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台灣,若您認為某篇文章或網路內容涉及違法,可依法向主管機關舉報。以下是指南說明:
目錄
一、可依法舉報的內容類型(需具體違反台灣法律)
煽動暴力或犯罪
內容明確煽動他人實施暴力、恐怖活動或具體犯罪行為。
法源依據:《刑法》第153條(煽惑犯罪)、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
散布仇恨或歧視言論
基於種族、宗教、性別等特徵,鼓吹仇恨或歧視,可能危害社會秩序。
法源依據:《刑法》第309-311條(公然侮辱、誹謗)、《性別平等教育法》。
侵害個人隱私或名譽
未經同意公開他人個資(如住址、病歷)、散播不實資訊損害名譽。
法源依據:《刑法》第310條(誹謗)、《個人資料保護法》。
兒童與青少年有害內容
涉及兒少性剝削、暴力、色情,或引誘未成年人犯罪。
法源依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8條。
虛假訊息危害公共秩序
捏造災難、疫情、公共安全事件等不實資訊,引發社會恐慌。
法源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災害防救法》第41條。
違反國家安全法規
煽動分裂國家、洩露國家機密,或為境外敵對勢力進行宣傳。
法源依據:《國家安全法》、《反滲透法》。
二、舉報前注意事項
確認內容確實違法
僅「主觀負面」但未違法(如政策批評、立場不同的評論)不構成舉報條件。
建議先諮詢法律專業意見。
蒐集完整證據
截圖、保存網址、紀錄發布時間與平台。
若涉及個資侵害,需提供自身身份證明。
三、正式舉報管道
網路內容:向平台檢舉後報警
步驟:
(1) 先在該平台使用「檢舉功能」要求下架。
(2) 若未處理,攜帶證據向 警政單位(刑事警察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 報案。線上舉報:內政部警政署線上檢舉系統
涉及國家安全:法務部調查局
撥打檢舉專線 0800-007-007
或至各地調查站提交事證。
兒少有害內容:iWIN網路防護機構
官網舉報:iWIN網路內容防護
專線:(02) 2577-5118
個資侵害: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中)
現階段可向地方政府法制局或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1950)諮詢。
四、舉報後流程
機關受理後將依權責調查,若屬實可能:
(1) 要求平台下架內容
(2) 對發布者依法起訴
(3) 若涉公共利益,移送檢察機關偵辦舉報人可要求案件編號以便追蹤。
五、重要提醒
不實舉報可能觸法:惡意檢舉恐涉《刑法》誣告罪(第169條)。
言論自由界線:台灣保障合理評論公共事務的權利,非惡意謾罵或造謾不構成違法。
法律諮詢:不確定是否違法時,可洽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專線:412-8518)。
請謹慎評估內容的合法性,並透過正當程序維護權益。若遇緊急危害(如暴力威脅),請立即撥打 110 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