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途徑刪除 Google 負面關鍵字:律師實戰案例

網路名譽的無形殺手:當 Google 搜尋關鍵字成為企業與個人的夢魘

您是否曾經在 Google 搜尋欄中輸入自己的姓名或公司名稱,卻在自動完成建議的下拉選單中,看見緊跟其後的詞彙是「詐騙」、「外遇」、「黑心」、「倒閉」、「不倫」?或是,當您在深夜滑動手機,無意間發現競爭對手品牌名稱下方,Google 的「相關搜尋」欄位竟出現了自己公司的名字,伴隨著「抄襲」二字?

這種情況並非虛構,而是筆者過去十五年處理跨境網路名譽案件時,最常聽見的客戶心聲。這些由 Google 演算法自動生成、或由第三方惡意操作而關聯至特定關鍵字的「負面標籤」,其殺傷力往往比一篇部落格黑文或一則負面新聞更為深遠。原因無他:它出現在搜尋的起點,決定了潛在客戶、合作夥伴、甚至潛在雇主對您的第一印象。

人們總說,網路上的負面訊息只要不理它,久了便會被洗到後面的頁數。但 Google 搜尋關鍵字——包含自動完成、相關搜尋、知識圖譜——它們並非「內容」,而是「索引捷徑」。它們如同大樓門口貼上的紅色警告標語,就算大樓內部裝潢得再金碧輝煌,路過的行人只看見標語便已快步離去。

本文將從筆者與團隊實際處理過的案件出發,橫跨亞洲與歐美多個司法管轄區,深入剖析如何運用法律這把利刃,精準地切除 Google 搜尋頁面上那條最刺眼的負面關鍵字標籤。

魔鬼藏在演算法裡:負面關鍵字是如何生成的?

在討論如何「刪除」之前,必須先理解我們要對抗的「對象」究竟是什麼。許多客戶第一次諮詢時,總以為是有人駭進 Google 主機竄改資料。事實上,情況遠比想像中複雜,也因而更難處理。

Google 搜尋關鍵字的負面連結主要源於以下三種機制:

  1. 自動完成與建議詞彙:這是基於「搜尋熱度」與「使用者輸入行為」的預測模型。當足夠多的人反覆搜尋「陳某某 婚外情」,即便網路上沒有任何一篇新聞報導,Google 的演算法便會「學習」並將這兩個詞綁定。這是集體窺探慾望的數據化呈現,要證明其「虛假」在法律上極具挑戰。
  2. 相關搜尋:位於搜尋結果頁面最底部的八個或十個關鍵字方塊。其生成邏輯與自動完成相似,但更側重於「語意關聯性」。例如,若網路上有大量文章討論「A公司使用劣質原料」,即便文章已被刪除,只要討論軌跡仍存在於伺服器日誌或快取中,Google 仍可能在相關搜尋中顯示「A公司 劣質」。
  3. 第三方惡意操作:這是律師最常介入的領域。競爭對手或仇家利用「點擊農場」或「SEO 黑帽手法」,大量製造特定關鍵字組合的搜尋流量,意圖綁架演算法。這種行為若涉及散布不實資訊,即構成刑民事責任。

理解這三點後,我們才能制定正確的訴訟策略:我們告的不是 Google 的機器人,而是躲在機器人背後、利用機制散播惡意的「人」,或是要求 Google 作為平台方,履行其依法應盡的注意義務與移除責任。

法律之矛:各地法規賦予您的刪除權

法律是解決這類問題最根本的手段。然而,Google 是一家總部位於美國的跨國企業,其服務條款與資料處理原則有著強烈的美國色彩。因此,在不同的司法管轄區,您手中的法律武器威力大不相同。

以下針對 台灣、香港、澳門、北美(美國、加拿大)及歐洲 五個主要華人活動區域進行實戰分析。

一、 台灣:個人資料保護法與民法第 18 條的人格權守護

台灣在處理網路負面關鍵字方面,法律體系相對完備,主要依據為《個人資料保護法》與《民法》人格權規定。

法律基礎:

  •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1 條、第 19 條:賦予當事人對其個人資料的「刪除權」與「停止利用權」。Google 搜尋關鍵字若包含可直接或間接識別該個人的資訊(例如姓名、綽號),即屬個人資料之蒐集與處理。
  • 《民法》第 18 條、第 195 條: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名譽受侵害者,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實戰案例:知名科技新創執行長 vs. Google 自動完成關鍵字

案件背景: 台灣某專注於 AI 語音辨識的新創公司創辦人 L 先生,因其公司與某學術單位的技術授權糾紛,網路上開始出現大量匿名論壇討論。約莫三個月後,當使用者在 Google 輸入 L 先生全名時,自動完成建議竟跳出「L某某 性騷擾」。L 先生從未涉及任何性平案件,該關鍵字純屬競爭對手惡意捏造並透過點擊程式刷出。

律師策略與執行:

  1. 刑事告訴: 首先針對特定可追查 IP 的 PTT、Dcard 帳號提出《刑法》第 310 條加重誹謗罪告訴,以此取得檢察官指揮偵查的權限,調閱相關電信紀錄。
  2. 行政投訴與民事假處分: 由於刑事偵查曠日費時,負面關鍵字已造成投資人疑慮。我們同步向 台灣 Google 分公司(美商科高國際)發出律師函,明確引用《個資法》第 11 條,主張該關鍵字為「錯誤且過時」之個人資料,要求立即停止蒐集與利用(即從自動完成資料庫中移除)。
  3. 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這是台灣實務上極具威力的武器。我們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之處分,主張該關鍵字持續顯示將造成公司商譽與募資進度的「重大且難以回復之損害」。

結果: 法院雖未直接裁定 Google 應移除該關鍵字(因涉及境外管轄爭議),但在裁定理由中明確指出該關鍵字顯有侵害人格權之虞。Google 台灣在收到裁定書與正式律師函後,基於遵守當地法規與避免法律風險的考量,主動於 14 個工作天內將該爭議性自動完成關鍵字下架。 這是一次經典的「以法逼和」戰役,證明了即便是跨國科技巨頭,在面對台灣明確的法律攻勢時仍會有所回應。

二、 香港:私隱專員公署與誹謗訴訟的雙軌制

香港作為普通法地區,處理模式與台灣有所不同,更依賴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 486 章) 的行政執法與高等法院的禁制令。

法律基礎:

  • 《私隱條例》第 26 條(資料刪除要求):資料使用者(包括 Google)在接獲當事人要求後,若該資料屬不準確,應予刪除。
  • 普通法下的誹謗與惡意虛假:可向高等法院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第三方(以及平台)繼續發布或顯示誹謗性陳述。

實戰案例:香港上市公司財務總監與「相關搜尋」關鍵字

案件背景: 香港某主板上市公司 CFO 因董事會內鬥被迫離職,隨後網媒出現抹黑報導指其「做假數」。雖然報導已被澄清並下架,但 Google 的「相關搜尋」欄位長期顯示「CFO姓名 造假」。

律師策略與執行:

  1. 向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投訴: 這是香港處理此類案件最具成本效益的首選。律師團隊整理了大量證據,證明該報導已被傳媒撤回、會計師公會查核報告證實帳目無誤。我們主張 Google 香港(作為資料使用者)未能採取合理步驟確保資料準確,違反了《私隱條例》的資料保障原則。
  2. 私隱專員的執行通知: 公署調查後,可向 Google 發出 「執行通知」 ,指令其糾正違反事項。雖然 Google 有時會以「此為搜尋演算法之機械呈現,非人為編輯」作為抗辯,但在公署正式立案調查的壓力下,Google 的法務團隊通常會更積極地審視該關鍵字的關聯性數據。
  3. 附帶策略(禁制令威脅): 由於該關鍵字影響了 CFO 後續的求職,律師同步準備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單方面禁制令的文件。文件送達 Google 法律部門後,Google 基於遵守私隱公署指引及避免高昂訴訟費用的考量,在公署完成正式裁決前,便手動調整了演算法權重,使該關鍵字不再出現於相關搜尋的前兩頁。

香港實務提醒: 香港法院的禁制令可對 Google 產生震懾力,但訴訟費用極高。善用「私隱專員公署」這條免費的行政途徑,往往是中小企業與個人最務實的起手式。

三、 澳門:小而精的個資法防線

澳門的《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8/2005 號法律)深受歐盟 1995 年資料保護指令影響,在亞洲地區屬於較為嚴格的立法。

法律基礎:

  •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1 條(資料當事人反對權)第 12 條(不受自動化決定約束的權利)
  • 澳門的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擁有極大的調查權與處罰權。

實戰應用:
相較於香港與台灣,澳門的市場規模較小,Google 在當地的直接商業存在感也較弱。然而,澳門個資辦對於境外資料控制者的管轄態度較為積極。實務上,若當事人能證明負面關鍵字對其在澳門的生活、工作(例如博彩業從業員的背景審查)造成實質影響,澳門個資辦會正式發函予 Google 亞太區總部(通常位於新加坡),要求說明。

由於 Google 在澳門擁有大量使用者與廣告客戶,它不願因違反當地個資法而面臨禁止在澳門營運或高額罰款的風險。因此,透過澳門個資辦發出的正式公函,往往能促成 Google 對特定關鍵字進行區域性遮蔽(即在澳門 IP 位址搜尋時不會顯示該負面關鍵字)。

四、 北美:在言論自由的銅牆鐵壁上尋找裂縫

北美(尤其是美國)是透過法律途徑刪除 Google 關鍵字難度最高的地區。這源於兩大法律屏障:

  1. 《通訊端正法》第 230 條(CDA 230):賦予網路平台對第三方內容近乎絕對的豁免權。Google 不僅不需要為演算法產生的關鍵字負責,法院也很難命令其「編輯」搜尋結果。
  2.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對言論自由的極高保障。

法律例外與突破口:

  • 聯邦《蘭哈姆法》(商標法):如果負面關鍵字涉及商標淡化或不實廣告(例如搜尋競爭對手品牌跳出「仿冒品」字樣),可依據商標侵權訴訟要求 Google 停止顯示該關鍵字。這是目前美國實務上成功率較高的路徑。
  • 加州消費者隱私法(CCPA)與州法誹謗:在州層級,針對明確的誹謗陳述,若受害者能取得法院對 內容發佈者(非 Google) 的勝訴判決,並將判決書提交 Google,Google 會根據其政策移除連結至該判決的特定內容。雖然這無法直接刪除演算法關鍵字,但當源頭內容被依法刪除後,關鍵字的關聯強度會隨時間下降。
  • 加拿大 PIPEDA:加拿大的情況較美國友善。《個人資訊保護與電子文件法》賦予個人挑戰不準確個人資訊的權利。加拿大隱私專員辦公室可調查 Google 的搜尋建議是否構成了對不準確個人資訊的散佈。

北美實戰案例:美國公眾人物起訴匿名網友與 Google 關鍵字

筆者曾參與協調一宗跨國案件:一位華裔美籍企業家在競選地方公職時,Google 自動完成出現「受賄」字樣。在美國律師的協助下,策略並非直接控告 Google(幾乎必敗),而是:

  1. 針對幾篇內容農場的匿名文章,以 John Doe 訴訟 找出發文者 IP。
  2. 取得法院對該文章的 誹謗判決
  3. 將判決提交給 Google 的 法律移除團隊,要求依據「法院命令」政策移除該內容的索引。
  4. 同時,針對商標部分(候選人姓名已註冊為服務商標),向 Google 提出 商標投訴,主張該關鍵字造成了消費者對服務來源的混淆(誤以為候選人服務與賄賂有關)。
  5. 最終成效: Google 移除了源頭文章,並對關鍵字進行了「去關聯化」處理(搜尋時不再主動跳出建議,但若完整輸入仍會出現結果)。這在美國已屬重大勝利。

五、 歐洲:GDPR 賦予的「被遺忘權」聖劍

歐洲無疑是全球網路名譽權保護的燈塔。2014 年歐洲法院的 Google Spain 判決確立了「被遺忘權」,並在 2018 年《一般資料保護規則》第 17 條中正式成文化。

法律核心:GDPR 第 17 條(刪除權)
個人有權要求資料控制者(Google)刪除其「不準確、不相關、過時或過度」的個人資料。

歐洲實戰操作 SOP:

  1. 直接向 Google 提交「被遺忘權」表單
    • 網址需透過 Google 的 GDPR 專區進入。
    • 關鍵技巧:填寫理由時,必須具體說明該關鍵字為何對您的生活造成「不成比例的重大負面影響」。僅說「我不喜歡」是不夠的,必須提交證據(例如:因此被拒絕面試的郵件截圖、遭到鄰居排擠的證明)。
    • Google 內部審核團隊會進行 公共利益與個人隱私的權衡測試。若關鍵字涉及公眾人物、犯罪紀錄或公共事務,被駁回的機率較高。
  2. 向各國資料保護監管機關申訴
    若 Google 駁回申請,可向所在國(如愛爾蘭 DPC、法國 CNIL、德國 BfDI)提出申訴。監管機關的介入調查,往往能迫使 Google 重新考慮其決定。

歐洲實戰案例:協助東歐移民刪除過往破產關鍵字

案件背景: 一位已移居德國十年的東歐軟體工程師,十年前在家鄉曾有過短暫的個人破產記錄(已清算結束)。然而,只要在 Google 搜尋其姓名,德文關鍵字建議就跳出「破產」。

律師策略:

  1. 依據 GDPR 第 17 條第 1 項第 a 款(資料不再為目的所必需)提出刪除請求。主張該破產資訊已是十年前舊聞,對評估其目前的信用與專業能力已不相關。
  2. Google 最初以「涉及公共利益與財務透明」為由駁回。
  3. 我們隨即向 德國漢堡資料保護與資訊自由委員會 提出申訴,並附上當事人近五年的優良信用紀錄(Schufa 評分)。
  4. 結果: 監管機關支持了我們的論點,認為時間流逝已改變了資料的相關性。Google 最終在 歐盟境內 的搜尋結果中移除了該關鍵字連結(包含自動完成與相關搜尋)。

律師實戰攻防手冊:刪除 Google 負面關鍵字的完整 SOP

綜合前述各地法規與案例,筆者歸納出一套適用於跨國案件的標準作業流程,無論您身處何地,這套步驟都能最大化您的法律勝算。

第一階段:證據開示與事實建構

不要急著發存證信函,先做好以下功課:

  1. 截圖錄影並公證:使用具備時間戳的截圖工具,錄製整個搜尋過程,顯示輸入關鍵字後出現的負面建議。若預算許可,請公證人進行「體驗公證」,這份公證書在後續訴訟中具有絕對的證據力。
  2. 反向工程與關聯性分析:律師需自行研究:為什麼會跳出這個關鍵字?是因為某篇 PTT 文章?某個 YouTube 影片標題?還是純粹的點擊流量?利用 Google Trends 與第三方 SEO 工具(如 Ahrefs、Semrush)分析關鍵字出現的時間點與峰值。這有助於判斷是「自然生成的誤解」還是「人為操作的攻擊」。
  3. 損害計算:這一步最關鍵卻最常被忽略。您不能只說「商譽受損」。您必須量化損害:
    • 股價波動對比圖。
    • 客戶取消訂單的正式郵件(隱去個資)。
    • 原本談好的工作 Offer 被撤回的信件。
    • 心理諮商證明(證明精神痛苦)。

第二階段:分層法律行動

層級一:平台政策協商(成本最低,但需要專業話術)

直接使用 Google 的「法律問題移除」工具,並上傳律師函。律師函撰寫要訣:

  • 勿談情緒,只談法條與政策。
  • 明確指出違反了哪一條 Google 自身政策(例如:Google 禁止宣揚仇恨、騷擾、霸凌的內容;或違反了當地國家的《個資法》)。
  • 提供替代解決方案:如果無法完全刪除,請求 去關聯化 或 區域性遮蔽。這會提高 Google 配合的意願。

層級二:監管機關行政投訴(針對台港澳與歐洲)

  • 在 台灣:向國發會、各縣市政府或法務部投訴違反《個資法》。
  • 在 香港: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
  • 在 歐洲:向居住國或 Google 歐洲總部所在國(愛爾蘭)的資料保護機關投訴。

層級三:司法訴訟(最後的決戰)

  • 民事訴訟(排除侵害之訴):在台灣、香港、澳門均可提起。請求法院判命 Google 移除該關鍵字。雖然 Google 常以「技術上無法針對單一關鍵字編輯演算法」抗辯,但法院的判決主文會成為強而有力的談判籌碼。
  • 刑事訴訟(誹謗罪):針對惡意製造關鍵字流量的特定行為人。在台灣,只要能證明有人惡意點擊或散布,就可能構成妨害電腦使用罪或誹謗罪。取得刑事判決後,Google 通常會配合移除相關內容。

第三階段:談判與和解的藝術

與 Google 的法律部門交手,要記住:他們怕麻煩,更怕開了先例。

筆者過往的成功經驗顯示,Google 往往不會等到法院最終判決出爐。當訴訟進行到「證據交換」或「專家證人準備出庭」階段,Google 的法務代表會主動提出和解方案。他們會問:「如果我們把這個關鍵字從自動完成資料庫中手動排除,您是否願意撤回訴訟?」

此時,律師需審視和解協議的細節:

  1. 移除範圍:是 全球移除 還是僅限 特定語言/地區
  2. 持續時間:是 永久排除 還是 暫時性調整權重?(後者過一陣子可能因數據更新又跑出來)。
  3. 保密條款:能否對外透露和解結果?(這對恢復公眾名譽至關重要)。

法律之外的必要輔助策略

即便法律程序順利推進,從提起訴訟到關鍵字消失,快則數週,慢則數年。在這段空窗期,您不能坐以待斃。以下為實務上搭配法律途徑的 SEO 防禦手段:

  1. 反向關鍵字 SEO:不是要去洗掉負面關鍵字(那是違反 Google 政策的黑帽手法),而是要創造大量「正面且高度相關」的內容,引導演算法學習正確的關聯性。
    • 操作方式:在官網、LinkedIn、Medium、維基百科(符合規範下)大量發布包含「您的名字 + 獲獎」、「您的名字 + 公益活動」、「您的名字 + 專業演講」的資訊。讓演算法抓取這些高權重網站的正面語料。
  2. 維基百科的建置與維護:Google 的知識圖譜極度仰賴維基百科。如果您是一位企業家或公眾人物,擁有一個客觀中立的維基百科條目,能有效「定義」搜尋引擎對您的理解框架。
  3. 善用 Google 本身的「關於此結果」與檢舉機制:動員親友團適度點擊「檢舉不當預測」,雖然單一檢舉無效,但大量來自不同 IP 的檢舉會觸發系統的人工複審機制。

常見問答集

Q1:我是台灣的普通人,被前女友在 Google 上留下負面評論關鍵字,該告誰?
A1:首先要區分是「評論內容」還是「搜尋關鍵字」。若是評論內容(如 Google Maps 留言),直接檢舉留言即可。若是搜尋時自動跳出「姓名 渣男」,這屬於演算法關聯。建議先發律師函給 Google 台灣,附上妨害名譽的刑事報案三聯單,要求移除自動完成建議。Google 對於涉及刑事案件的負面關鍵字移除配合度較高。

Q2:香港申請被遺忘權和歐洲一樣容易嗎?
A2:不一樣。香港沒有歐盟 GDPR 那樣的「被遺忘權」明文法律。香港依賴的是《私隱條例》下的「資料準確性原則」。您必須證明該關鍵字是「不準確的」而非「我不想讓別人看到的」。因此,在香港的策略重點是證明該資訊為假,而非要求刪除過時的真實資訊。

Q3:Google 回覆我說「這是演算法自動生成的,我們無法手動更改」,這是推託之詞嗎?
A3:一半真實,一半推託。Google 工程師確實無法像改 Excel 表格那樣直接刪掉一個關鍵字。但是,Google 擁有 手動動作 的權限,可以將特定關鍵字組合加入 黑名單,使其不再出現在自動完成與相關搜尋中。這通常只有在收到法院命令或強力的監管機關公文時,Google 的法務與政策團隊才會動用此權限。

Q4:處理一個跨境 Google 關鍵字刪除案件,律師費大約要多少?
A4:費用落差極大。僅撰寫律師函與平台溝通,約在數千至數萬港幣/台幣。若涉及向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如香港),前期律師費與訟費保證金可能高達數十萬港幣。若是在美國提起聯邦訴訟,費用更是天文數字。建議先從行政投訴與律師函開始,視 Google 的回應再決定是否升級為訴訟。

Q5:如果負面關鍵字是「事實」(例如我確實曾經破產、確實曾被起訴但獲判無罪),還能刪除嗎?
A5:這取決於管轄區與時間。

  • 歐洲:根據 GDPR,過時的真實負面資訊(例如十年前的破產)可以要求刪除。
  • 台灣、香港、澳門:若為真實資訊且具公共性(如判決書),刪除難度極高。但若您已獲判無罪,則可主張該關鍵字(例如「詐欺起訴」)未更新最新狀態,屬「不完整資料」,以此要求移除或更新。
  • 美國:幾乎不可能刪除真實資訊。

Q6:我能不能去告那些點擊我負面關鍵字的人?
A6:可以,但舉證困難。若能透過刑事偵查手段查出特定人利用程式惡意刷關鍵字,在台灣可能構成《刑法》第 360 條干擾電腦使用罪。在民事上,可以主張這是侵害名譽權的「行為」,請求損害賠償。

Q7:為什麼北美處理起來特別難?
A7:關鍵在於美國《通訊端正法》第 230 條。這條法律像一張保護傘,讓 Google 不必為使用者的搜尋行為與第三方內容負責。您很難說服美國法官命令 Google 刪除搜尋建議,因為法官會認為這侵犯了 Google 的言論自由(編輯裁量權)。只有在涉及聯邦商標法(Lanham Act)或明確的兒童性虐待內容時,這道牆才會出現裂縫。

Q8:Google 刪除後,過一陣子會不會又跑出來?
A8:有可能。如果源頭的惡意內容(例如那篇論壇黑文)沒有被徹底刪除,搜尋流量持續存在,演算法可能會在數月或數年後重新建立關聯。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強調「源頭處理」與「持續監控」的重要性。法律移除不是一次性的手術,而是長期的健康管理。

Q9:我只是一個小商家,請不起律師,有沒有自救的方法?
A9:有的。請自行前往 Google 的「移除過時或毀謗內容」頁面,以及「自動完成政策回報」頁面。填寫表單時,務必以「我是受害者」的角度陳述,並盡可能附上報案證明。此外,香港和澳門的私隱公署、台灣的法扶基金會都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可多加利用。

Q10:這些關鍵字到底要多久才能消失?
A10:若 Google 直接受理律師函並同意移除,通常需 2 至 4 週。若是走法院訴訟程序,視案件複雜度,短則 3 至 6 個月(如取得假處分裁定),長則 1 至 2 年(需待終局判決)。演算法自然消退則可能需要數年,且前提是沒有新的負面流量注入。

Q11:在歐洲申請被遺忘權,一定要是歐盟公民嗎?
A11:不需要是公民,只要您 位於歐盟境內,且資料處理與歐盟境內的機構或活動相關,GDPR 即適用。例如,一位台灣留學生在法國讀書期間,發現 Google 法國版搜尋有自己的負面資訊,即可向 Google 愛爾蘭或法國 CNIL 主張權利。

Q12:自動完成關鍵字與相關搜尋關鍵字,在法律處理上有差別嗎?
A12:實務上,自動完成關鍵字 更容易透過律師函要求移除,因為它對名譽的殺傷力是即時且直接的,Google 也認知到這類「預測查詢」可能引發霸凌。相關搜尋 因位於頁面底部,且更強調「演算法客觀關聯」,Google 對移除這部分通常較為抗拒,需要有更強的法律依據(如法院判決)才會干預。

Q13:如果我人在台灣,但負面關鍵字是出現在美國的 Google.com,我該怎麼辦?
A13:這是管轄權的難題。最佳策略是 先打本地戰。由於 Google 會根據 IP 位置提供個人化搜尋結果,您應先要求 Google 台灣遮蔽該關鍵字。同時,若您的事業與美國有關,則需委託美國律師依據美國法(如商標法)處理美國網域的問題。這是一個雙軌並行的跨國訴訟。

Q14:Google 的地圖評論關鍵字(例如搜尋餐廳名稱跳出「難吃」)能用法律刪除嗎?
A14:這類關鍵字通常來自於地圖評論內容的關鍵詞萃取。法律途徑主要針對 不實評論。若能證明該評論為惡意競爭對手所留(例如根本沒來消費過),可提告妨害名譽,並將判決提供給 Google 移除評論。評論移除後,相關的負面關鍵字權重會自然下降。

Q15:未來的趨勢如何?法律會越來越有利於刪除負面關鍵字嗎?
A15:全球趨勢是往 強化平台責任 的方向移動。歐盟的《數位服務法》已經上路,要求超大平台(如 Google)必須評估其系統性風險,包括演算法對基本人權的影響。未來,Google 不能再躲在「我們只是平台」的盾牌後面。對於律師與當事人而言,這是一個好消息,意味著未來的法律武器會更加銳利。

結語:拿回數位人格的主導權

在這篇文章的尾聲,我想分享一個觀念。在法庭上,我常對法官說:「一個人的姓名,是他最珍貴的無形資產。當搜尋引擎將它與負面標籤強行綁定,那不僅是名譽的損害,更是對其數位人格的綁架。」

處理 Google 負面關鍵字,是一場資訊、法律與心理的持久戰。它不是魔法,無法一鍵消除;但它也絕非絕症,無藥可醫。透過精準的法律策略、耐心的證據建構,以及對各地法規的深刻理解,即便是最頑固的負面關鍵字,也有鬆動的一天。

無論您是為了企業的股價、專業人士的清白,或是為了不讓一時的誤解成為伴隨一生的數位刺青,希望這篇橫跨港澳台與歐美的實戰經驗分享,能為您在黑暗中點亮一盞法律途徑的明燈。請記住,在這片看不見邊際的數位海洋中,您有權要求您的名字被正確地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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