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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網路公然侮辱構成要件

關於台灣「網路公然侮辱」構成要件與案例解析的完整指南:

台灣「網路公然侮辱」構成要件與案例解析 完整指南

在台灣,隨著網路社交平台、論壇、通訊軟體的普及,在網路上發表不當言論而觸犯「公然侮辱罪」的案例層出不窮。了解其法律構成要件、相關判例以及實務見解,對於避免觸法及保障自身權益至關重要。

一、 法律依據:刑法第309條

  • 第1項: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 第2項: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 網路上的侮辱行為,主要適用第1項。

二、 「網路公然侮辱」的關鍵構成要件

要成立刑法第309條第1項的公然侮辱罪,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四個要件:

  1. 「公然」:

    • 定義: 指行為發生在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狀態。

    • 網路上的認定:

      • 公開性平台:  Facebook 公開貼文或社團、Instagram 公開貼文、PTT/BBS 公開看板、YouTube 公開影片留言區、公開的部落格、新聞網站留言區 等,只要是不特定多數人無需特殊權限即可瀏覽的場合,均被認定為「公然」。

      • 需審視隱私設定:

        • 私人社團/群組: 若社團或群組成員人數眾多(實務上常認為數十人以上即可能構成特定多數人),即使設為私人,仍可能被認定為「公然」。法院會考量群組的規模、成員間的關係緊密度等。

        • 僅限好友觀看: 如果貼文設定為「僅限好友」,而好友人數眾多(同樣可能被視為特定多數人),仍有成立公然的可能。

        • 一對一私訊: 通常不構成公然,因為僅有特定一人可見。但若私訊內容被其中一方截圖後公開散布,則散布截圖的行為本身可能構成公然侮辱(散布者成為行為人)。

      • 核心: 重點在於「傳布於眾的可能性」或「處於多數人得以知悉的狀態」。

  2. 「侮辱」:

    • 定義: 指對他人為非指明具體事實的抽象謾罵、嘲笑、侮蔑、輕蔑或其他足以貶損他人人格、名譽或社會評價的言詞或舉動。著重於對人格的貶抑,而非陳述事實。

    • 常見網路侮辱形式:

      • 粗俗、貶抑性字眼: 如「白癡」、「智障」、「廢物」、「垃圾」、「人渣」、「敗類」、「賤人」、「去死」、「不要臉」等。

      • 人身攻擊: 攻擊他人外貌、能力、職業、家庭背景等。

      • 極具輕蔑、嘲諷的言論: 雖不帶髒字,但用詞尖酸刻薄,明顯意在羞辱對方。

      • 具侮辱性的圖像或影音: 例如製作醜化他人的梗圖、合成照、改編影片等並公開散布。

    • 判斷標準:

      • 社會通念: 依一般社會大眾的觀點,該言詞或行為是否足以使人感到難堪、屈辱,貶低其人格尊嚴與社會評價。

      • 前後文脈絡: 需整體觀察發言的語境、背景、對話過程。

      • 針對性: 需明確指向特定個人(或可得特定的小群體)。

  3. 「人」:

    • 定義: 特定自然人

    • 關鍵點:

      • 必須可識別: 侮辱的對象必須是能夠被辨識出來的特定個人。使用帳號、暱稱、綽號、照片,或雖未指名道姓但根據前後文、脈絡、社群成員認知足以鎖定特定對象,均屬之。

      • 法人/公司行號不適用: 侮辱公司、店家、團體本身,原則上不構成刑法公然侮辱罪(可能涉及民事名譽侵權或誹謗罪,若涉及具體事實陳述)。但若言論是指向該公司行號的負責人或特定員工,則可能成立。

      • 已過世者: 不成立本罪。

  4. 「故意」:

    • 定義: 行為人主觀上必須有侮辱他人的直接故意間接故意(未必故意)

      • 直接故意: 明知自己的言論會貶損他人名譽,並且希望或追求這個結果發生。

      • 間接故意: 預見自己的言論可能會貶損他人名譽,雖不希望但容任其發生(覺得罵了也沒關係、對方活該、可能被罵但還是要罵)。

    • 網路常見爭議: 行為人常辯稱「只是開玩笑」、「一時情緒發洩」、「對方先挑釁」。但法院通常認為,使用明顯貶抑詞彙時,行為人應能預見可能貶損他人名譽,若仍執意發表,就可能構成故意。是否為玩笑,需視社會通念及具體情境判斷。

三、 與「誹謗罪」(刑法第310條)的區別

  • 公然侮辱罪: 針對抽象謾罵、人身攻擊,不涉及具體事實的指摘。例如:「你就是個無恥的小人!」。

  • 誹謗罪: 針對指摘或傳述足以損害他人名譽的『具體事實』。例如:「他上個月偷了公司的錢!」。

  • 關鍵區分: 言論內容是「抽象謾罵」還是「具體指摘某事」。

  • 可能競合: 有時一句話可能同時包含抽象謾罵和具體指摘,可能同時觸犯兩罪。

四、 重要實務見解與案例解析

  1. 「公然」的認定案例:

    • 案例 A (成立公然): 甲在擁有 500 名成員的 Facebook 公開社團中,指名道姓辱罵乙「是個騙錢的無賴」。法院認為該社團成員眾多且不特定,符合公然要件。

    • 案例 B (成立公然): 丙在僅有 30 位同事的私人 LINE 工作群組裡,貼文辱罵丁「做事像豬一樣笨」。法院認為該群組雖為私人,但成員已達特定多數人(30人),且非親密家庭成員,同事關係足以讓丁之名譽在職場圈受損,故認定為公然。

    • 案例 C (不成立公然): 戊與己因私怨,透過 Facebook Messenger 一對一私訊,己傳送「你是個王八蛋」給戊。法院認為僅特定一人可見,不構成公然。

  2. 「侮辱」言詞的認定案例:

    • 案例 D (成立侮辱): 庚在 PTT 政黑版回覆辛的貼文,直接寫「辛根本就是個腦殘,講的話都是垃圾」。法院認為「腦殘」、「垃圾」屬抽象謾罵,足以貶損人格。

    • 案例 E (成立侮辱): 壬在 Instagram 貼出癸的照片,並配上文字「看看這醜八怪,長這樣還敢出門嚇人」。法院認為針對外貌的惡意攻擊構成侮辱。

    • 案例 F (爭議案例 – 可能不成立或需視脈絡): 子對丑說:「你的邏輯真是與眾不同」。若在理性辯論中,可能只是意見表達;但若在激烈爭吵中,語帶明顯譏諷,且前後文顯示意在羞辱,仍可能被認定為侮辱。法院會綜合判斷語境、語氣、用詞習慣等。

    • 案例 G (不成立侮辱 – 合理評論): 某藝人表演失誤,網友在公開討論區留言:「這次表演真的走音走得很厲害,令人失望」。此屬基於事實的意見表達或合理評論,縱使負面,但非抽象謾罵人格,通常不構成侮辱。

  3. 「對象特定」的認定案例:

    • 案例 H (成立): 卯在公開部落格文章中雖未寫出全名,但寫「某大學XX系那個姓陳的副教授,根本是學術界的敗類」,該系副教授只有一位姓陳,足以特定。

    • 案例 I (成立): 辰在遊戲公會的 Discord 頻道中,對著使用暱稱「暗夜俠」的玩家連續辱罵「廢物」、「不會玩就滾」。在該特定遊戲社群中,「暗夜俠」即為特定對象。

    • 案例 J (可能不成立): 巳在匿名論壇發文「現在的老師都只會死要錢」,此為泛指特定職業群體,非針對特定自然人,不構成本罪(但若情節嚴重可能涉及誹謗或其他問題)。

  4. 「故意」的認定案例:

    • 案例 K (成立故意): 午與未在網路上爭吵,午一氣之下在未的公開貼文下留言「你全家都不得好死」。法院認為使用如此激烈詛咒詞彙,不可能不知會貶損未及其家人名譽,具直接故意。

    • 案例 L (成立故意 – 間接故意): 申在公開直播中,看到網友酉的批評留言,脫口罵出「哪個白癡在那邊亂講話」。雖未指名,但針對留言者,且明知直播公開,容任貶損名譽結果發生,具未必故意。

五、 告訴乃論與追訴程序

  • 公然侮辱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

  • 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需在知悉犯人時起六個月內提出告訴。

  • 告訴權可撤回,撤回後不得再行告訴。

  • 提告流程:

    1. 蒐證: 最重要!立即完整截圖/錄影保存證據,包含貼文/留言內容、發文者帳號、時間、網址、按讚/留言數、該平台之公開狀態(若為群組,需證明成員數)。必要時可向平台申請資料或進行網頁公證

    2. 報警或向地檢署提告: 攜帶身分證、證據資料(印出來),前往案發地或行為人住所地的警察局報案,或直接向地方檢察署遞狀提告。

    3. 檢警偵查: 檢警會傳喚雙方說明,調查是否構成犯罪。

    4. 起訴或不起訴: 檢察官認定有犯罪嫌疑則起訴,由法院審判;若認為罪嫌不足,則為不起訴處分。

    5. 審判: 若起訴,法院將開庭審理,最終判決有罪或無罪。

六、 可能的法律後果

  • 刑事責任:

    • 若成立犯罪,最重可處拘役(1日以上,60日未滿,得易科罰金)或9千元以下罰金

    • 雖然刑度看似不重,但留下前科紀錄影響深遠(例如求職、簽證申請)。

  • 民事責任:

    • 被害人幾乎同時可提起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請求:

      • 財產上的損害賠償(需舉證,如因此失業)。

      • 精神慰撫金(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最常見,法院會依加害程度、雙方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酌定金額,從數千元到數十萬元都有可能。

      • 回復名譽的措施(如登報道歉)。

七、 自保與預防之道

  1. 三思而後「鍵」: 在按下「送出」前,停下來想想:這話是否會傷害特定個人?是否在公開場合?是否屬情緒性謾罵?

  2. 尊重與理性溝通: 即使意見不合,也應就事論事,避免人身攻擊、謾罵、侮辱性字眼。

  3. 善用隱私設定: 若只想與親友分享,務必設定好貼文的隱私範圍(但需注意群組人數過多仍可能被視為公然)。

  4. 避免捲入紛爭: 看到網路筆戰,若非必要,勿加入戰局或使用過激言論。

  5. 被侮辱時:

    • 冷靜勿回罵: 回罵可能讓自己也觸法,或讓對方有藉口辯解。

    • 立即完整蒐證: 這是最關鍵的一步!

    • 考慮檢舉下架: 先向平台檢舉該不當內容,要求下架。

    • 諮詢專業意見: 向律師諮詢法律權益及提告可行性。

    • 評估是否提告: 衡量時間、成本、證據強度與自身需求(是否要對方道歉、賠償、或僅是制止行為)。

結論:

網路世界並非無法之境,在台灣,於網路空間公然侮辱特定他人,只要符合「公然」、「侮辱」、「對象特定」及「故意」四要件,即可能觸犯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面臨刑事處罰及民事賠償責任。了解法律界線、保持理性溝通、尊重他人,並懂得在遭受不法侵害時正確蒐證與尋求救濟,是現代網路公民必備的素養。發言前務必謹慎,避免一時衝動或口舌之快,換來難以收拾的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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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如何不被Google搜尋到?

「如何讓判決書『不被』Google搜尋到」的完整指南。必須誠實地說:要完全阻止一份依法應公開的判決書被Google搜尋到,是極其困難,甚至幾乎不可能的。 Google的本質就是索引網路上公開的資訊。

然而,這份指南將提供所有理論上可行的方法,從事前的預防事後的降低可見度,盡最大努力減少其出現在Google搜尋結果(尤其首頁)的機會:

核心觀念:Google 搜尋到判決書的關鍵原因

  1. 來源公開: 判決書被依法公開在官方網站(如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2. 可被索引: 該官方網頁允許Google的爬蟲(機器人)讀取內容。

  3. 資訊相關: 判決書內容(姓名、案號、案情)與搜尋關鍵字(通常是您的姓名)高度相關。

  4. 網頁權威: 政府網站(.gov.tw)具有非常高的權威性,Google 傾向優先排名。

目標策略:

  • 事前預防 (最有效但難度高): 盡力讓判決書本身「不公開」或「高度匿名化」。

  • 事後控制:

    • 移除/遮蔽源頭: 說服發布者(法院)下架、遮蔽敏感資訊或設定禁止索引。

    • 移除Google連結: 向Google申請移除搜尋結果。

    • 降低排名: 讓判決書連結在搜您姓名時,排名掉到後面幾頁。

📌 方法一:事前預防 – 從訴訟源頭降低被搜尋到的風險 (最重要但不易達成)

這是最根本的方法,但取決於案件性質、法官裁量權和法律規定,並非所有案件都適用。

  1. 爭取「不公開審理」:

    • 法律依據: 某些案件依法「必須」或「可以」不公開審理。

      • 強制不公開: 少年事件(《少年事件處理法》第34條)、性侵害案件(《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2條)、涉及國家機密、營業秘密(《營業秘密法》第14條)、家事事件(部分類型,《家事事件法》第9條)等。

      • 裁量不公開: 法官認為公開審理有妨害善良風俗、公共秩序、國家安全之虞時,可依職權或當事人聲請裁定不公開(《法院組織法》第86條、第87條)。

    • 如何做: 在訴訟程序開始時或進行中,透過您的律師正式向法院「聲請不公開審理」。必須具體說明符合哪項法律規定,以及公開審理將對您造成如何重大且無法彌補的損害(例如:涉及極度隱私、名譽嚴重受損、影響未成年子女等)。

    • 成功關鍵: 案件性質本身是否符合法定不公開類型。如屬裁量範圍,需有極強力且具體的理由說服法官。難度很高,非所有案件適用。

  2. 聲請「判決書匿名化」(去識別化):

    • 目的: 即使案件公開審理,爭取在最終的公開判決書中,隱藏或遮蔽您的真實姓名、身分證字號、詳細地址等直接識別資訊,改用代號(如「甲○○」)或部分遮蔽(如地址只顯示區)。

    • 法律依據: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條(當事人對個人資料之停止處理、利用權)、《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限制公開對隱私造成不當影響之個人資料)。實務上,司法院也訂有「裁判書類個人資料保護作業原則」。

    • 如何做: 在訴訟過程中或判決確定後,盡快(最好在判決書上傳公開系統前)透過律師向承審法院提出書面聲請,請求對判決書中您的個人資料進行遮蔽處理。需具體說明為何公開這些資訊會對您的隱私、安全或重大利益造成「顯著過度」的侵害。

    • 可遮蔽範圍: 身分證統一編號(通常可完全遮蔽)、生日、詳細住址、金融帳號、特定健康資訊等。「姓名」和「案由/判決結果」通常被認為是司法公開的核心,最難完全匿名。

    • 成功關鍵: 證明公開您的姓名與公共利益無顯著關聯(例如:非公眾人物、非重大社會矚目案件),且對您的損害遠大於司法透明的利益。部分遮蔽較有機會,完全匿名(不顯示姓名)非常困難。

  3. 爭取「判決書不上網」或「延遲上網」:

    • 目的: 說服法院不要將您的判決書放上司法院法學檢索系統,或至少延後上傳時間。

    • 現況與難度: 依據「司法院及所屬機關書狀公開及管理要點」及「裁判書類個人資料保護作業原則」,原則上所有判決書都應上網公開,除非屬於依法不得公開的案件(見方法一之1),或經法院認為有「其他不應公開之情形」。

    • 如何做: 同樣需透過律師提出強而有力的書面聲請,說明為何您的個案屬於「其他不應公開之情形」(例如:案件性質極度敏感、公開將導致當事人或家屬遭受立即危險、已達成和解且公開無助公益等)。可同時請求若無法不上網,至少延遲一段時間(如數年)後再公開。

    • 成功關鍵: 極高難度。法院基於司法透明原則,對此聲請通常從嚴審核。必須提出非常具體且嚴重的損害證明。

📌 方法二:事後控制 – 處理已被公開且被Google索引的判決書

如果事前預防失敗,判決書已公開且被Google搜尋到,請依序嘗試以下方法:

  1. 向「原始發布網站」(法院/司法院)提出請求:

    • 核心: 從源頭解決是最有效的(雖然很難)。

    • 請求內容:

      • 遮蔽敏感個資: 依據《個資法》第11條,請求對判決書中過度揭露的個人資料(身分證號、完整住址、生日、金融帳號等)進行遮蔽。這是相對較有機會成功的(相較於刪除或完全匿名)。提供具體要遮蔽的資訊位置和理由。(同方法一之2的事後版)

      • 請求「設定禁止索引」(Noindex): 這是一個技術性請求。您可以請求網站的技術人員在該判決書網頁的HTML原始碼中加入標籤。這會「建議」搜尋引擎不要索引此頁面。重要:

        • 非強制性,Google 可以選擇忽略(尤其對政府網站的公開文件)。

        • 即使遵守,也只會讓該網頁「未來」從搜尋結果消失,已索引的結果需要時間才會移除(可搭配方法2)。

        • 法院/司法院幾乎不可能同意對一份依法應公開的判決書設定Noindex。 這違背司法公開原則。實務上成功率極低,但理論上存在此技術手段。

      • 請求下架: 僅適用於該判決書「依法不應被公開」的情況(例如:應不公開審理卻被公開)。需提出明確法律依據證明公開是錯誤的。難度極高。

    • 如何做: 查詢司法院法學檢索系統的「聯絡我們」或「個資保護」專區,依其規定提交正式書面申請(通常需附身分證明)。

  2. 向 Google 提出「移除搜尋結果」申請:

    • 依據「被遺忘權」精神: 這是目前最直接針對Google搜尋結果的方法。

    • 管道: 使用 Google 的「移除個人資訊」表單:https://support.google.com/websearch/troubleshooter/9685456

    • 選擇理由: 「移除 Google 搜尋結果中的個人資訊」。

    • 申請關鍵: 必須強力論證:

      • 您是當事人。

      • 資訊已過時且不再相關。 (判決多久前?)

      • 案件性質輕微。 (例如:小額債務、輕微過失、已和解)。

      • 對您造成「顯著且過度」的傷害。 (提供證據:求職被拒信、精神科診斷證明、騷擾記錄等)。

      • 公眾繼續知悉此資訊的「公共利益」很低。 (例如:您非公眾人物、非重大犯罪、無關公共安全)。

      • 判決書中含過多「敏感個資」 (如完整身分證號、地址) 可作為輔助理由。

    • 所需資料: 判決書連結(URL)、您的身分證明文件、詳細申訴說明。

    • 可能結果:

      • 移除特定關鍵字(如您姓名)的搜尋結果連結(最理想)。

      • 僅在特定地區(如歐盟EEA)移除。

      • 拒絕(最常見)。

    • 注意: 無法強制Google移除,由其審核團隊決定。

  3. 降低 Google 搜尋排名 (聲譽管理 / SEO):

    • 概念: 既然難以完全移除,就設法讓該判決書連結在搜尋您「姓名」時,排名掉到第2、3頁之後,大幅降低被看到的機會。

    • 如何做:

      • 創造大量高品質、相關的正面內容:

        • 建立個人專業網站/部落格: 使用您的真實姓名作為網域或標題,發布專業文章、作品集、履歷。

        • 完善 LinkedIn 檔案: 確保資訊完整、專業,積極建立人脈。

        • 經營其他社群媒體: Facebook (注意隱私設定)、Instagram、Twitter/X 等,使用真實姓名並定期發布。

        • 發布新聞稿: 如有專業成就、獲獎、創業等,透過合法新聞稿發布平台發布。

        • 參與專業論壇/問答: 在 PTT 專業版、Dcard 相關社團、行業論壇等,以本名提供有價值的解答或討論。

        • 建立其他線上個人檔案: 例如 About.me 頁面。

      • SEO 優化這些正面內容:

        • 關鍵字: 在標題、內文、描述中自然地包含您的「完整姓名」。

        • 高品質內容: 內容需有實質價值,吸引真實瀏覽和分享。

        • 技術SEO: 確保網站手機友善、載入速度快。

        • 獲取高品質反向連結: 讓其他相關的、權威的網站連結到您的正面頁面(最難但最有效)。

      • 目的: 讓這些正向、新穎、相關性高的頁面,在Google排名上超越那份判決書連結。

    • 優點: 長期有效,主動塑造形象。

    • 缺點: 耗時、費力、需專業知識(或花錢請正派聲譽管理公司)、無法保證完全擠掉政府網站的連結(因.gov.tw權重極高)。

  4. 法律途徑 (成本高、變數大):

    • 針對「原始公開者」(法院): 若您認為判決書公開本身「違法」(例如應不公開審理卻公開、個資遮蔽不足違反比例原則),可透過行政救濟(訴願、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公開處分或命其補正遮蔽。需有強力法律依據和證據,勝訴難度高。

    • 針對 Google: 在台灣,以「被遺忘權」或「人格權侵害」為由起訴Google要求移除搜尋結果,法院目前傾向認為司法公開資訊的公共利益高於個人隱私/名譽,敗訴風險極高,除非個案情節極端特殊。

    • 關鍵: 務必諮詢專業律師,評估您的具體案情是否有提起訴訟的空間及勝算,切勿貿然行動。

📌 重要總結與務實建議

  1. 認清現實: 對於依法應公開的判決書,要使其「完全不被Google搜尋到」是不可能的任務。Google的爬蟲會持續索引公開的政府網站。

  2. 事前預防是王道: 在訴訟過程中,積極與律師合作,嘗試所有合法管道爭取「不公開審理」、「判決書高度匿名化」或「不上網」,是最有效降低後續風險的方法(即使難度高也要嘗試)。

  3. 事後處理優先順序:

    1. 嘗試向司法院申請「遮蔽判決書中過度揭露的敏感個資」(身分證號、住址等)。這是相對最可行且可能改變Google摘要內容的。

    2. 準備充分論述,向Google提出「移除搜尋結果」申請。 聚焦在「過時性」、「低公益性」和「對您的顯著傷害」。

    3. 立即啟動「聲譽管理(SEO)」計畫。 長期抗戰,積極建立大量與您姓名相關的正面內容,將負面連結擠到後面頁面。這是您最能掌握的主動策略。

    4. 極特殊情況下,諮詢律師探討法律行動可能性(特別是源頭公開是否違法)。

  4. 絕對警惕詐騙: 遠離任何號稱能「駭入刪除」、「保證永久移除」判決書的服務,幾乎都是詐財或非法手段,可能讓您惹上更大麻煩。

  5. 耐心與持續: 所有合法途徑都需要時間(Google審核需數週至數月,SEO見效需數月至年)。不要輕易放棄。

  6. 管理期望: 目標應設在:

    • 降低判決書在搜尋結果中的排名(非首頁)。

    • 減少判決書公開版本中的敏感個資。

    • 建立強大的正向網路形象來平衡。

    • (若幸運)成功讓Google移除該連結。

這是一場艱難的戰役,沒有魔法按鈕。理解法律限制,運用所有合法且務實的策略,並尋求專業人士(律師、正派聲譽管理顧問)的協助,是保護您網路隱私的最佳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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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院查詢裁判書上什麼樣的裁判書不會被公開出來?怎麼向法院申請不公開?

裁判書不公開規則與申請指南:法定例外情形與實戰策略

核心結論
法院依法「原則公開,例外不公開」,僅6類法定情形可遮蔽/不下載,需在「關鍵時間點」提出具說服力證據

一、法定不公開裁判書類型(《法院組織法》§83)

各類型要件詳解

類型法律依據遮蔽範圍範例
性侵害案件《性侵害防治法》§12被害人姓名、住居所、職稱等案號:*地院112年度侵訴字第
少年事件《少年事件處理法》§83少年本人及家屬全部個資案號:*少法院113年度少護字第
家事事件《家事事件法》§9當事人及子女身分資訊離婚、監護權訴訟裁判書
營業秘密《營業秘密法》§14-1涉密技術/商業資訊半導體製程參數洩密案
國家安全《國家機密保護法》§25機密內容全文遮蔽軍購洩密案
當事人聲請《個資法》§6 + 法院裁量法官裁定必要部分特殊疾病等敏感個資

⚠️ 注意:離婚裁判書「事實及理由」仍公開,僅個資遮蔽(最高法院109年度台抗大字第953號裁定)

 

二、聲請不公開操作流程(黃金時間窗:判決前30日)

步驟1:判斷適用類型

步驟2:書狀準備重點

▍必備文件清單

  1. 聲請狀:載明遮蔽範圍及法律依據

  2. 損害證明(非法定類型需附):

    • 營業秘密:鑑定報告+價值證明(如年產值20%以上)

    • 個資保護:精神科診斷書/騷擾報案紀錄

  3. 替代方案:提出「部分遮蔽」版本供公開

▍書狀範本核心段落

聲請事項:請求就本案判決書中關於[具體資訊]不予公開  
理由要點:  
一、 涉《營業秘密法》第2條秘密資訊(詳證據1-3)  
二、 公開將造成聲請人[量化損害說明,如:年損2億訂單]  
三、 已準備「刪除敏感參數版」供公開(附件四)  
依據法條:法院組織法第83條第4項  

步驟3:時程與法庭策略

階段行動重點成功率
審理中開庭時當庭聲請+遞狀75%↑
宣判前最遲宣判日30日前補狀60%
判決後收到正本10日內聲請<30%

📌 實務技巧:營業秘密案件聲請時,同步請求「秘密保持命令」(《營業秘密法》§14-2)

 

三、法院審查三大關鍵指標

法官裁量時必問三問題:

  1. 損害具體性:是否會造成「不可回復損害」?(例:技術遭盜用致公司破產)

  2. 公益權衡:不公開是否妨害公眾監督司法?

  3. 最小侵害:能否以部分遮蔽取代全文不公開?

成功案例要件

法院准許聲請要件占比
    “證明重大損害可能性” : 45
    “提出有效替代方案” : 30
    “符合法定例外類型” : 25

四、判決後補救措施(判決已公開時)

方法1:請求遮蔽個資

  • 依據:《個資法》§11第3項

  • 範圍:身分證字號、詳細住址、病歷等

  • 操作:向「判決保管法院」遞狀聲請

方法2:聲請下架搜尋結果

平台申請途徑成功率
Google移除個人資訊表單40%
司法院法學庫向原裁判法院遞「個資遮蔽聲請狀」90%

⚠️ 限制:裁判主文及案號不得要求移除(釋字第789號解釋)

 

五、企業營業秘密保護特別策略

裁判書保密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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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法務->>律師: 起訴前簽訂「秘密保持協議」
    律師->>法院: 遞狀時同步聲請「部分不公開」
    法院-->>企業: 裁定准許(附保密版本)
    企業->>IT部門: 監控裁判書上傳情形(24hr內)

必備法律文件組合

  1. 經濟部智慧局《營業秘密鑑定報告》

  2. 會計師簽證「損害評估報告」

  3. 產業公會出具「技術敏感性證明」

實務警示:常見失敗原因

🛡️ 律師建議
「在性侵/家暴等敏感案件,開庭時即遞交『被害人保護聲請狀』,避免書記官誤將全本上網;營業秘密案件則須在『證據交換階段』同步啟動保密程序」

(本指南依《法院組織法》第83條、最高法院112年度台抗字第256號裁定及智慧法院實務手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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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 如何在 Facebook 上舉報誹謗和中傷

Facebook 是全球使用最廣泛的社交媒體網絡,這意味著它在其數位牆內記錄了人類社會的所有高潮和低谷。對於每一次有趣的互動、妙趣橫生的笑話、幽默的表情包或與朋友的愉快交談,都有可能有人在公共場所發布一些侮辱您的言論。

如果您是企業主、知名公眾人物,甚至只是個人,您可能都會關心人們在網路上對您的評價。雖然有些事情可以像「你媽媽」的笑話一樣被忽略,但其他事情可能會造成極大的傷害,甚至會讓你失去工作、工作前景、人際關係等等。

因此,您可能想要對此類內容採取行動,這並不奇怪。問題是,該如何做?

目錄

您可以在 Facebook 上舉報誹謗嗎?
什麼構成可舉報的誹謗?

如何處理在 Facebook 上舉報誹謗的流程

步驟 1:奠定基礎
步驟 2:確定您要舉報的內容。
步驟 3:檢舉內容
步驟 4:等待並繼續
你還能做什麼?
Facebook 誹謗或中傷的常見問題解答
 

您可以在 Facebook 上舉報誹謗嗎?

首先,值得問的問題是:你甚至可以在 Facebook 上舉報誹謗嗎?畢竟,他們是一家大型公司,以難以或無法聯繫到壓力過大、工作過度、薪水過低的支援人員而聞名。

幸運的是,在這種情況下,答案是肯定的。

Facebook 的誹謗程序相當嚴格,這是有充分理由的:實際的誹謗行為可能是一個嚴重的法律問題,他們不想捲入其中。

問題是,人們所舉報的許多「誹謗」其實根本不是人格誹謗。誹謗必須符合特定的法律標準。就像酒一樣;它必須來自法律法規的誹謗領域;否則,這只是閃閃發光的侮辱。

考慮到這一點,並且考慮到 Facebook 社群媒體平台擁有數十億用戶,其中許多人會樂意攻擊報告系統,直到他們得到想要的結果,因此 Facebook 的第一道防線就是演算法排序。因此,您的誹謗報告必須先經過機器人的審核,然後真人才能查看並做出判斷。

讓我們深入研究這個過程,討論您有哪些選擇,以及何時應該考慮採取更有力的法律行動。

什麼構成可舉報的誹謗?

誹謗由書面誹謗和口頭誹謗組成,是一種不太複雜的法律定義,指一種不受世界各地各種法律和言論自由權利保護的特定言論。雖然美國、加拿大和其他地區的法律和具體定義可能略有不同,但總體上是相似的。

  • 誹謗:針對您或您的企業所做的虛假陳述,提出切實索賠並造成實際傷害。
  • 口頭誹謗:以無形言論形式出現的誹謗,例如在公開演講中大聲說出的話。從技術上講,視訊和直播內容是誹謗。
  • 書面誹謗:以有形陳述形式出現的誹謗,例如社交網路上的貼文。

Facebook 內容可能既是誹謗,也是中傷;例如,Facebook 上的書面誹謗是指文字帖子,而有聲誹謗是指影片內容。無論哪種方式,處理它們的方法都是一樣的。

為了將虛假陳述視為誹謗(而不僅僅是侮辱或粗俗的言論),它需要滿足四個標準。

  • 它必須以事實陳述的形式呈現。這更需要上下文,而不是具體的措詞。
  • 它必須發布給第三方。 Facebook 上的貼文可能具有誹謗性;無法向您發送直接訊息。
  • 該帖子的目的必須是誹謗您、損害您的聲譽,並且無視證據
  • 您必須能夠證明存在實際的損失

請注意,這些是提起法律訴訟的要求;您必須證明每一個事實,才能成功贏得針對發文者的訴訟。透過 Facebook 的舉報系統刪除貼文的標準通常較低。

您可以在此處的完整指南中閱讀有關定義、差異和要求的更多資訊。

如何處理在 Facebook 上舉報誹謗的流程

用戶處理 Facebook 誹謗的實際流程比點擊「舉報」按鈕並填寫表格更複雜。

步驟 1:奠定基礎

如果您打算舉報誹謗內容,或打算採取更強硬的措施,例如提起誹謗訴訟,則需要提前採取措施。

保持冷靜。生氣會讓你做出錯誤的決定,而魯莽行事則會對你的案子和你的聲譽造成更大的損害。

請勿回覆、發送訊息或與發布這些資料的人交流。這樣做會產生一系列有害影響,包括:

  • 冒著被他們封鎖的風險,你就無法看到更多誹謗內容。
  • 透過您的回覆讓您看起來更糟和/或透過您的行為驗證他們的說法。
  • 將他們的訊息傳達給那些可以看到您的評論但看不到他們的評論的人。

以任何方式回應誹謗或承認誹謗貼文的內容都可能使您陷入更糟糕的境地。

保留證據。如果您對誹謗者進行舉報或起訴,他們可能會刪除該內容。如果沒有證據,那麼不經過大量工作就很難證明這些貼文的存在。截取螢幕截圖或影片可能是過程的重要部分。如果需要,您可能需要使用第三方實用程式來下載影片。

增加您的隱私設定。 Facebook 為您提供了充分的控制權,讓您可以決定誰可以看到您發布的內容。增強這種隱私可以幫助您免受那些使用誹謗性言論攻擊您的人或使用社交媒體平台「研究」您的人的侵害。不幸的是,它實際上並沒有直接幫助解決誹謗問題,但總的來說,這也是一個不錯的主意。可悲的是,如果你是商人或公眾人物,你就沒有太多選擇。

對其他建議​​要謹慎。有些人會敦促你屏蔽誹謗你的人。有時候,這是一個好主意;如果有人在您的牆上發布誹謗性內容,屏蔽他們可以阻止他們這樣做。另一方面,這也伴隨著風險。封鎖用戶意味著您無法看到他們發布的未來內容,但這並不意味著其他人也看不到。如果阻止它們有助於你保持自製力,那就這樣做吧。如果沒有,那麼讓它們保持可見以便您可以看到他們為自己發布的其他證據可能是更好的選擇。

步驟 2:確定您要舉報的內容。

您需要確定兩件事。首先,您需要列出您要檢舉的內容。這可以是影片、文字貼文、評論、圖片以及其他人在您的或他們的牆上、在公共或私人群組中發布的有關您的任何其他內容;您可以在任何地方存取它。

其次,你需要確定你舉報的原因。幸運的是,誹謗訴訟並不是唯一的選擇。

  • 誹謗是顯而易見的;如果您認為這些言論確實具有誹謗性,您可以使用誹謗舉報工具。
  • 違反 Facebook 社群規則。如果某個貼文或內容對您具有辱罵性或傷害性,但在技術上或法律上不構成誹謗,您仍然可以將其舉報為違反霸凌、騷擾或其他規則。

一旦做出這個決定,您就可以決定下一步要採取什麼措施。

步驟 3:檢舉內容

一旦確定了需要進行哪種類型的報告,就該這樣做了。

要舉報特定內容,您需要在 Facebook 上導航到該內容。找到負責的人、貼文或影片。將會有一個選單按鈕可供點擊,其中「報告此內容」是最終選項。當您點擊此按鈕時,您將看到各種選項,包括裸體、暴力、騷擾、虛假訊息、垃圾內容、仇恨言論、恐怖主義等等。

如果您認為發布的內容實際上並不是誹謗性言論或在法庭上無法成立,但它可能構成騷擾、霸凌或其他形式的社會攻擊,則可以透過騷擾、虛假資訊或其他 > 霸凌選項來舉報該內容。

  • 騷擾是指某人以攻擊性的方式向您發文、貶低或羞辱您、要求您自殘、使用貶損性字眼等等。
  • 虛假資訊要求資訊是虛假的(顯然),並要求您選擇一個類別並驗證內容是否違反 Facebook 政策和社群標準。
  • 霸凌行為的標準最低,但懲罰也最輕。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Facebook 對未成年人和一般公民的保護比公眾人物或企業還要多。例如,使用舉報系統刪除非誹謗性言論的關鍵商業評論非常困難。

另一方面,如果您認為內容具有誹謗性,您可以使用 Facebook 的誹謗報告表。要使用此表格,您必須先選擇您所在的國家/地區。如果您在加拿大,則可以點擊您要報告的物件(您自己、您的公司、其他人)的選項並填寫表格。誹謗報告表包括您的姓名、郵寄地址、違規 URL 清單以及您想要提交的任何其他資訊。

不幸的是,在美國你沒有這個選擇。如果您選擇美國,您將看到以下內容:

Facebook 無權裁定第三方言論的真偽,並且根據《通訊規範法》第 230(c) 條,Facebook 對這些言論不承擔任何責任。因此,我們不對您想要舉報的內容採取行動。如果您認為 Facebook 上的內容違反了我們的社群準則(例如,霸凌、騷擾、仇恨言論),請造訪幫助中心,以了解更多關於如何向我們舉報的資訊。

如果是這種情況,您將需要諮詢律師以提出實際的誹謗索賠。

步驟 4:等待並繼續

遺憾的是,提交報告後,除了等待,您能做的並不多。理想情況下,幾天后,Facebook 會同意您的立場並刪除該內容。不幸的是,他們通常要花幾週或幾個月的時間進行“調查”,然後不採取任何行動。

此時,您必須決定是否將此事提交律師或放棄此事。如果您認為您可以證明您的聲譽或個人生活受到了切實的損害(例如失去了工作或工作機會,或者失去了以該帖子為由的客戶),您可以去找律師。否則,可能無法證明損害,因此不值得您花費時間和精力。

你還能做什麼?

如果您想打擊 Facebook 上的誹謗,最好的選擇可能是聯絡像我們這樣的聲譽管理公司。我們有處理各種言論的經驗,從僅僅是粗俗和侮辱的言論到實際的騷擾和霸凌,再到法律誹謗。我們也擅長使用 Facebook 的系統來實現預期的結果。

您可以使用多種不同的技術來處理不符合誹謗法律定義的聲譽問題社交媒體貼文。另一方面,如果社群媒體貼文更有可能符合誹謗、中傷或誹謗的法律定義,您也可以諮詢律師。誹謗訴訟可能不容易提起或處理,而且費用也不便宜,但它是迄今為止最持久的解決方案。

如果您是面臨嚴重網路誹謗的個人,訴訟可能是最好的選擇。如果您是一家企業,最好選擇聲譽管理、評論建立、搜尋引擎優化、行銷和其他技術,而不是將負面內容壓制並埋沒在大量正面評論和推薦之下。畢竟,你對負面內容給予的關注和平台越多(包括對其提起訴訟),它傳播的範圍就越廣。

值得注意的是,每種情況都是獨一無二的。我們無法在部落格文章中給您完美的建議,因為我們沒有掌握全部事實。如果您希望專家審視您的情況並提供建議,請隨時與我們聯繫。我們知道您處境艱難,我們會盡力幫助您。此外,如果您對整體聲譽管理有任何疑問,請隨時與我們聯繫!我們將非常樂意盡力協助您解答有關聲譽管理的問題!

Facebook 誹謗或中傷的常見問題解答

如何檢舉 Facebook 上的誹謗和中傷?
答:要舉報 Facebook 上的誹謗和中傷,您可以點擊包含誹謗內容的特定貼文或評論上的「尋求支持或舉報」。您也可以填寫 Facebook 提供的誹謗舉報。
我可以在 Facebook 上提告誹謗嗎?
答:是的,如果您是 Facebook 社群媒體誹謗的受害者,您可以提起誹謗訴訟。建議向專門處理社群媒體誹謗案件的律師事務所(如 Minc Law)尋求法律建議,以了解您的選擇和可以採取的措施。

Facebook 上誹謗他人性格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答:要證明在 Facebook 上存在誹謗行為,您必須證明存在針對您的虛假誹謗性言論,該言論已發布給第三方,並且損害了您的聲譽或對您造成了某種形式的損害。

我該如何應對 Facebook 上的社群媒體誹謗?
答:處理 Facebook 上的社群媒體誹謗需要採取積極措施,例如向 Facebook 舉報誹謗內容、尋求法律顧問了解您的選擇,並可能對誹謗內容的肇事者採取法律行動。

如果我是 Facebook 上網路誹謗的受害者,我可以採取什麼措施?
答:如果您是 Facebook 網路誹謗的受害者,您可以先記錄誹謗內容,向 Facebook 舉報,向誹謗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建議,並考慮採取法律行動來保護您的權利並尋求對所造成的傷害的賠償。

Facebook 貼文或留言會被視為誹謗或中傷嗎?
答:是的,如果 Facebook 貼文或評論包含針對個人或實體的虛假和誹謗性陳述,可能損害其聲譽或在某種程度上造成損害,則可視為誹謗或誹謗行為。

與 Facebook 貼文相關的誹謗訴訟的辯護理由是什麼?
答:與 Facebook 貼文相關的誹謗訴訟的辯護可能包括真實性辯護(如果陳述屬實)、意見或公正評論,以及如果原告是公眾人物則不存在實際惡意。尋求法律建議以了解適用於您案件的具體辯護非常重要。

如果有人在 Facebook 上誹謗我,我可以以人身傷害為由起訴他們嗎?
答:是的,如果有人在 Facebook 上誹謗您並對您造成傷害,您可以就人身傷害提起訴訟。諮詢一家擁有在社群媒體誹謗案件方面經驗豐富的律師的律師事務所可以幫助您了解可用的法律選擇。

Facebook 上可能發生哪些類型的誹謗?
答:Facebook 上可能發生的誹謗類型包括透過貼文或評論進行的誹謗(書面誹謗)以及透過在社群媒體平台上分享的音訊或影片內容進行的誹謗(口頭誹謗)。

第一修正案如何影響與 Facebook 貼文相關的誹謗案件?
答:第一修正案可能為言論自由提供保護,但它並不能免除個人因發表虛假和誹謗性言論而承擔的責任。當涉及與 Facebook 貼文相關的誹謗案件時,第一修正案的權利必須與被誹謗的原告的合法權利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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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如何應付酸民的言語攻擊?

在香港應對網絡酸民言語攻擊的全面指南

香港作為國際化都市,網絡文化活躍,但伴隨而來的「酸民」(即惡意留言者)問題也日益普遍。面對言語攻擊,如何保護自身權益並維持心理健康?以下從法律、心理、技術與社會層面提供系統性策略:

一、心理層面:建立自我防護機制

1. 認知重構:區分「意見」與「攻擊」

  • 理性判斷動機:酸民行為多源於宣洩情緒、尋求關注或投射自卑感。可自問:「這則留言是否針對事實,還是純粹情緒發洩?」

  • 案例參考:香港知名KOL「試當真」成員曾分享,面對惡意留言時,會先檢視內容是否具建設性,若無則歸類為「噪音」不予回應。

2. 情緒隔離技巧

  • 延遲反應法:強制等待30分鐘再決定是否回覆,避免情緒化互動。

  • 物理抽離:關閉通知或暫時登出帳號,阻斷負面訊息流。

  • 支持系統:與信任朋友討論感受,香港撒瑪利亞防止自殺會等機構提供24小時情緒支援熱線(2389 2222)。

3. 正向心理建設

  • 量化影響力:計算正面與負面留言比例,多數情況惡意留言僅占少數。

  • 角色切換練習:自問「若摯友被攻擊,我會如何安慰?」將同理心用於自身。

二、法律層面:善用香港法規維權

1. 刑事層面檢視

  • 《刑事罪行條例》第161條「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適用於系統性騷擾或入侵帳號行為。

  • 《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4條「恐嚇罪」:若留言含死亡威脅或暴力恐嚇,可報警處理。

  • 《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3條「滋擾行為」:適用於長期跟蹤騷擾。

2. 民事追償途徑

  • 《誹謗條例》:若虛假陳述損害名譽,可委託律師發信要求刪文或索償。

  •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若被公開私人資料(如「起底」),可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

3. 實務操作步驟

  • 證據保存:使用網頁存檔工具(如Wayback Machine)截圖,記錄IP位址與時間戳。

  • 平台舉報:香港主要平台如連登(LIHKG)設有檢舉機制,需具體引用違規條款。

  • 執法流程:向警務處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報案時,需提供完整證據鏈。

三、技術防護:降低攻擊可及性

1. 帳號安全強化

  • 啟用雙重認證,定期更換密碼。

  • 使用匿名化工具(如VPN)分隔公私身份。

2. 內容過濾策略

  • 關鍵字屏蔽:設定「廢青」、「狗」等常見侮辱詞彙過濾清單。

  • AI輔助工具:試用Google Jigsaw的「Perspective API」自動識別毒性內容。

3. 平台功能運用

  • 限制互動對象:Facebook「限制對象」功能可隱藏非好友留言。

  • 建立白名單:YouTube允許設定「核准留言者」優先顯示。

四、社會層面:建構支持網絡

1. 社群互助機制

  • 加入「HK01」等媒體的讀者群組,集體檢舉惡意帳號。

  • 參與數碼港舉辦的「網絡安全工作坊」,學習防禦技巧。

2. 公眾人物示範

  • 參考藝人姜濤處理網絡攻擊的方式:公開呼籲粉絲勿參與罵戰,轉化負能量為慈善行動(如「以惡評換捐款」活動)。

3. 推動網絡素養教育

  • 支持民間組織如「鍵盤戰線」舉辦的講座,推廣理性對話文化。

  • 在校園推動「數碼公民課程」,培養年輕世代批判思考能力。

五、情境應對策略

1. 輕微挑釁(如「收皮啦」)

  • 冷處理:無視是最有效策略,避免提供「情緒回饋」。

  • 幽默化解:回應「多謝關心,我仲未需要退休」淡化敵意。

2. 人身攻擊(涉及外貌、家庭)

  • 公式化回應:統一使用「已轉交法律團隊跟進」聲明。

  • 平台檢舉:Instagram對外貌羞辱採取「零容忍」,檢舉成功率達78%。

3. 組織性攻擊(集團洗版)

  • 批量檢舉:使用Facebook「批量選擇」功能一次舉報多則留言。

  • 法律行動:2021年香港法院曾判決「Telegram群組管理員」需為成員誹謗言論連帶負責。

六、長期預防措施

  1. 數位足跡管理:定期Google自己姓名,要求搜尋引擎刪除過時內容。

  2. 心理韌性訓練:參加「靜觀認知療法(MBCT)」課程,提升抗壓能力。

  3. 公關形象建構:主動發布正向內容,利用SEO壓制負面搜尋結果。

結語:從個人防衛到社會責任

應對酸民不僅是個人課題,更需社會協力。香港可借鏡台灣《性別平等教育法》中「網路性別暴力」防治條款,推動專項立法。個人層面,保持「重視但不糾結」的態度,方能維繫網絡參與的積極性。記住:酸民的影響力,永遠取決於你賦予它的權重。

立即處理酸民負面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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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判決書可以隱匿姓名嗎? 需要什麼條件?怎麼申請?

在台灣,判決書的姓名隱匿涉及多項法律規範與實務程序,以下從法律依據、條件、申請程序到實務細節,提供全面說明:

一、法律依據與隱匿條件

1. 一般案件:依《法院組織法》第83條

  • 原則公開:判決書原則上應公開,以維護司法透明。

  • 例外隱匿:若涉及以下情形,法院得依職權或當事人聲請隱匿個資:

    • 妨害善良風俗(如涉及性犯罪細節)。

    • 危害公共秩序(如引發社會恐慌)。

    • 侵害當事人隱私(如家事糾紛、醫療紀錄)。

2. 特殊案件:依法自動隱匿

  • 性侵害案件(《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2條):

    • 被害人姓名、住址、身分證字號等資訊「自動隱匿」,無需申請。

    • 媒體報導時亦不得揭露被害人資訊。

  • 少年事件(《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

    • 少年被告、被害人及家屬之姓名、住址等「一律不得公開」。

  • 家事案件(《家事事件法》第9條):

    • 涉及離婚、親子關係等判決,法院得依職權隱匿當事人資訊。

3. 其他法定情形

  • 證人保護:依《證人保護法》,證人身分可能被隱匿。

  • 國家安全或營業秘密:依《國家機密保護法》或《營業秘密法》,相關資訊可遮蔽。

  • 家暴被害人: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被害人資訊得隱匿。

二、申請程序:分階段說明

1. 申請時機

  • 訴訟進行中

    • 於開庭時口頭聲請,或提交書面「聲請隱匿個資狀」。

    • 需具體說明隱匿理由(如恐遭報復、影響名譽)。

  • 判決確定後

    • 向原判決法院遞交「聲請隱匿判決書個資狀」。

    • 需附相關證據(如保護令、醫療證明)。

2. 聲請書狀內容

  • 必備項目

    1. 案號、股別、承辦法官。

    2. 當事人基本資料(聲請人姓名、身分證字號)。

    3. 請求隱匿的具體內容(如姓名、地址、身分證字號)。

    4. 隱匿理由與法律依據(引用法條如《法院組織法》第83條)。

    5. 相關證據文件(如威脅信函、診斷證明)。

  • 書狀範例

     
    聲請人:王○○(身分證字號:A123456789)
    案    號:110年度訴字第1234號
    聲請事項:請求隱匿判決書中聲請人之姓名及住址。
    聲請理由:
      因本案涉及家庭暴力,公開判決書可能導致聲請人遭加害人騷擾,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條及《法院組織法》第83條,請求隱匿個資。
    證據:檢附家暴保護令影本1份。

3. 遞交方式

  • 親遞或郵寄:至原法院訴訟輔導科提交書狀。

  • 電子遞交:部分法院開放電子訴訟系統(需憑自然人憑證)。

4. 法院審查標準

  • 利益權衡:法院需平衡「公眾知情權」與「個人隱私權」。

    • 例如:公眾人物貪污案可能傾向公開,而一般家事案件傾向隱匿。

  • 審查結果

    • 准許:判決書公開版以代號(如A男、B公司)替代。

    • 駁回:可提出抗告或補充證據後再聲請。

三、實務細節與常見問題

1. 隱匿範圍與限制

  • 部分隱匿:可能僅遮蔽姓名,保留部分地址(如「台北市大安區某路」)。

  • 例外揭露:若其他資訊(如職業、特殊經歷)足以識別身分,法院可能擴大隱匿範圍。

2. 線上判決系統的處理

  •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中,已隱匿個資的判決書會註明「部分資訊不公開」。

  • 查詢限制:隱匿後的判決書仍可透過案號查詢,但敏感資訊已遮蔽。

3. 特殊案件注意事項

  • 性侵害案件

    • 被害人即使敗訴,其身分仍依法自動隱匿。

    • 加害人姓名是否隱匿?實務上通常公開,除非有報復風險。

  • 少年案件

    • 即使少年成年後,判決書仍持續隱匿其身分。

4. 救濟途徑

  • 若法院駁回聲請,可依《民事訴訟法》第484條或《刑事訴訟法》第404條提出抗告。

  • 抗告需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提出,並附新事證。

四、具體案例與申請策略

案例1:離婚訴訟

  • 聲請理由:避免子女身分曝光影響就學。

  • 證據:子女在校資料、心理師評估報告。

  • 結果:法院通常准許隱匿子女及父母姓名。

案例2:商業糾紛

  • 聲請理由:涉及營業秘密(如客戶名單)。

  • 證據:營業秘密鑑定報告、保密協議。

  • 結果:法院可能僅隱匿特定段落,而非全文。

五、總結建議

  1. 事前諮詢律師:評估隱匿必要性及成功機率。

  2. 強化證據力:提供具體事證(如威脅紀錄、專家證詞)。

  3. 明確法律引用:書狀中精確條列法條,避免模糊陳述。

  4. 追蹤法院作業:裁定後確認判決書修正版本已上傳系統。

若有進一步需求,可直接聯繫原法院「訴訟輔導科」,或參考司法院網站提供的「隱匿個資聲請範例」。

立即隱藏判決書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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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要求 IG 提供誹謗者資料?

要求 Instagram(現屬 Meta 公司)提供涉嫌誹謗者的用戶資料,需遵循特定法律程序。以下是詳細說明:

1. Instagram 的用戶資料保護政策

  • 隱私權限制:根據 Meta 的隱私政策,未經用戶同意或法律要求,Instagram 不會主動公開用戶個人資料(如姓名、IP 位址、電子郵件等)。

  • 匿名性保護:平台通常會保護用戶匿名性,除非涉及嚴重違法行為(如犯罪、暴力、誹謗等)且經合法程序要求。

2. 法律途徑:如何獲取誹謗者資料

步驟一:保存證據

  • 截圖或錄影存證,記錄誹謗內容的發布時間、連結、用戶名稱等。

  • 若內容已被刪除,需提前保存證據,必要時可透過公證程序強化證據效力。

步驟二:向 Instagram 檢舉

  • 透過 App 或網站舉報誹謗內容(選擇「騷擾或霸凌」等相關選項)。

  • 若內容違反社群守則(如仇恨言論、人身攻擊),Instagram 可能刪除內容,但通常不會提供用戶資料。

步驟三:法律程序(以美國為例)

  • 民事訴訟:需向法院提起誹謗訴訟,證明:

    1. 言論不實且具有惡意。

    2. 對當事人造成實質損害(如名譽、經濟損失)。

  • 法院命令(傳票)

    • 取得法院簽發的「傳票」(Subpoena),要求 Instagram 提供用戶資料。

    • 需符合《存儲通信法案》(Stored Communications Act, SCA)規定,Meta 僅在有效法律文件下配合。

  • 匿名用戶揭露(John Doe Lawsuit)

    • 若誹謗者匿名,可先以「John Doe」名義起訴,透過法院命令要求平台揭露其身份。

步驟四:向 Meta 提交法律請求

  • 透過 Meta 的「政府資料請求入口」(Government Data Request Portal)提交法院命令。

  • 需提供案件編號、具體請求內容及法律依據。

  • Meta 法律團隊將審核後決定是否配合。

3. 地區法律差異

  • 美國:需符合聯邦與州法律(如加州),法院命令為主要依據。

  • 歐盟/英國:依《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需透過當地司法機關申請。

  • 香港/台灣

    • 香港可依《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向法庭申請披露令。

    • 台灣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向地檢署或法院提出告訴,請求調取資料。

4. 潛在挑戰

  • 跨境難度:若誹謗者位於其他國家,需透過國際司法互助或當地律師協助。

  • 匿名技術:用戶可能使用假名、VPN 或境外註冊帳號,增加追查難度。

  • 時間與成本:法律程序可能耗時數月,且需支付律師費、法院費用等。

5. 實務建議

  • 諮詢律師:優先聯繫熟悉網路誹謗與隱私法的律師,制定策略。

  • 刑事告訴:若誹謗情節嚴重(如涉及威脅),可考慮報警,透過檢察官調取證據。

  • 預防措施:調整隱私設定、封鎖用戶,並公開澄清不實訊息。

總結

理論上可透過法律程序要求 Instagram 提供誹謗者資料,但實務上需耗費資源並遵循嚴格司法審查。建議從保存證據開始,結合法律與平台檢舉雙軌並行,以提高成功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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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tagram誹謗構成要件(舉個例子)

以下以台灣法律為例,舉一個在Instagram(IG)上可能構成誹謗的具體例子,並分析其法律要件:

情境案例:

人物

  • 用戶A(行為人)
  • 用戶B(被害人)
  • IG上的追蹤者及公開貼文閱覽者

事件經過
用戶A與用戶B是同事,因工作糾紛產生嫌隙。用戶A在未經查證的情況下,於自己的IG公開帳號發布以下內容:

  1. 貼文內容
  • 「用戶B是小偷!上週五偷了公司同事的錢包,監視器都拍到了,大家小心!」
  • 附上一張模糊的監視器截圖(實際與用戶B無關)。
  • 標記用戶B的IG帳號,並加上標籤 #公司小偷 #職場敗類。
  1. 傳播方式
  • 用戶A將貼文設定為公開,並透過IG限時動態轉發,呼籲追蹤者「分享出去讓大家知道」。
  • 用戶B的同事、朋友因看到貼文後,紛紛留言指責用戶B,甚至向公司主管舉報。

後續影響

  • 用戶B遭同事排擠,並因公司調查暫時停職,名譽嚴重受損。
  • 事後證實,監視器截圖與用戶B完全無關,且公司並無財物失竊紀錄。

法律要件分析:

  1. 散布不實事實
  • 用戶A指控「用戶B偷竊」是具體且虛構的事實(無證據且事後證明不實)。
  • 監視器截圖與用戶B無關,顯示用戶A未經合理查證。
  1. 故意或過失
  • 用戶A因私人恩怨,明知無證據仍惡意指控(具誹謗故意)。
  • 若用戶A聲稱「誤會」,但未查證監視器來源,可能構成「重大過失」。
  1. 公開傳播
  • 透過公開貼文、標記帳號、標籤及限時動態,使不特定多數人(同事、朋友、網友)得以知悉。
  1. 導致名譽受損
  • 用戶B遭同事排擠、工作停職,社會評價明顯降低。

法律後果(台灣)

  1. 刑事責任
  • 用戶B可向警方提告《刑法》第310條誹謗罪,用戶A可能面臨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罰金。
  • 若用戶A無法證明指控為真,且內容與公共利益無關(純屬私德),難以主張「真實性抗辯」。
  1. 民事責任
  • 用戶B可依《民法》第195條請求精神慰撫金(例如因停職導致的精神壓力)。
  • 可要求用戶A刪除貼文、發布道歉聲明或賠償名譽損失(如律師費、收入損失)。

關鍵爭議點

  • 真實性抗辯
    用戶A若主張「誤會」或「監視器畫面可能為真」,但無法提出具體證據,抗辯難以成立。
  • 言論自由 vs. 名譽權
    即使用戶A自認「正義揭發」,但若內容不實且無合理查證,仍可能構成誹謗。

如何避免構成誹謗?

若用戶A想合法表達不滿,應調整貼文內容:

  • 改為「合理懷疑」
    「上週五公司發生財物失竊,希望相關人士主動說明。」(不指名道姓,且基於事實)。
  • 避免情緒化標籤
    刪除 #公司小偷 等攻擊性用語,聚焦客觀描述。
  • 私下解決爭議
    先透過公司內部管道或法律途徑處理,而非公開指控。

總結

在IG上因情緒發文指控他人,若內容不實且未經查證,極易觸法。即使事後刪文,仍可能因「截圖留存」而需負法律責任。建議透過理性溝通或法律途徑解決爭端,避免衝動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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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案件需要多長時間?

如果您想知道“誹謗訴訟需要多長時間?”你並不孤單。許多誹謗受害者擔心訴訟需要很長時間才能看到他們想要的結果——無論是刪除有害內容還是獲得財務損失補償。

雖然誹謗訴訟沒有固定的時間表,因為每個案件都是獨一無二的,但有幾個關鍵因素會影響該過程的持續時間,其中包括:

  • 提起訴訟的司法管轄地
  • 案件是否有爭議
  • 和解談判的時間和複雜性
  • 自然災害或法院關閉等不可預見的情況
  • 如果誹謗者的身分已知或必須被揭露

根據我們審理數百起誹謗案件的經驗,我們發現,如果沒有異議,訴訟平均需要六到十二個月才能解決。然而,爭議很大且更為複雜的案件可能需要數年時間才能得出最終結論。

在本文中,我們將討論誹謗訴訟期間您可以期待什麼,並研究決定該過程通常持續多長時間的因素。如果您考慮提起誹謗索賠,我們還將提供如何尋求法律協助的指導。

目錄

  1. 什麼構成誹謗?
  2. 誹謗訴訟的關鍵步驟
  3. 影響誹謗訴訟耗時長的因素
  4. 尋求誹謗訴訟的法律顧問
  5. ORMB:經驗豐富的誹謗律師

什麼構成誹謗?

誹謗的本質是將虛假陳述當作事實,發表或傳達給第三方,並對當事人的聲譽造成損害。誹謗主要有兩種形式:

  • 書面誹謗——以書面形式發表的誹謗性言論,無論是印刷版還是數位版
  • 口頭誹謗——口頭誹謗性言論,例如散播謠言

至關重要的是,要將言論視為誹謗,它必須是基於事實而非觀點。觀點,即使是極具攻擊性的觀點,通常也是受保護的言論,不受誹謗指控。

為了確定某個陳述是事實還是觀點,法庭會檢查它是否可以被證明是真還是假。如果是無法證實的發言者個人觀點,則可能會被視為意見,而不會被視為誹謗。

網路誹謗

在當今數位時代,網路誹謗已變得越來越普遍。誹謗性言論可以透過社群媒體貼文、部落格文章、網路評論等在網路上迅速傳播。

儘管媒介可能較新,但適用相同的法律標準。網路言論必須是事實上的虛假言論而非觀點,發佈給第三方,並造成明顯的損害,才會被視為誹謗。

誹謗訴訟的關鍵步驟

如果您正在考慮採取誹謗訴訟,了解訴訟過程的關鍵階段非常重要:

  1. 評估您的索賠—在提起訴訟之前,您應該諮詢經驗豐富的誹謗律師,以評估您的索賠的有效性,並確保您在採取法律行動的訴訟時效內。
  2. 提起訴訟-您的律師將在適當的司法管轄區起草並提交訴狀,正式啟動訴訟。然後必須向被告正式送達投訴通知。
  3. 發現階段-雙方透過質詢、文件請求和證詞交換相關資訊和證據。在典型案件中,調查過程可能持續數月。
  4. 審前動議-被告可能會提出動議以駁回案件或縮小爭議範圍,而您的律師可能會尋求儘早作出對您有利的判決。法院對這些動議的裁決會對案件的長度和方向產生重大影響。
  5. 和解談判-在調查過程揭示了雙方證據的力度後,許多誹謗案件都以審前和解告終。如果雙方立場相差甚遠,和解談判可能會非常漫長。
  6. 審判-如果未能達成和解,案件將由法官或陪審團進行審判。誹謗審判本身可能會持續幾天到幾週的時間,具體取決於問題的複雜程度。

即使在審判判決之後,敗訴方仍可能提起上訴,這可能會導致審判時間延長數月甚至數年。然而,大多數案件在審判前就已解決——通常是透過協商解決。

影響誹謗訴訟耗時長的因素

許多變數都會影響任何誹謗案件的時間表,但其中一些最具影響力的因素包括:

管轄權

您提起訴訟的地點會大大影響案件審理的時間。有些法院的積壓案件比其他法院更多,這意味著等待審判日期和其他關鍵截止日期的時間更長。您的案件在系統中的處理速度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您所在法院的效率和案件數量。

有爭議與無爭議

如果被告承認誹謗指控,案件通常可以相對較快地解決。另一方面,有爭議的案件可能會拖延很長時間,因為被告會提出各種動議並激烈地辯論自己的立場。通常情況下,雙方合作得越多,事情就能越快結束。

和解談判

富有成效的和解談判可以迅速結束案件,但充滿爭議且曠日持久的談判將產生相反的效果。由於雙方都想改善自己的地位,複雜的和解對話可能會使整個過程延長數月,因為雙方要來回討要約,而法庭還要等待結果。

不可預見的情況

自然災害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超出雙方控制範圍的意外事件可能會導致案件停滯。例如,由於新冠疫情導致法院關閉、案件無限期延後,案件積壓嚴重,延誤現象嚴重。

匿名誹謗者

如果您在網路上被匿名發文者誹謗,則可能需要採取額外步驟來揭露他們的身份,然後訴訟才能繼續進行。發出傳票和辯論動議以揭露「無名氏」被告的身份,使得整個過程比從一開始就知道誹謗者身份的過程花費更長的時間。

如果您認為自己是誹謗的受害者,那麼您的第一步應該是與經驗豐富的律師討論您的情況。一位知識淵博的誹謗律師可以評估您案件的實力,解釋您的選擇,並幫助您權衡訴訟的成本和收益。

在尋找合適的誹謗律師時,請考慮以下因素:

  • 專注於誹謗法並有成功記錄
  • 熟悉您所在國家的具體誹謗法規和程序
  • 有訴訟經驗,必要時願意將您的案件提交審判
  • 清晰的溝通、回應能力和對目標的承諾

選擇誹謗律師是一個非常個人的決定。花點時間尋找您可以信賴的律師,在整個過程中大力維護您的利益並提供合理的指導。

ORMB:經驗豐富的誹謗律師

在 ORMB,我們只做誹謗案件。我們的律師在 26 個國家審理誹謗案件方面擁有豐富的經驗。我們知道誹謗會帶來多大的壓力和破壞力,我們致力於幫助客戶有效地解決這些糾紛並向前邁進。

與我們合作,您可以期待:

  • 一支堅韌不拔、精通科技的團隊,精通誹謗法的各個層面
  • 量身定制的策略以滿足您的獨特目標,無論您是尋求賠償、刪除內容、撤回還是以上所有
  • 積極主動的案件管理和頻繁的溝通,讓您隨時了解案件進展
  • 堅持不懈的宣傳和熟練的談判,以盡可能迅速、最令人滿意的方式達成解決方案

如果您是誹謗的受害者,並且對您的情況有進一步的疑問,並想了解更多有關您的選擇的信息,請立即在線聯繫我們或填寫我們的聯繫表格,安排您的免費、初步無義務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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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從 Facebook 刪除誹謗性內容?

要點:

  • 使用 Facebook 的檢舉工具標記誹謗性貼文或評論,並選擇適當的檢舉選項。
  • 截取螢幕截圖並收集誹謗性內容的證據(包括日期和背景),以便在需要採取進一步行動時支持您的案件。
  • 如果誹謗性內容持續存在或造成重大損害,請諮詢法律專業人士,探討誹謗訴訟或其他法律補救措施的選擇。

誹謗是透過虛假陳述損害某人聲譽的行為,在數位時代可能會造成毀滅性後果。

Facebook 擁有廣泛的影響力和病毒式傳播的潛力,在打擊誹謗性內容方面面臨著獨特的挑戰。

本文提供了有關如何從 Facebook 刪除誹謗性內容的全面指南,涵蓋各種策略、法律考慮因素和實用技巧,以有效保護您的聲譽。

什麼是誹謗性內容?

誹謗性內容是指透過傳播虛假或誤導性訊息損害個人聲譽的聲明或資料。

在 Facebook 上,這可能採取貼文、評論甚至分享文章的形式,在沒有任何可信證據的情況下對個人進行負面描述。誹謗可以分為兩種形式:

書面誹謗:這是書面誹謗,例如在社交媒體、文章、部落格或任何永久形式的文件上發布的內容。

口頭誹謗:口頭誹謗,通常以口頭或視頻以及其他形式的短暫交流形式呈現。

雖然多年來書面誹謗和口頭誹謗之間的區別相當明確,但社群媒體讓事情變得更加混亂,直播、錄製影片和轉錄文字模糊了界線。

儘管如此,其核心仍然是一樣的:如果該言論本質上是虛假且具有傷害性的,以事實而非單純的觀點呈現,那麼它可能會被視為誹謗。

此外,並非所有被視為負面或批評的言論都是誹謗。嚴厲的意見往往是受保護的言論。

當某個斷言不實時,例如「該公司透過收取隱性費用來欺騙客戶」的說法,如果該斷言絕對不真實並損害了您的商業聲譽,就會發生誹謗。

Facebook 誹謗性貼文範例

以下是 Facebook 上常見的誹謗性貼文的一些範例:

對犯罪活動的虛假指控

一名 Facebook 用戶發布了這樣的狀態:“ABC 因挪用其工作公司的資金而被捕”,但沒有任何依據或證據證明這一說法。此類內容損害了 ABC 的聲譽,因為它提出了嚴重但虛假的犯罪行為指控。

散播某人私生活的謊言

有網友評論說:「XYZ在工作中和很多人一起欺騙了她的丈夫。她是一個騙子,一個騙子。這是一個謊言,旨在透過傳播有關 XYZ 個人生活的所有不良訊息來誹謗她的名聲。

關於商業行為的虛假聲明

商業競爭對手可能會寫一篇關於當地一家餐廳的帖子,其中寫道:「[餐廳名稱]的老闆被發現向顧客提供舊食品,將其關閉!

如果事實並非如此,就會嚴重損害餐廳的聲譽,並導致顧客失去支持,從而構成誹謗。

誹謗性評論

一位心懷不滿的前員工對公司的做法發表了負面評論,例如,「我在[公司名稱]工作,他們對待員工很糟糕。

老闆都是騙子,偷企業的錢!

這不僅損害了企業的聲譽,而且還大量傳播沒有證據的虛假和破壞性主張。

惡意八卦或謠言

例如,辦公室裡的某個人分享了這一消息,並聲稱辦公室裡的每個人都知道 XYZ 一直在與她的老闆有染,透過睡夢爬到高層。這確實可能被視為誹謗案,因為此類主張損害了一個人的聲譽。

不構成誹謗的負面貼文範例

並非所有消極的事情實際上都是誹謗。有時批評或只是消極的陳述不是誹謗,但區別在於它必須不真實且有害,才能成為誹謗。

以下是一些不符合誹謗資格的負面貼文的範例:

基於個人經驗的誠實評論

一位顧客寫道:「我上週去了[餐廳名稱]。食物是冷的。服務時間太長了。

必須閱讀  如何保護您在 Instagram 上的內容?

該帖子是不利的,但仍然是個人經歷和意見,而不是提出一些損害餐廳聲譽的虛假主張。

對商業行為的建設性批評

一位 Facebook 用戶發文稱,「我認為 [公司名稱] 應該改善其客戶服務。我等了一個多小時才得到我的詢問的答复。這是基於公司經驗的公正評論,沒有可能損害公司聲譽的虛假陳述。

表達不滿或意見

一個人發文說:「我不同意[名人名字]的新電影。我認為它寫得不好並且被高估了。

雖然這是負面的,但這只是表達對電影的看法,並不構成誹謗。負面意見是受保護的言論,除非它們提出虛假事實。

對行動或政策的公開批評

一位人士寫道:「政府的新醫療政策將為低收入家庭帶來痛苦。我不同意這一點。這是關於公共政策的政治觀點。

無論是否負面,它都屬於言論自由,不符合誹謗的標準,因為它不能說是針對個人提出虛假主張。

諷刺或幽默的帖子

該諷刺貼文包含幽默或諷刺:「我很確定[政客姓名]發明了『無骨氣』這個詞」——一個帶有負面主題的笑話,但該陳述是真實的,而且大多數人一致認為,虛假陳述較少受到保護第一修正案的權利。

為什麼刪除誹謗性內容至關重要?

誹謗不僅僅是個人侮辱或大喊大叫。現在它更加真實,其影響力有可能比通常認為的更進一步擴大。

無論是個人聲譽、專業地位或品牌信譽,錯誤訊息往往在虛擬空間中傳播得更快。

Facebook 上的單一貼文可以在幾個小時內被數百(甚至數千)用戶分享、按讚或留言。

刪除誹謗性內容的主要原因包括:

  • 保護聲譽:負面言論可能會在看到這些言論的潛在雇主、客戶或合作夥伴心目中留下持久的印象。
  • 保持心理健康:壓力、焦慮和憂鬱是網路誹謗的常見副作用。
  • 避免經濟損失:企業依賴其線上聲譽。虛假指控可能會導致客戶、合作夥伴或收入的損失。
  • 職業機會:對大多數人來說,社群媒體是招募人員或利害關係人獲取有關他們的所有資訊的地方。誹謗性內容可能會阻礙他們新的機會。

有了這些賭注,盡快刪除 Facebook 上的誹謗性內容非常重要。

該帖子停留的時間越長,造成的損害就越大,這將使您更難恢復良好的信譽。

Facebook 針對有害內容的政策是什麼?

Facebook 制定了社群標準,為其用戶創造一個安全且相互尊重的環境。

違反這些準則的內容可以被刪除或限制。雖然「誹謗」並不總是明確列出,但許多類型的誹謗性貼文如果包含騷擾、仇恨言論、霸凌或其他類型的辱罵行為,則可能違反 Facebook 的規則。

如果正確報告,違規內容通常會被刪除。

違反 Facebook 社群準則的內容類型

違反 Facebook 政策的內容包括:

  • 虛假聲明意味著損害某人的聲譽。
  • 針對企業或個人的誤導性資訊。
  • 對某人進行人身攻擊的騷擾貼文或評論。

如何從 Facebook 刪除誹謗性內容?

這對於刪除 Facebook 上的誹謗性內容和保護您的聲譽非常重要。 Facebook 提供了舉報此類內容的機制;它可以是貼文、個人資料或誹謗舉報報表。

以下是有關如何透過不同方法舉報誹謗性內容來刪除的逐步指南。

向 Facebook 報告內容 

Facebook 設有違反其社群標準的內容舉報機制,其中包括誹謗中的騷擾和霸凌行為。

若要檢舉該貼文或留言:

  • 點選內容右上角的三個點 (…)。
  • 點擊“尋找支援或報告貼文/評論/個人資料”。
  • 從描述違規行為的選項中選擇最合適的選項,例如騷擾、霸凌和仇恨言論。
  • 明確解釋內容為何具有誹謗性,並指出虛假和有害的具體部分。
  • 包含支持您的主張的證據連結。要有耐心; Facebook 的審核過程需要一些時間。
必須閱讀  網站內容的版權保護

舉報個人檔案中的誹謗性內容

如果在使用者的個人資料(例如在其個人簡介或貼文中)中發現誹謗性內容,您可以舉報整個個人資料。操作方法如下:

逐步指南:

  • 存取用戶的個人資料:前往發布誹謗性內容的用戶的個人資料。
  • 點擊三個點:在您的個人資料頁面上,點擊封面照片附近的三個點 (•••)。
  • 選擇「尋找支援或報告個人資料」:這將使您有機會報告使用者的個人資料。
  • 選擇舉報原因: Facebook 將提供您舉報該個人資料的原因的選項。確定最適用於您的舉報的一項,以便您可以舉報騷擾或冒充行為。
  • 提供更多資訊:如果詢問,請提供更多可能有助於 Facebook 了解情況的資訊。
  • 提交報告:完成所有提示後,提交報告。 Facebook 將審查該個人資料,並在需要時採取適當的行動。

使用 Facebook 的誹謗表舉報誹謗

美國境外遭受誹謗的用戶可以使用 Facebook誹謗報告表報告任何誹謗。然而,由於第 230 條規定的豁免權,美國用戶無法使用此功能。

處理 Facebook 誹謗時的關鍵考慮因素

證據蒐集:記錄一切。螢幕截圖誹謗性內容以及發布日期和時間,保留支持虛假和傷害索賠的證據。

直接聯絡內容發佈者:有時,最直接的行動途徑是聯絡發布誹謗性內容的人。如果此人是您認識的人或該帖子似乎源於誤解,那麼這可能會很有效。

有時,無需升級至 Facebook 或法律途徑即可達成友好解決方案。

隱私設置: 應審查和更新帳戶的隱私設置,以向選定的人顯示您的貼文並與您的個人資料互動。這有助於防止將來發生誹謗事件。

情緒健康: 處理網路誹謗在情緒上可能具有挑戰性。如果這一切變得太多,請聯繫朋友和家人或治療師。

公眾人物與私人人物: 公眾人物和私人人物的誹謗法律標準不同。公眾人物必須證明確實有惡意,這是比疏忽更高的標準。

司法管轄區: 有關誹謗的法律因司法管​​轄區而異。如果發文者在其他地方,上法庭的過程會更加麻煩。

史翠珊效應: 注意史翠珊效應;有時,試圖壓制訊息反而會促進訊息的傳播。考慮採取行動可能產生的結果,看看這是否是您想要實現的目標。

線上聲譽管理:建立正面的網路形象,主動管理您的聲譽。這可能會使誹謗性內容更難在第一時間站穩腳步。

尋求法律補救措施

如果 Facebook 拒絕刪除內容或發布者拒絕合作,您可能需要尋求法律補救措施。此步驟可能涉及:

諮詢律師:如果您認為內容符合誹謗的法律門檻,請聘請專門從事媒體法、網路誹謗或一般民事訴訟的律師。他們可以就您的案件的強度、潛在的損害以及最佳行動方案向您提供建議。

寄送停止函:律師可以向發布誹謗性內容的個人發出正式的要求信,概述虛假陳述並要求立即撤回或刪除。

有時,法律聲明的嚴重性可能會促使違法者刪除該內容。

法院命令:在更嚴重的情況下,或者如果犯罪者拒絕遵守,您可以決定提起訴訟。如果法院認為該貼文具有誹謗性,它可以發布禁令,命令發文者甚至 Facebook 刪除該聲明。

一旦獲得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法院命令,Facebook 通常更傾向於採取行動,尤其是在內容本身沒有明顯違反社群標準的情況下。

必須閱讀  如何保護您的內容不被複製?

管轄權的複雜性:一個複雜的問題是 Facebook 是一個全球平台。如果誹謗者位於不同國家,跨境法律訴訟可能會更加複雜和耗時。在這種情況下,您的律師可能需要與相關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專家合作。

尋求法律補救措施可能成本高、耗時且壓力很大。權衡潛在的經濟和情感成本與誹謗的嚴重性非常重要。

在某些情況下,法律行動是保護您聲譽的最有效方法,特別是如果誹謗性內容令人震驚或儘管付出了所有其他努力仍然存在。

誹謗辯護:保護您的網路聲譽的最佳實踐

最佳實踐為什麼它很重要實施技巧
建立強大的線上形象維護良好的個人資料或品牌形象可以建立信譽和信任,使誹謗性言論更難獲得關注。– 維護更新的社群媒體資料和網站。
– 定期分享有價值、準確的內容。
– 使用一致的品牌和訊息。
定期監控社交管道及早發現有害內容或虛假內容有助於在其傳播之前解決並刪除它。– 為您的名字或品牌設定Google 快訊和社群聆聽工具。
– 指派一名團隊成員或使用專業服務來監控提及狀況。
制定明確的社群媒體政策制定社區參與的書面規則有助於阻止誹謗性貼文並澄清哪些內容是不可接受的。– 在您的 Facebook 專頁或網站上發布政策。
– 概述禁止的行為(例如騷擾、仇恨言論)。
– 一致地執行政策。
及時、專業地回應迅速、有禮貌的接觸表示你認真對待問題,可以化解負面情緒,防止事態升級。– 起草常見問題的範本回應。
– 堅持事實更正;避免激烈爭論。
– 對屢次違規或惡搞者進行升級。
維護完整的文檔如果您需要升級到社群媒體平台或法律管道,誹謗性內容的適當證據可以加強您的案件。– 儲存誹謗性貼文的螢幕截圖和時間戳記。
– 記錄解決問題的嘗試(電子郵件、訊息)。
– 存檔更改或刪除的貼文。
鼓勵與追隨者進行公開對話透明的溝通可以快速糾正誤解,減少有害內容的可能性。– 舉辦問答環節或開放論壇。
– 禮貌地解決客戶/客戶的疑慮。
– 表現出傾聽和改進的意願。
教育您的團隊和合作夥伴代表您品牌的每個人都應該知道如何有效處理負面或虛假訊息。– 提供媒體和社群媒體培訓。
– 制定何時升級問題的指南。
– 鼓勵及時報告涉嫌誹謗的行為。
利用隱私和審核工具控制誰可以在您的頁面上發布貼文或評論,可以防止垃圾郵件發送者或巨魔發布誹謗性內容。– 調整 Facebook 隱私設定(限制誰可以在您的頁面上標記或發佈)。
– 實作關鍵字過濾器來標記可疑內容。
– 使用頁面管理員。
考慮專業聲譽管理專業人士可以監控、解決或壓制負面內容,幫助維持正面的網路形象。– 聘請信譽良好的線上聲譽管理公司
– 將專業服務與您自己的監控工作結合。
– 追蹤改進指標。
必要時尋求法律顧問如果誹謗性內容持續存在或造成重大損害,法律補救措施可以強制刪除並可能挽回損失。– 對於嚴重或持續的案件請諮詢律師。
– 向毀謗者發出誹謗停止函
– 如果其他途徑無效,則提起訴訟。

接下來是什麼?

有效地從 Facebook 中刪除誹謗性內容對於維護您的聲譽和防止潛在的金錢損失至關重要。

無論是處理惡意貼文、虛假評論還是其他破壞性內容,對違規貼文採取行動至關重要。

了解社群媒體上的各種溝通形式可以幫助您應對這些挑戰。如有必要,提起誹謗訴訟可能是可以考慮的選擇。

要邁出保護您的數位資產的第一步, 請立即聯繫我們 ,了解 ORMB 如何保護您的數位內容並讓您高枕無憂。

憑藉專為創作者設計的許多功能,ORMB 可以保護數位世界中對您最重要的事物,讓您充滿信心、安心地進行創作。

不要讓有害的社群媒體內容破壞您的努力 – 採取積極主動的措施來保護您的網路形象。

常見問題解答

Facebook 上的誹謗內容構成什麼?

Facebook 上的誹謗性內容包括損害個人聲譽的虛假陳述。這可能包括虛假指控、有關某人性格或行為的誤導性資訊以及可能導致聲譽受損的惡意貼文。

如何誹謗性內容不違反 Facebook 的社群標準呢

有些言論可能並未明顯違反 Facebook 的指導方針,但仍符合法律誹謗的資格。如果 Facebook 拒絕刪除內容,請諮詢誹謗律師。選擇可以包括發送停止函或尋求法院命令要求驅逐。實際傷害的證據可以加強你的論點。

為什麼 Facebook 上會出現誹謗性內容

社群媒體平台的開放性使用戶可以輕鬆表達意見,但這種自由有時會被濫用。誹謗性內容可能源自於個人糾紛、企業之間的競爭,甚至惡意損害某人的聲譽。

我該如何保護自己免受 Facebook 上未來誹謗性內容的影響

為了保護自己,請定期監控您的線上狀態,調整您的隱私設置,並建立積極的線上聲譽。記錄任何潛在誹謗的情況,並考慮使用聲譽管理工具來保護您的數位資產。

誹謗性內容可以永久刪除嗎

是的,如果 Facebook 發現該內容違反了其準則,或者法院下令刪除該內容,則可以永久刪除。但是,備份可能仍然存在。

誹謗性內容對個人或企業有什麼影響

誹謗性內容的後果可能是毀滅性的。對於個人來說,這可能會導致社會排斥、精神壓力或失去工作機會。對於企業來說,它可能會損害品牌聲譽,導致客戶流失,甚至造成財務損失。迅速採取行動解決此類內容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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