且法院未要求補件的情況下,大約 2 到 4 個月。但如果遇到相對人(Google 或原始內容網站)抗辯、法官要求調查證據,就可能拉長到半年。時間也是成本,所以遞狀前的準備越完整越好。

Q4:如果負面內容是「真實的」,還有救嗎?

要看情況。如果是過時的犯罪紀錄、已受完刑罰且與公共利益不再相關,可以主張「被遺忘權」。但若是正在進行的重大消費者糾紛、或涉及公眾人物的可受公評事項,法院幾乎不可能准許移除。法院不是用來消滅真相的工具,而是平衡名譽與言論自由。

Q5:Google 移除後,該連結的頁面還是存在嗎?

原始網頁仍然存在,只是從 Google 搜尋結果中消失,也就是使用者輸入關鍵字找不到這頁,但如果直接輸入該網址仍可瀏覽。要徹底讓網頁消失,必須找網站管理者刪除內容,這又是另一條法律途徑(例如告網站站長請求刪除)。

Q6:可以只刪除 Google 搜尋建議(Autocomplete)中的負面關鍵字嗎?

可以,但程序不同。搜尋建議是 Google 演算法自動產生的,你可以向 Google 提出「搜尋建議移除申訴」,附上證明該建議涉及誹謗、仇恨言論或個資侵害的資料,不一定需要法院裁定。若申訴被駁回,再考慮透過法院裁定加強力道。

Q7:聲請對象應該寫「Google 台灣」還是「美國總部」?

在台灣的實務上,相對人通常列為「美商科高國際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或直接「Google LLC」,可以兩個都列。台灣分公司是 Google 在台的法律主體,送達與執行較方便。律師會幫你用最穩妥的方式撰寫,確保裁定能有效拘束到能執行移除的那個單位。

Q8:法院裁定書的強制力期限是多久?

定暫時狀態之處分,通常會約定直到「本案訴訟判決確定」或「雙方另達成和解」為止。如果不想再繼續進行後面的正式訴訟,有些當事人會選擇在 Google 移除後與對方和解並撤回案件,但風險是若未來對方反悔,可能又要重來一次。實務上很多人選擇拿到裁定並執行完畢後,低調結案。

Q9:為什麼公眾人物或知名企業的負面關鍵字特別難刪?

因為法院會更嚴格審查「公共利益」與「言論自由」。公眾人物或知名品牌被認定「自願進入公眾領域」,需要容忍較多的外界檢視,除非內容有明顯不實或出於惡意,否則法院核發裁定的機率較低。這也是為什麼對於企業來說,建立長期的正面內容,比只想刪除負面關鍵字更加實際。

Q10:除了法院裁定,還有沒有其他能加速移除的方法?

可以同時多軌進行:

  • 用 SEO 技巧讓正面內容的排名提升、蓋過負面文章。
  • 購買正面新聞或開設更多社群媒體帳號,讓搜尋結果頁面豐富化。
  • 找網站主協商付費刪文(但有法律風險,若涉及恐嚇取財或湮滅證據則不可碰)。
    但這些方法都無法「強制」讓 Google 移除特定連結,效果較慢,只能當補助手段。

Q11:法院裁定可以要求 Google 移除整個關鍵字嗎?

技術上很難。 法院不會命令 Google 全面封鎖某個關鍵字,因為那會波及到合法的網頁,構成言論審查。法院裁定通常是針對「特定網址的連結」,而不是「讓某關鍵字搜不出任何東西」。因此,負面關鍵字本身還是可能存在於搜尋建議或其他無關網頁的描述中,只能針對每個有害連結各個擊破。

Q12:費用花了,結果後來文章又被轉貼到其他網站,怎麼辦?

這就是網路的特性。你必須將新出現的侵權網址再次進行同樣的蒐證、聲請程序。一個比較省錢的做法是:拿到第一份法院裁定書後,嘗試以該裁定書向各大平台(Facebook、論壇、影音平台)要求下架相同內容,有些平台會因為已有法院認定,願意配合移除。


結語:刪除負面關鍵字只是一時,長期信任才是根本

經過完整流程的分析,你一定感覺到,想要從 Google 上抹去負面關鍵字,是一條漫長、昂貴且需要充分法律嚴謹性的道路。法院裁定書的確是現行手段中最有強制力的武器,但它並非萬能,尤其面對多變的網路生態、海外伺服器、媒體新聞報導時,往往會遇到許多阻礙。

更重要的是,許多情況下,負面關鍵字的出現,本身就是一個企業或個人信譽危機的警訊。如果你只是刪掉 Google 搜尋結果,卻不改善被抱怨的服務品質、不解釋誤會,同樣的負評還是會在 LINE 群組、Podcast 或線下口耳相傳中發酵。與其把全部精力放在「讓東西消失」,更聰明的方式是:一邊透過法律移除惡意或不實的內容,一邊有策略地產出大量正面的、有價值的資訊,長期累積你的數位資產。 當 Google 搜尋第一頁充滿你的良善事蹟、專業分享和好評,偶發的負面關鍵字就會變得無關痛癢。

希望這份完整的流程說明能成為你解決問題的起點,也提醒所有正在看這篇文章的朋友:網路上的名譽需要平時養成,遇到攻擊時冷靜應對,循法律正當程序,才能站得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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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 Google 負面關鍵字前,你一定要知道的權利

在按下「要求移除」之前:關於 Google 負面關鍵字,你不可不知的法律權益與暗角真相

在數位時代,Google 搜尋引擎就像是一面巨大的鏡子,或者說,更像是一份隨時更新、全世界都翻得到的電子履歷表。當你在搜尋欄輸入自己的名字、公司行號或品牌名稱時,跳出來的那十幾個藍色連結,往往決定了陌生人對你的第一印象。

萬一,那串連結裡混雜著過往的訴訟判決書、離職員工的抱怨文、競爭對手的惡意攻擊、甚至是十年前的酒駕新聞,那種芒刺在背的感覺,會讓人想不惜一切代價把它「刪掉」。

很多人的第一個念頭是:「我要打電話給 Google,叫他們把那個連結拿掉。」

但在你花大錢找所謂的「SEO 危機處理專家」、或是自己埋頭研究 Google 的申訴表單之前,有些權利、限制以及現實的運作邏輯,你必須先徹底搞清楚。這不僅能讓你少走冤枉路,更能保護你不被不肖業者詐騙。

第一部份:先搞懂,你到底想刪掉的是什麼?

這是最根本、也最多人搞錯的地方。你看到的是一個「關鍵字」底下出現的「搜尋結果連結」,但這個連結只是個門牌。Google 做的事是「索引」網路上的內容,它本身並不擁有那些網頁。

這就像你聞到隔壁鄰居家飄出臭味,你不可能打電話叫「地圖導航公司」去把鄰居家清乾淨,你只能請導航公司不要把鄰居家的門牌號碼標示出來。

因此,在 Google 的世界裡,行動分為兩種截然不同的層級:

  1. 從源頭刪除內容(Delete the Source): 讓刊登那篇文章、那則新聞、那篇論壇罵人文的「原始網站」把內容下架。一旦源頭消失了,Google 的機器人下次來爬蟲時發現網頁變成 404(找不到),那個連結自然會在幾天或幾週後從搜尋結果中消失。
  2. 從 Google 索引中移除連結(Remove from Index): 源頭的文章還在,但你要求 Google 不要在搜尋特定關鍵字(例如你的名字)時顯示這個連結。

這兩者的法律依據、難度與處理窗口完全不同。接下來我們深入探討第二種情況——直接要求 Google 移除連結,你有什麼權利?

第二部份:你的「被遺忘權」在台灣真的有用嗎?—— GDPR 與在地法律的灰色地帶

提到要求 Google 刪除搜尋結果,第一個想到的名詞往往是「被遺忘權」(Right to be Forgotten)。這項權利源自 2014 年歐洲法院的判決,並隨後寫入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DPR)。

權利主體:歐盟公民與居民。
管轄範圍:Google 歐洲版網域(如 google.frgoogle.degoogle.es)。

這是非常關鍵的「屬地主義」限制。如果你的目標受眾、主要生活圈、或是你想要移除的連結是在 Google.com.tw(台灣) 或 Google.com(全球/美國) 被搜到,你 無法 直接援引 GDPR 要求 Google 移除。

實務上,Google 確實有一套專門針對歐盟的「個人資料移除要求表單」。如果你擁有歐盟國籍或居留權,填寫該表單後,Google 會進行「公共利益與隱私權」的權衡測試。通常以下情況容易通過:

  • 內容涉及未成年時期的輕微犯罪紀錄。
  • 過時的、與現況不符的財務資訊(如已解除的破產宣告)。
  • 涉及極度私密的醫療或性生活資訊。

那在台灣、香港、澳門的人怎麼辦?
Google 針對非歐盟地區的移除請求,主要依據的是 當地法律命令 以及 Google 自身的內容政策。這意味著,如果你想以「隱私權」為由要求 Google 移除連結,你必須先取得 法院的確定判決或裁定,證明該內容「侵害人格權」或「違法」。僅憑「我覺得不舒服」、「這對我的生意影響很大」這類情緒理由是行不通的。

第三部份:Google 官方表單中,你一定要懂的幾項「必殺技」權利

即便沒有法院判決,Google 依然提供了一套公開、免費的「法律問題要求」工具。很多人在這裡就卡關,因為他們選錯了申訴類別。以下是幾個成功機率相對較高、且 不需法官判決 的法定權利管道:

1. 著作權侵害(DMCA / 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
這是最強而有力、處理速度最快的殺手鐧。前提是:對方盜用了「你擁有版權」的內容。

  • 場景舉例: 有人在部落格寫文章罵你,文末附上了你臉書未公開的私人照片,或是複製貼上了你公司官網的文案。
  • 你的權利: 你是那張照片、那段文字的「著作財產權人」。
  • 操作方式: 填寫 Google DMCA 侵權通知。只要申訴格式正確、附上原始出處證明,Google 幾乎是 100% 會將該網址從搜尋索引中移除。
  • 暗角提醒: 這只能移除「盜用圖片/文字」的頁面。如果對方是用自己的話罵你,不構成著作權侵害,這條路就無效。且對方會收到你的個資反通知,有可能引發對方進一步的訴訟動作。

2. 法院命令移除(Court Order)
這是最正規、最無可反駁的路徑。

  • 流程: 你必須在台灣法院提起訴訟(例如:妨害名譽、侵害人格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勝訴確定後,取得判決書。
  • 效果: 將判決書遞交給 Google 法律部門,Google 會直接將該特定網址屏蔽於台灣網域的搜尋結果中。
  • 限制: 訴訟曠日費時(動輒一年半載),且律師費不低。另外,Google 只會移除「判決主文認定的違法內容」,無法要求 Google 移除「你覺得負面但法官覺得是合理評論」的內容。

3. 機密個人資訊(如身分證字號、銀行帳號、私密影像)
這是 Google 政策中,少數 完全不需要法院命令 即可主動移除的類別。

  • 明確可移除項目:
    • 政府核發的機密識別號碼(身分證字號、護照號碼)。
    • 銀行帳戶與信用卡號碼。
    • 未經同意散布的親密影像(深偽影片、復仇式色情)。
    • 手寫簽名影像。
  • 常見誤區: 「住址」或「電話號碼」通常不被 Google 視為必然移除的項目,除非伴隨著明確的騷擾、人肉搜索(Doxxing)威脅證明。

第四部份:明知不可為而為的陷阱——你以為可以,但 Google 絕對不理你的狀況

許多企業主或個人最常卡在「聲譽受損」的迴圈裡出不來。請注意,Google 明文規定 不接受以下原因的移除請求

  1. 單純的「負面評價」: 在 Google 地圖留一星負評、在 PTT 說服務態度差、在 FB 說產品難用。只要內容是個人「主觀意見」而非「事實陳述的誹謗」,Google 會依據美國《通訊端正法》第 230 條(CDA 230)的精神,將其視為受保護的言論自由,不會介入移除
  2. 新聞媒體的舊報導: 十年前你曾涉案登上報紙,如今你已改過自新。除非你能證明該報導「內容不實」或「已遭法院平反」,否則 Google 對於新聞資料庫的歷史紀錄幾乎是鐵板一塊。這是為了維護新聞自由的公共價值。
  3. 競爭對手的 SEO 負面關鍵字操作: 例如有人購買廣告關鍵字寫「某某公司詐騙」。這屬於廣告文字,你需要向 Google Ads 檢舉廣告內容不實,而非要求移除自然搜尋結果。

第五部份:當「刪除」這條路走不通時,你在法律上還有什麼操作空間?

既然 Google 對於主觀言論、舊新聞不願直接移除,那麼戰場必須拉回到第一層:原始網站(源頭)

1. 對網站主機商的 DMCA / 檢舉
不要只盯著 Google。如果你發現那個罵你的網頁是架設在免費部落格(如 Blogger、Pixnet)或是小型論壇,你可以直接發信給 主機託管商(Hosting Provider) 或是 網域註冊商。根據美國 DMCA 或台灣的《著作權法》、《刑法》妨害名譽規定,主機商為了避免法律連帶責任,往往會採取更積極的「停止服務」措施。一旦整個網站被主機關閉,Google 裡的連結自然就人間蒸發了。

2. 公開資訊的「更正權」與「答辯權」
根據台灣《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1 條,你有權請求資料保有者(例如新聞網站、資料庫公司)對不正確的個人資料進行 更正或補充

  • 實戰應用: 如果判決書顯示你「獲判無罪」但舊新聞仍寫「涉嫌」,你可以寄存證信函要求媒體在該篇報導文末 加註 後續無罪判決的更新資訊。
  • SEO 效果: 雖然不能刪文,但 Google 的摘要(Snippet)有時會抓取到文末的「更新:本案已無罪定讞」,這能大幅降低點擊率,也讓你對外說明時更有底氣。

第六部份:關於「Google 自動完成」與「相關搜尋」的獨特權利

你有沒有遇過打字打到一半,Google 搜尋框自動跳出:「XXX 詐騙」、「XXX 外遇」?
這是「Google 自動完成」(Autocomplete)與「相關搜尋」(Related Searches)。這個機制的法律地位與藍色連結完全不同。

  • 法律定性: 在歐洲,法院曾判決自動完成若構成誹謗,Google 需負責;但在台灣與美國,它被視為「演算法根據熱門搜尋量的預測」,屬於 中性工具
  • 移除機制: Google 有一套專門針對 「預測查詢字詞」 的檢舉表單。如果該預測字詞直接包含 仇恨言論、露骨色情、或與你的身分證字號連結,移除成功率較高。
  • 最常見的有效對策: 若單純是「XXX 負評」,Google 通常不理你。你只能透過 SEO 正向內容優化 去「擠壓」負面關鍵字的出現頻率,讓演算法不再認為那是多數人想搜尋的組合。

第七部份:執行刪除請求的實戰演練 SOP(標準作業程序)

如果你決定採取行動,以下是確保流程順利、不被退件的詳細步驟(以台灣使用者為例):

步驟一:蒐證與法律定性(非常關鍵)
不要急著填表單。打開 Excel,將所有負面連結貼上,並在旁邊標註:

  • 這是「事實陳述」還是「意見表達」?
  • 內容是否包含我的「身分證字號、地址、私人照片」?
  • 該網站是否在台灣有司法管轄權?

步驟二:優先處理「源頭網站」

  • 找到該網頁的「關於我們」、「聯絡我們」或網站底部的 E-mail。
  • 寄出存證信函或律師函,內容必須包含:
    1. 具體網址(URL)。
    2. 侵害權利的具體文字段落(哪一句話說謊)。
    3. 法律依據(刑法第 310 條加重誹謗、個資法第 19 條)。
    4. 限期 72 小時或 3 個工作天內移除。

步驟三:次級處理 Google 移除
若源頭不理會或是在海外,轉向 Google 法律支援:

  1. 進入「Google 法律問題要求」頁面。
  2. 選擇產品:Google 網頁搜尋。
  3. 選擇原因:「法院命令」(若有判決)或 「其他法律問題」(若有律師函佐證)。
  4. 填寫技巧: 在「說明」欄位,不要寫情緒文(我被欺負、我好慘),要寫 法律要件
    • 不良範例: 「這個人在網路上亂講話,害我沒生意,拜託 Google 刪掉。」
    • 優良範例: 「該網頁(附 URL)於第二段第 3 行起,具體指涉當事人於 2023 年 5 月 1 日涉及竊盜行為,此陳述與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XX 號無罪判決之事實相悖,構成對當事人名譽權之不法侵害。隨信附上律師函及無罪判決掃描檔。」

步驟四:追蹤與複查
Google 處理時間約 1-4 週。你會收到一封制式的案件編號信。如果被拒絕,仔細閱讀拒絕理由,通常會寫明「該內容目前未違反我們的移除政策」。這代表你的證據鏈在法律層面上不夠強,你需要回頭走 步驟一 加強證據,或是走法院訴訟。

第八部份:小心!詐騙集團的三大話術

在搜尋「如何刪除 Google 負評」時,你必然會看到大量號稱「專業危機處理、谷歌刪文、保證下架」的廣告。請先深吸一口氣,聽聽這背後的真相:

話術一:「我們有 Google 內部工程師配合,可以直接從後台刪資料庫。」

  • 真相: 這是百分之百的詐騙。Google 對搜尋結果的干預有極其嚴格的稽核軌跡(Audit Trail),員工私下收錢刪連結一旦被抓,涉及的是聯邦重罪。沒有任何正派公司做得到「內部刪除」,他們做的其實就是幫你填寫那份 你也會填的免費表單。刪不掉他會跟你說「你的情況比較複雜」,刪掉了他會跟你說「這是我們特殊關係的功勞」。

話術二:「我們用負面 SEO 攻擊那個網站,讓他被 Google 懲罰消失。」

  • 真相: 這是搬石頭砸自己的腳。Google 的演算法極其聰明,惡意製造大量垃圾連結去攻擊別人,通常會導致「攻擊方」的網域被降權。而且,你花錢請人攻擊別人,本身就構成刑法第 360 條的妨害電腦使用罪。這不是在處理危機,是在擴大危機。

話術三:「保證一週內洗白,先付頭款 20 萬。」

  • 真相: 搜尋結果的排序變動受數百個因素影響。唯一有效且合法的長期策略是「建立大量優質正向內容」,而這需要時間(通常 3-6 個月起跳)。宣稱短期內能讓負面連結「消失」的手段,只有兩種可能:一種是去洗搜尋量(用機器人搜尋其他關鍵字,這違反 Google 政策且效果短暫);另一種就是單純騙錢,時間到跟你說處理中,然後消失。

第九部份:比刪除更重要的思維——「數位資產」的權利佈局

既然刪除舊的負面資訊這麼困難,為什麼不讓它變得「看不見」?

在法律與技術的交界處,有一種策略叫做 「合法排擠」(Legal Suppression)
這不是要消滅那篇文章,而是要創造 更多、更權威、更正面的內容,把負面連結擠到搜尋結果的第二頁、第三頁去。

根據統計,超過 90% 的使用者不會點擊到 Google 搜尋的第二頁。

你可以合法佈建的內容陣地(不需任何特殊關係,只需你的權利):

  1. 品牌官網的網誌文章: 寫一篇關於產業知識的長文,標題包含你的名字/公司名。
  2. LinkedIn 個人檔案與動態: 權重極高,Google 對 LinkedIn 極度友善。
  3. Medium / Matters 寫作平台: 發表你的專業觀點,建立作者權威。
  4. YouTube 頻道影片: Google 偏好自己的產品,影片縮圖在搜尋結果中非常吸睛,能有效分散點擊。
  5. 公開的社群帳號: Facebook 粉絲頁、Instagram 商業檔案。

法律權利的延伸思考:
如果你正在跟某個媒體打官司要求刪文,訴訟期間你的律師可以建議你同時進行 「更正報導請求權」 的新聞操作。藉由發佈一篇對你有利的新稿(例如:公司獲獎、新產品發表、公益活動),並將這篇新稿廣泛投稿,這些新連結因為時效性高、來源權威,會在短期內爬上第一頁,形成對負面舊聞的「遮蔽效應」。

第十部份:常見問題深度解析(FAQ)

以下列舉讀者在面對負面關鍵字時最常問的幾個實務問題,並給予明確且直接的解答。

問 1:我是無辜的,判決書也寫無罪,為什麼 Google 不把那篇「XXX涉嫌XXX」的新聞刪掉?
答: 因為該篇新聞在「發布當下」是真實報導(報導的是『涉嫌』的事實,而非『定罪』的事實)。新聞媒體享有極高的憲法保障,除非該報導內容是憑空捏造的假新聞,否則 Google 會主張這是「公共領域的歷史紀錄」。你的權利在於要求媒體在文末「補充報導」無罪判決,或是自己大量產出無罪判決書內容的網頁(例如轉載判決書全文至你的個人部落格),讓搜尋引擎抓取到更新、更正確的資訊摘要。

問 2:Google 地圖上有人用假帳號給我留一星,寫說「食物有蟑螂」,我可以告他嗎?可以要求 Google 刪除嗎?
答:

  • 告他: 可以。只要你能證明對方根本沒來過你的店(例如留言時間你店休),這在刑法上構成誹謗罪(散布不實事實)。你可以提告,檢警會發函給 Google 調閱該帳號的 IP 位址,進而查出幕後藏鏡人。
  • 要求 Google 刪除: 非常困難。除非你拿到法院判決,否則 Google 地圖團隊會認為這是「主觀用餐體驗」,不介入審查。
  • 實務建議: 先用 Google 地圖內建的「檢舉不當內容」功能,選擇「這則評論與本商家無關」或「利益衝突」。同時號召真實客戶幫你洗回五星評價,稀釋負評比例。

問 3:我用的是藝名/筆名,網路上有人罵我的藝名,我可以主張姓名權或名譽權嗎?
答: 可以。根據台灣最高法院判例,只要該筆名/藝名在社會上已足以識別、代表你個人(例如:九把刀、館長),其人格權的保護等同於本名。但你要負擔舉證責任,證明該名稱在大眾認知中等同於你本人。

問 4:Google 已經移除連結了,但對方又換了一個網址重新上傳一模一樣的內容(鏡像站),怎麼辦?
答: 這是網路誹謗常見的「打地鼠」現象。

  1. 善用 Google 移除工具的「相同內容」欄位: 你在第二次申訴時,附上第一次 Google 已經核准移除的案件編號,並註明「此為已遭移除違法內容的鏡像複本」。Google 審核團隊對此類檢舉的處理速度通常較快。
  2. 向主機商施壓: 對付鏡像站最有效的方式是直接檢舉該網域違反主機商的使用者條款(AUP),請求主機商將整個帳號停權。

問 5:負面文章是英文的,刊登在美國的網站,我在台灣告有用嗎?
答: 在台灣提告妨害名譽,只要該網站在台灣境內「能連上」,台灣法院就有管轄權(學理上稱為「隔地犯」)。判決勝訴後,你可以:

  1. 透過台灣司法互助管道,請求美國法院協助執行(曠日費時且昂貴)。
  2. 將台灣法院的勝訴判決翻譯成英文並公證,提交給 Google 總部。Google 對於民主法治國家的法院判決通常會予以尊重,並在 該國境內網域google.com.tw)執行移除。但請注意,這可能只對使用 google.com.tw 的台灣使用者有效,美國人搜尋 google.com 依然看得到。

問 6:對方在 PTT 用推文罵我,版主已經刪文了,但 Google 搜尋「PTT + 我名字」還是會出現「網頁庫存頁面」的標題跟片段,怎麼辦?
答: 這是搜尋引擎的「快取」(Cache)問題。

  • 解法: 前往 Google 移除過期內容工具,輸入該篇 PTT 文章的「完整網址」(即使文章已刪,網址是固定的)。Google 會重新爬蟲,發現該頁面顯示「文章已被刪除」後,快取就會在幾天內更新消失。或是你可以使用工具請求「移除過時的快取片段」。

問 7:我想要預防未來有人用我的名字亂搞,可以先把 Google 搜尋我的名字的版面佔滿嗎?
答: 這是最高明的策略,稱為「品牌域名資產配置」。建議你做以下幾件事:

  1. 註冊 你的名字.com 或 你的名字.tw 網域。
  2. 開設一個簡單的個人網站,放上你的簡介、作品集、聯絡方式。
  3. 用你的名字申請各大主流平台帳號(LinkedIn, Medium, Vocus, Instagram, Twitter),並將這些帳號連結到你的個人網站。
  4. 法律依據: 這是行使你的「姓名表示權」與「資訊自主權」。當你的官方資訊越豐富、權重越高,未來任何單一的負面消息都難以撼動你的搜尋結果首頁。

問 8:網路上流傳我的「深偽影片(Deepfake)」或私密照,我該怎麼緊急處理?
答: 這是最高優先級的緊急事件。

  1. 立即報警: 台灣有專法《刑法》第 319-1 條至第 319-6 條(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這是公訴罪,警察有義務偵辦。
  2. 使用 Google 機密資訊移除表單: 選擇「未經同意的合成色情內容或露骨內容」。Google 對此類移除的處理速度極快,通常在 數小時內 就會將該連結從全球所有搜尋結果中遮蔽。
  3. 聯繫衛福部「性影像處理中心」: 台灣有官方的窗口協助與各大平台溝通下架,這是免費且強而有力的資源。

結語:將「刪除」的焦慮,轉化為「管理」的權利意識

在資訊洪流中,試圖刪除 Google 上的每一個負面關鍵字,往往是一場註定會心力交瘁的戰爭。法律賦予你的權利,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是 防禦性的盾牌(保護隱私、下架非法內容),而非 攻擊性的寶劍(消滅不喜歡的言論)。

理解 Google 的遊戲規則——尊重法律判決、尊重著作權、保護機密個資,但同時也捍衛公共言論的歷史檔案——你才能把力氣用對地方。

下一次當你看著搜尋結果頁面感到困擾時,與其糾結於「怎麼刪掉那一個礙眼的連結」,不如問自己:「我能創造出哪十個更有價值的連結,來定義我自己?」

畢竟,在數位世界裡,最強大的話語權,永遠來自於你主動創造的內容,而非你被動刪除了多少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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