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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要求網站刪除不實內容?依據法律條文發出正式下架通知
在數位時代,資訊的傳播速度與範圍前所未有,然而隨之而來的,是虛假、不實或誹謗性內容對個人名譽、企業商譽甚至社會秩序可能造成的巨大傷害。當你或你的組織發現網路上存在不實內容時,如何有效、合法地要求網站管理者或內容平台將其下架,成為一項至關重要的維權技能。本文將深入探討這一過程的每一個環節,從法律基礎、事前準備、通知書撰寫、發送流程,到後續法律行動與預防策略,提供一份完整而詳盡的行動指南。本文旨在以專業、系統的方式,解析如何依據法律條文,發出具有法律效力與實務壓力的正式下架通知,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第一部分:不實內容的定義、危害與法律定性
在採取行動之前,首先必須明確什麼是法律意義上可被要求刪除的「不實內容」。並非所有錯誤或令人不悅的資訊都構成法律上的刪除理由。
1.1 不實內容的核心定義與類型
不實內容通常指在事實上虛假或誤導,並可能對特定主體造成損害的資訊。其主要類型包括:
- 誹謗與名譽侵害: 陳述虛假的事實,導致個人或法人的社會評價降低。例如,指控某人犯罪、行為不端、專業能力不足,或指控企業生產黑心產品、財務造假等。
- 侵犯隱私: 未經同意公開他人私密資訊,如住址、病歷、私人對話、親密影像等。
- 著作權侵權: 未經授權複製、公開傳播他人的文字、圖片、影音等創作。雖然這本身是「侵權」而非純粹「不實」,但也是常見的下架請求原因。
- 商業詆毀與不正競爭: 散布虛假資訊,損害競爭對手的商譽或商品服務聲譽。
- 虛假廣告與詐欺資訊: 宣傳不實的產品功效、投資報酬或服務內容,誤導消費者。
1.2 不實內容造成的多重危害
- 對個人: 造成精神痛苦、社交孤立、職業機會喪失,嚴重者可能導致抑鬱或自殺風險。
- 對企業: 損害品牌形象、流失客戶與投資者、股價下跌、合作夥伴卻步,甚至引發法律訴訟與監管調查。
- 對社會: 破壞公眾信任、煽動社會對立、干擾選舉或公共政策辯論,危害民主與社會穩定。
1.3 法律定性:請求刪除的權利基礎
請求刪除不實內容,並非單純的道德請求,而是基於堅實的法律權利。主要法律基礎包括:
- 人格權保護: 民法中關於名譽權、隱私權、肖像權的規定,是對抗誹謗與隱私侵害的核心武器。當不實陳述導致名譽受損,受害者有權要求停止侵害(即刪除內容)、恢復名譽(如刊登道歉啟事)並賠償損失。
- 侵權行為法則: 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散布不實資訊即構成侵權行為。
- 消費者保護與公平交易法規: 針對商業詆毀與虛假廣告,相關法律賦予受害企業要求改正、下架並求償的權利。
- 著作權法: 權利人得要求網路服務提供者(ISP)移除侵權內容,此即所謂的「通知取下」(Notice and Takedown)機制。
- 特別法規範: 許多國家或地區針對網路內容訂有專門法律,例如台灣的《著作權法》第90條之4至之10(網路服務提供者責任限制)、歐盟的《數位服務法》(DSA)等,其中明確規範了平台對違法內容的處理義務與用戶的申訴權利。
理解這些法律基礎,是後續所有行動的出發點。你的下架通知不僅是一封投訴信,更是啟動法律責任機制的正式文件。
第二部分:發出正式下架通知前的關鍵準備工作
成功下架不實內容,七分靠準備,三分靠執行。倉促行動往往效果不彰。以下是行動前必須完成的關鍵步驟:
2.1 全面蒐證與證據保全
這是整個流程中最重要的一環。一旦內容被刪除,若未事先保存證據,後續法律訴訟將缺乏依據。
- 完整截圖與錄影: 使用瀏覽器截圖工具或專業軟體,完整截取包含不實內容的網頁。截圖必須顯示:網址(URL)、網頁完整內容(包括評論)、發布日期/時間、發布者帳號名稱(如果可見)、瀏覽次數/分享數等數據。建議進行連續滾動頁面的螢幕錄影,以證明內容的真實存在與連續性。
- 網頁存證公證: 對於極其嚴重或預期將有訴訟可能的情況,應考慮進行「網頁公證」。請公證人親眼見證你操作瀏覽、截圖的過程,並出具公證書。此證據在法庭上的證明力最高。
- 存檔時間戳記: 確保所有電子證據都帶有可靠的時間戳記。
- 追溯內容來源: 盡可能查明最初發布的帳號、IP位址(有時需透過法律程序由平台提供)、以及內容被轉載到哪些其他網站或社群媒體。這有助於確定追訴對象。
2.2 鎖定正確的責任對象與聯繫窗口
找對人,事半而功倍。責任對象通常有兩個層次:
- 內容發布者(第一責任人): 直接發布不實內容的部落客、社群媒體用戶、論壇會員等。應嘗試透過平台內的信件系統聯繫其要求刪除。
- 網路服務提供者(ISP)/平台業者(連帶或輔助責任人): 當無法找到發布者,或發布者拒絕刪除時,平台方就成為關鍵的責任對象。各國法律多規定,平台在接獲「合格通知」後,若未及時移除明顯違法的內容,可能需對損害擴大部分負連帶責任。
- 如何找到平台聯繫方式: 仔細搜尋網站的「法律聲明」、「服務條款」、「隱私權政策」、「版權申訴」、「檢舉管道」或「聯絡我們」頁面。大型平台(如Google、Facebook、YouTube)通常設有專門的內容申訴表單或指定電子郵件地址(如 copyright@ 或 legal@ 開頭)。
- 辨識平台類型: 是單純的內容寄存服務、部落格平台、社群網路、論壇還是新聞媒體網站?這將影響你適用的法律條款與溝通策略。
2.3 初步評估與策略選擇
- 評估內容的違法性與損害程度: 內容是明顯虛假誹謗,還是屬於意見評論(較難要求下架)?損害是否持續擴大?這決定行動的緊迫性。
- 選擇溝通或法律途徑先行: 通常建議先嘗試正式的「下架通知」。若平台不理會或發布者態度惡劣,則需立即啟動法律程序。
- 確認適用的管轄法律: 網站伺服器所在地、平台公司註冊地、發布者與受害者所在地,都可能影響法律適用。一般以「侵權行為地」或「結果發生地」為管轄依據。對於跨國平台,其全球性的服務條款通常會指定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第三部分:撰寫具有法律威力的正式下架通知書
一份專業、清晰、引據法律的下架通知書,能大幅提高內容被迅速移除的機率。它向接收者表明:你是認真的,你了解自己的權利,並且已為法律行動做好準備。
3.1 通知書的核心構成要素
一份完整的正式下架通知應包含以下部分:
1. 明確標題: 例如「關於要求立即刪除侵害[您的姓名/公司名]名譽之不實內容之正式法律通知書」。
2. 雙方身份資訊:
* 通知人(你):姓名、身份證字號/統一編號(可視情況提供)、地址、電話、電子郵件。
* 被通知人(平台或發布者):公司全名、負責人、地址(若已知),或發布者帳號名稱。
3. 事實陳述:
* 指出侵權內容: 明確列出每一個侵權網頁的「完整URL」。不要只提供主網址。
* 描述侵權內容: 簡要、客觀地描述該內容是什麼(如「一篇標題為『XXX公司涉嫌詐騙』的文章」)。
* 指明不實之處: 具體指出內容中哪些陳述是虛假的,並附上「真實情況」的簡要說明或可證實真實性的證據來源(如政府公開資料、法院判決、官方聲明)。例如:「文章指稱本人於2023年5月1日因盜竊被捕,此為虛假陳述。本人從未有任何刑事犯罪紀錄,特此聲明。」
4. 法律依據:
* 這是通知書的靈魂。 必須具體引述相關法律條文。例如:
* 「該等不實陳述,已嚴重侵害本人之名譽權,違反《民法》第18條人格權保護、第184條侵權行為及第195條名譽權侵害之損害賠償規定。」
* 「貴平台作為網路服務提供者,依據《著作權法》第90條之7(或貴國相應法律,如美國DMCA第512條、歐盟電子商務指令第14條),於接獲權利人合格通知後,應立即移除或阻斷接觸涉有侵權之內容。」
* 引述法律時,務必確保其適用於該平台所屬的法域。
5. 具體要求:
* 明確要求: 「本人正式要求貴平台/發布者,於接獲本通知書後『24小時內』(或一個合理的期限,如48-72小時),將上述所列之全部侵權內容予以永久刪除,並採取措施防止相同內容再次上傳。」
* 補充要求(視情況): 可要求提供發布者的註冊資訊(須有法律依據支持此要求),或要求在相同位置刊登更正啟事。
6. 證據附件:
* 明確列出隨附的證據清單,例如:「附件一:侵權網頁截圖(共X頁)」、「附件二:證明真實情況之政府公文影本」。
7. 後果告知:
* 明確指出若未在期限內履行要求,將採取的一切進一步法律行動。例如:「若逾期未處理,本人將依法向有管轄權之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並追究貴平台可能之連帶責任。同時,將向相關主管機關(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等])進行檢舉。」
8. 簽署與日期: 親筆簽名或用電子簽章,並註明發文日期。
3.2 語氣與格式
- 語氣: 保持專業、冷靜、堅定。避免情緒化、侮辱性或威脅性的字眼。客觀陳述事實與法律後果即可。
- 格式: 使用正式商業書信格式。以電子郵件寄送時,建議同時將通知書製作成PDF附件,並在郵件正文中簡述要點。
第四部分:發送通知與追蹤流程
4.1 選擇送達方式
- 電子郵件: 最常見且快速的方式。務必使用平台指定的申訴郵箱。同時,可寄送到其公開的一般客服、法務郵箱,以確保送達。
- 平台內建申訴表單: 許多平台有標準化的線上表單。填寫時,在「補充說明」欄位貼上或上傳你精心準備的通知書全文與證據。
- 掛號信函: 對於重大案件或電子管道無回應時,寄發紙本掛號信至平台的公司登記地址,能產生更正式的法律送達效果。保留好郵寄收據。
4.2 追蹤與後續溝通
- 記錄發送時間: 這是計算平台回應期限的起點。
- 確認回覆: 留意是否收到自動回條或案件編號。大型平台通常會提供一個追蹤編號。
- 期限屆滿後的行動: 若在期限內未獲回應或內容未下架,應立即寄發「第二次催告通知」,語氣可更為強硬,並重申即將採取的法律行動。同時,開始著手準備法律文件。
第五部分:平台無效回應時的法律行動升級
當正式通知無效,就必須啟動更強制性的法律程序。
5.1 提起民事訴訟
- 訴訟標的: 可對「內容發布者」及「怠於處理的平台」提起連帶損害賠償訴訟。請求項目包括:財產損害、精神慰撫金、請求刪除內容及刊登道歉啟事之「不作為請求」、律師費用等。
- 證據提交: 將之前保全的所有證據,特別是經過公證的證據,提交給法院。
- 聲請假處分: 在訴訟審理期間,為防止損害持續擴大,可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要求平台先行下架內容。此程序較快,但須提供擔保金。
5.2 刑事告訴
- 告訴乃論之罪: 對於涉及公然侮辱、誹謗、妨害信用等犯罪行為的內容,可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刑事程序的壓力有時能促使對方更快妥協。
- 非告訴乃論之罪: 若內容涉及恐嚇、煽動犯罪等,可直接向警方報案。
5.3 向主管機關檢舉
- 針對違反特定法律的內容,可向相關主管機關檢舉。例如:虛假廣告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或消費者保護機關檢舉;違反選罷法的謠言向選舉委員會檢舉;違反食安法的謠言向衛生主管機關檢舉。主管機關可依法對平台或發布者進行行政調查與處罰。
第六部分:特殊平台與跨境案件的處理要點
6.1 大型跨國平台(Google搜尋結果、社群媒體)
- Google搜尋結果下架: 可透過Google的「法律問題申訴」表單,請求從搜尋結果中移除特定連結。依據主要是「個人資料保護法」(被遺忘權)或針對明顯違法內容。需詳細說明為何該連結侵害你的權益。
- 社群媒體(FB, Instagram, Twitter等): 利用其內容審查政策(社群守則)進行檢舉,同時發送正式法律通知到其法律部門郵箱。它們對涉及隱私(如未經同意公開的親密影像)的檢舉通常反應較快。
6.2 新聞媒體網站
- 除了發送法律通知,可同時聯繫該媒體的讀者投書或更正欄位編輯,要求依據新聞專業規範刊登更正或澄清聲明。
6.3 匿名網站/境外網站
- 這是最大挑戰。重點轉向要求「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你的ISP)或「搜尋引擎」屏蔽該網站連結,或要求其主機代管服務商(Hosting Provider)撤下網站。這需要更強的法律行動與國際司法協作。
第七部分:預防勝於治療:長期聲譽管理策略
與其事後補救,不如建立防線。
- 主動進行搜尋引擎優化(SEO): 創造並優化屬於自己的正面、官方內容(如官網、部落格、LinkedIn專業檔案、新聞稿),讓這些內容在搜尋自己或公司名稱時排名靠前,擠壓不實內容的能見度。
- 監控網路聲譽: 定期使用Google快訊(Google Alerts)等工具,監控自己的名字、公司名、品牌名在網路上被提及的情況。
- 建立危機溝通預案: 預先擬定針對不同類型不實資訊的標準回應聲明與行動流程。
- 審慎管理個人數位足跡: 在社群媒體上注意隱私設定,避免分享過多易被惡意使用的個人資訊。
結論
要求網站刪除不實內容,是一場結合法律知識、談判技巧與數位取證能力的綜合行動。從詳實的證據保全開始,到撰寫一份引據詳實、條理分明的正式法律通知書,再到有策略地進行送達與追蹤,每一步都環環相扣。其核心在於,將你的「不滿」轉化為具有法律邏輯與強制潛力的「權利主張」。當非正式管道失效時,毫不猶豫地啟動民事、刑事或行政程序,是維護正義與權益的最終保障。在這個資訊即力量的時代,懂得如何合法、有效地清除網路不實資訊,不僅是自我保護,更是積極維護數位空間清淨的重要公民行動。記住,你的權利不會自動實現,它需要你依據法律,主動、明智且堅定地去爭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