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請律師事務所協助刪除 Google 負面關鍵字?

這不是一條好走的路,但絕非沒有希望。

深夜,手機螢幕的光映在林先生疲憊的臉上。他第無數次在Google搜尋欄輸入自己的名字,按下Enter。「林XX 詐騙」、「林XX 老鼠會」這幾個關鍵字,像用刀刻上去的一樣,牢牢佔據搜尋建議的前幾名。他已經三個月不敢開104,不敢換工作,甚至連小孩學校的家長群組都默默退出。明明不起訴處分書都拿到了,網路上的黑影卻始終黏著他。

這不只是林先生的故事,可能是你、你的客戶、你的親友,正在經歷的數位惡夢。搜尋引擎像一面放大鏡,把人生裡最不想被看見的污點,變成永不間斷的跑馬燈。而當你想自救時,會發現Google表單很難找到真人客服,原發文網站可能根本不理你。這時候,你需要的不是另一套網路行銷話術,而是一支懂得用法律當鑰匙的專業團隊——律師事務所。

這篇文章,我會用自身執業經驗,像坐在事務所會議室跟你聊天那樣,把「如何請律師協助刪除Google負面關鍵字」這件事,從頭到尾、鉅細靡遺地拆解清楚。沒有魔法,只有法律、策略,以及你該有的正確期待。


一、那些刺眼的字,是怎麼爬到搜尋框的?

在談法律之前,你必須先懂你的敵人。很多人以為Google裡有個編輯台,有人刻意把他的醜事打上去。不是的。Google搜尋自動建議(Autocomplete)搜尋結果,完全是兩套不同的機制,刪除的邏輯也完全不一樣。

1. 搜尋自動建議:集體足跡的共業

當你輸入「林XX」,Google自動跳出「詐騙」、「外遇」這些字,是演算法根據所有使用者的搜尋行為、網頁內容的關聯性,動態生成的「熱門關鍵字組合」。它反映的是某段時間內,夠多人曾經用這些字詞組合來搜尋,或是有大量網頁把「林XX」和「詐騙」緊密連結。

這種建議關鍵字,Google沒有主觀審查,它只是鏡子,反映出網路上的集體腳印。要讓它消失,最直接的方式不是拿抹布擦鏡子,而是讓地上不再有那些腳印,也就是必須清除源頭的網頁內容,或讓足夠多「正面、合法」的腳印蓋過去。

2. 搜尋結果:具體網頁的陳列

這才是真正的戰場。當使用者按下搜尋,跳出來的一筆筆標題、描述、網站連結,才是真正造成傷害的內容。這可能來自:

  • 新聞媒體資料庫:多年前的訴訟案件報導,即使你已獲清白,它仍靜靜躺在網路一角。
  • 論壇與社群平台:PTT、Dcard、Mobile01、Facebook社團裡的爆料、負評。
  • 部落格或個人網站:刻意成立的攻擊網站。
  • 政府公開資訊:裁判書查詢系統裡的判決書(裡面有完整姓名)。
  • 內容農場或盜文網站:不斷被複製轉貼的二次傷害。

理解了這兩種不同的「顯現方式」,你才能判斷律師要幫你處理的是「建議字詞」的移除,還是「底下網頁連結」的刪除。大多數情況下,我們是雙線並行,但力道和策略不同。

二、律師的武器庫:我們拿什麼去要求刪除?

很多人第一次來諮詢,開口就問:「律師,你能不能直接告Google?」我的回答總是:「可以,但通常不是第一選項。」在台灣,乃至全球,我們跟Google交手,用的不是蠻力,而是拿著法律文件,觸發他們內部制定的移除政策。Google再大,也不願公然違反當地法律,或被捲入侵害權益的訴訟。

律師幫你,主要是透過下面這幾把法律利劍,去「說服」或「命令」源頭網站及Google採取行動。

台灣法律賦予你的權利基礎

法律依據主要條文可以對付的目標移除的關鍵理由
刑法誹謗罪第310條散佈不實言論的發文者內容為「不實事實」,且足以毀損名譽。刑事判決可作為要求平台移除的有力依據。
民法侵權行為第18條、第184條、第195條發文者、平台、轉載者侵害名譽權、人格權,可請求「除去侵害」及「回復名譽」。除去侵害包含了「請求刪除文章」。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條、第19條、第20條蒐集、處理、利用個資的人或網站當事人可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其個人資料。尤其是犯罪前科等特種個資,或是已無特定目的必要的過時資料。
被遺忘權(實務發展)大法官釋字、憲法法庭判決、下級法院判決搜尋引擎(Google)本身主張當資料已過時、不正確或不再具有公共利益時,人民有權要求搜尋引擎移除該搜尋結果連結,以保障隱私權及人格權。

1. 刑法與民法的組合拳:打擊源頭

大部分負面內容,都有個「源頭發文者」。如果能證明內容不實(例如捏造你吸金,但你根本沒有),我們就可以提告刑事誹謗。當檢察官起訴或法院判決有罪,這份判決書就是尚方寶劍。我們拿著它,行文給論壇、新聞網、部落格平台,主張:「這內容已被法院認定為不法,貴平台依法有義務移除,否則將負連帶侵權責任。」這個階段的成功率非常高。

如果內容是真實的(例如你真的犯過罪),但距今已久,或是涉及極度私密的領域,民法的「侵害人格權情節重大」和「個資法」就上場了。

2. 個人資料保護法:對付過時與不必要的揭露

這是最常被低估的武器。舉例,你十年前曾因票據法被判刑,但現在已洗心革面。某個收錄判決書的私人網站,把你的全名、地址、案情完整列出,任何人Google你的名字都看得到。這時,你可以依據《個資法》第11條第4項:「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向該網站請求刪除。若網站拒絕,你可以提起訴訟。法院近年來已有不少判決支持民眾要求刪除過時個資的主張,這是「台灣版被遺忘權」的具體實踐。

3. 直接向Google開槍:被遺忘權與法律申訴機制

Google本身有一套內容移除機制,你在他們的說明中心可以找到。但自己申請,常常收到罐頭回信:「我們無法判斷內容是否違法,請您自行聯繫網站管理員。」律師介入的差別在於,我們不是用「我覺得」的角度申請,而是用「法律已認定」或「初步證據已達違法門檻」的角度

律師會撰寫正式的法律信函,附上:

  • 台灣法院的判決書或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書,證明內容不實。
  • 引用《個資法》與相關判決,證明這屬於依法應刪除的個人資料。
  • 若涉及誹謗,詳述該內容在台灣法律下的違法性,並警告Google若繼續索引、呈現該內容,可能被視為幫助侵權,在台有被訴風險。

更進一步,對於極度嚴重的案件,我們會直接聲請假處分,請求法院裁定Google在訴訟判決確定前,必須暫時移除特定搜尋連結。這是最激烈的法律手段,成本高,但曾有個案成功,具有極大的威懾力。

三、走進事務所之前,你該打包的「證據行李」

很多人第一次來,只帶了一顆受傷的心和滿腔憤怒,這是不夠的。律師不是神,我們需要具體的材料才能開工。你把下面這些東西準備得越齊全,諮詢效率越高,也能省下律師幫你蒐證的時間費用。

請你務必做到以下動作,像採證犯罪現場一樣:

  1. 螢幕錄影,不是截圖:從頭到尾錄下你如何輸入關鍵字、看到哪些負面建議字詞、點進去後出現哪些網頁。要錄到電腦右下角的日期時間,或是先拍一張有當天報紙或新聞畫面的螢幕當背景。這是要向任何人(包含法院)證明「在那個時間點,確實存在這些內容」,避免對方事後刪文說沒這回事。
  2. 網頁存檔與列印:把每一個負面連結都用瀏覽器的「另存網頁,完整」功能存成檔案,同時列印成紙本。
  3. 整理連結清單:製作一個Excel表格,清楚列出:
    • 網頁標題
    • 完整網址(URL)
    • 該網頁的主要負面內容摘要(哪一句話最傷人)
    • 該網站的聯絡方式或平台名稱
    • 你希望處理的方式(刪除整個網頁?還是指移除你的名字?)
  4. 時間軸故事:簡單用Word打一份事情經過。什麼時候發現的?可能誰發的?跟誰有過節?有沒有報案三聯單、法院傳票或判決書?這能幫助律師快速判斷該從刑法還是民法切入。
  5. 身分證明文件:如果你是受害者本人,要證明你是你。如果是企業,要準備公司變更登記表,證明你有權代表公司。

四、與律師並肩作戰:完整流程拆解

當你把證據行李帶到事務所,接下來的路,我們會這樣走:

第一階段:法律體檢與策略會議(約1-2週)

律師會像醫生一樣,對你的狀況做全面檢查:

  • 內容定性:這句話在刑法上算不算誹謗?還是只是尖酸刻薄的意見表達?如果是可受公評之事,法院會保護言論自由。律師必須老實告訴你勝算。
  • 源頭分析:發文的是誰?在國內還國外?網站主機在哪?平台是台灣公司(如巴哈姆特)還是跨國公司(如Meta、X)?這決定了管轄權和執行難度。
  • 目標排序:我們不可能一次打一百個網頁。律師會和你一起挑出出現在Google搜尋第一頁、點閱率高、傷害最大的前三到五個網頁,作為首要清除目標。
  • 策略組合:決定要先發律師函?還是直接告?要刑事附帶民事,還是走個資法請求刪除?這都會寫成一份初步法律意見書給你。

第二階段:第一波行動——法務函與平台溝通(約2-8週)

這是成本效益最高的階段。律師會根據策略,寄發不同語氣與法律基礎的函文:

  • 給源頭網站平台的函:態度堅定、條理分明,附上你提供的證據,直接引用法條,要求對方在限期內(通常是7-14天)移除或屏蔽內容。大型平台如Meta、Google(指YouTube或Blogger),都有專門的法務窗口處理這類來函,比你自己填表單有用十倍。
  • 給網域註冊商或主機商的函:如果遇到那種擺爛的個人網站,我們會去查Whois,然後直接發函給他的主機代管公司(例如是架在Cloudflare、AWS或台灣的戰國策),主張其客戶正在利用其服務進行侵權行為,要求中斷服務。這招往往比聯絡站長本人更有效。
  • 向Google提交法律移除要求:律師會走Google的「法律問題」申報管道,附上律師函及相關判決書,主張內容涉及誹謗、侵犯個資等。這會讓你的案件進入真人審查,而非單純的演算法過濾。

第三階段:訴訟與假處分——當文明手段用盡時(需數月至一年以上)

如果發函無效,或對方是躲在國外匿名論壇背後的人,我們就必須進入法院體系。

  • 刑事告訴:向地檢署提告發文者誹謗。這會逼出對方的真實身分(檢察官可向平台調IP)。即使最後不起訴,光是被告須到庭說明的過程,就常能迫使文章被刪除。
  • 民事訴訟:對平台或發文者提起「請求除去侵害」之訴。勝訴判決主文會直接寫明「被告應將OO網頁移除」。這份判決書掃描本,是對所有搜尋引擎最無敵的移除請求文件。
  • 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這是非常手段。你必須向法院證明,若不及時移除,你將遭受「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害」。例如,你是知名企業家,不實的吸金指控每天讓客戶流失、銀行抽銀根。法院若准許,可在幾天內發出裁定,命Google暫時移除該連結,效力極強。

第四階段:持續監控與名譽修復(長期)

法律行動結束後,數位傷疤可能還在。律師可以和專業的聲譽管理顧問合作,協助你:

  • 監控是否有人重新轉貼。
  • 發布對你有利的後續報導或法院公告,去稀釋舊的負面訊息。
  • 策略性地創造大量正面、合法的內容(官方網站、LinkedIn、新聞稿),透過SEO讓它們排名上升,把殘留的負面連結擠到第二頁之後。這就是我所謂的「合法洗白」,不是刪除,而是讓它自然沉沒。

五、律師費怎麼算?別用買便當的心態

這是我被問到最多次的問題,也是最現實的問題。請先建立一個心理準備:這是一項高度客製化的智財服務,費用會根據案件複雜度、所需行動強度、對方反應而動態變化。絕對不會是「刪除一個連結三萬,買二送一」這種套餐。

以下是實務上常見的費用結構,讓你有個底:

計費方式適用階段與內容費用區間參考 (新台幣)備註
按鐘點計費諮詢、策略會議、研究、撰寫法律文件、電話溝通。幾乎貫穿全程。每小時 5,000 – 12,000 元這是最常見的方式。案件越複雜、律師資歷越深,鐘點費越高。好處是用多少付多少。
項目定額收費單一性質的具體工作,如:單純寄發一封律師函。一封 2萬 – 6 萬元只包含「撰寫並寄發」這個動作,後續平台的回覆、協商、再回函,通常會另計鐘點。
訴訟委任費進入法院的民事或刑事訴訟程序。一個審級 6萬 – 20 萬元以上涵蓋寫書狀、出庭、法律研究。刑事告訴通常也會有委任費,金額略低於民事。
假處分程序包含撰寫聲請狀、法院開庭、緊急處理。10萬 – 30 萬元以上這需要極高的專業和急迫性,且法院可能要求提供擔保金(非給律師的費用,但需準備現金或不動產)。
長期顧問 / 專案計費包套處理:從發函、訴訟、到後續監控的完整服務。專案報價,通常 30萬 – 百萬以上適合事態嚴重、牽連廣泛的企業或公眾人物。費用分期給付,目標明確。

我的真心建議:不用怕鐘點費。一場扎實的諮詢(1-2小時),也許律師就能幫你釐清「這根本告不成,不要花冤枉錢」,或是「鎖定這一條法源,你拿著這份判決書自己就可以去申訴看看」。這幾千到一萬多塊的諮詢費,是避免你亂砸錢的停損點。真正貴的,是搞錯方向,花了幾十萬訴訟費還是刪不掉。

六、那些失敗與成功的鏡子:從案例學教訓

分享幾個我經手或業界研討的真實案例(全數匿名與改編),你會更清楚法律能做到什麼、做不到什麼。

案例一:勝利得來不易——「不實詐騙指控」

  • 背景:一位中小企業主,被離職合夥人在FB社團和部落格,指稱他「捲款潛逃」、「慣性詐騙」,Google搜尋第一頁充斥著這些指控。
  • 法律行動
    1. 我們先做完整蒐證,證明合夥人陳述時間點根本沒出境(有護照出入境記錄),金流也都在公司帳上(有銀行對帳單)。
    2. 直接提告刑事誹謗,同時寄發律師函給FB、該部落格平台,附上初步證據,主張這是不實誹謗。
    3. 刑事偵查期間,我們向檢察官聲請調閱發文IP,證明就是那位合夥人。
  • 結果:合夥人在檢察官面前坦承因財務糾紛挾怨報復。最後雖達成和解,但我們要求「公開道歉並主動聯繫所有平台刪文」。刑事撤告,但我們手上握有地檢署的簽結文件和對方的自白書。憑這兩份文件,我們成功讓Google移除了搜尋結果索引。前後耗時約8個月。
  • 教訓證據是王道。不是說「我覺得是假的」就有用,你要有客觀材料證明其不實。

案例二:無力回天的遺憾——「可受公評的負評」

  • 背景:一間餐廳被部落客寫了篇食記,標題「此生最雷!XX餐廳根本是地雷」,內文批評食材不新鮮、服務態度惡劣。文章在Google搜尋該餐廳名時排第一。
  • 法律行動:餐廳老闆提告誹謗。我們分析後告知,該文章主要內容如「蝦子口感粉粉的」、「跟服務生要水等很久」等,都屬於親身經歷的「意見表達」或主觀感受,受言論自由保護,難以成罪。老闆堅持提告。
  • 結果:檢察官不起訴。對方更氣,把不起訴書再寫成一篇新文章,底下網友跟著罵。Google搜尋結果從一個負評,變成兩個,排名更穩固。這就是所謂的「史翠珊效應」。
  • 教訓法律不是用來解決消費糾紛或刪除主觀感受的。如果你自己不做好公關,反而想用法律堵人的嘴,常常會炸到自己。

案例三:艱難的聖杯——「被遺忘權」請求移除判決書

  • 背景:一位長者,二十年前曾因票據法案件被判刑,早已贖罪。退休後想當志工,但每次Google他的名字,私人資料庫網站的判決書摘要就跑出來,讓他不敢面對志工單位。
  • 法律行動:這完全符合「被遺忘權」和《個資法》的要件。我們先向該私人網站請求刪除,遭拒。遂提起民事訴訟,主張其蒐集特定目的已消失,繼續公開該個資侵害其人格權。
  • 結果:法院判決我方勝訴,要求該網站必須移除含有當事人全名及犯罪紀錄的網頁。之後,我們持該判決書,成功向Google申請移除該搜尋結果的連結。這是近年來難得的勝利。
  • 教訓對於「真實但過時」的傷痕,法律已開始給予救濟,但門檻很高,必須證明時間久遠、目的消失、且對你現今生活造成重大困擾。

七、無法刪除時,如何聰明地與負面資訊共存?

現實是,有些內容就是刪不掉。比如政府公開的裁判書查詢系統,依法必須公開,很難徹底移除;或是國外論壇,台灣法院管不到。這時,你的策略要從「刪除」轉為「稀釋」與「管理」。律師在這裡的角色,是幫你釐清界線,並用合法的方式引導輿論。

你可以做這些事,而律師能協助你確認沒有法律風險:

  • 發布平衡報導:透過公關公司發布一篇詳述事件來龍去脈、或澄清你已獲無罪判決的新聞稿,並刊登在權威媒體網站。這會成為一個有力的搜尋結果去對抗舊聞。
  • 建立個人或企業官方網站:把官網經營成你最權威的資訊來源,確保它排在搜尋結果第一名。當別人搜尋你,第一眼看到的是你主場,傷害就減半。
  • 善用社群平台:活躍的LinkedIn個人頁、Facebook粉絲團、YouTube頻道,都能佔據搜尋結果的版面。
  • 請求更正報導權:若新聞報導有誤,可依《衛星廣播電視法》等規定要求更正。律師可幫你發函,並確保更正啟事有同等刊登機會。
  • 發布存證信函或判決書摘要:在某些情況下,經律師評估後,可以將不起訴書或勝訴判決書的重點節錄,發布成一篇「公開澄清」,讓搜尋引擎也能索引到這正面內容。這是一個風險較高的舉動,務必讓律師確認內容不會反被告誹謗。

常見問答:你最想問律師的那些問題

Q1:我朋友說可以找駭客把文章刪掉,或找SEO公司把負評洗掉,這樣違法嗎?
A:找駭客入侵他人網站刪除資料,這本身就是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你教唆或幫助也是共同正犯,千萬別碰。找SEO公司用大量人頭帳號發假好評、或點擊洗排名,可能涉及詐欺或不公平競爭,對方如果被抓,你難逃干係。走法律途徑雖然慢,但每一步都站得住腳,不會讓你晚上睡不著覺。

Q2:發律師函給Google真的有用嗎?他們不是美國公司嗎?
A:有用,但要有策略。Google非常重視其「全球內容移除政策」,只要有法院判決、或明確違反當地法律的證據(如兒童色情、侵害個資),他們有法務團隊會處理。我們的律師函就是把台灣的法律事實,包裝成他們看得懂、必須處理的「法律問題」,比起你自己用中文填表單抱怨,有效得多。但請注意,Google不會因為你「覺得不舒服」就移除,必須是「違法」。

Q3:我已經拿到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書了,為什麼那篇說我涉嫌詐欺的新聞還不刪?
A:不起訴處分代表「刑事證據不足」,不等於「證明你沒做這件事」或「新聞是假的」。新聞媒體報導的是「警詢、偵查」的過程,只要你真的曾被約談,那過程是真實的。你可以向媒體請求「補充報導」最終不起訴結果,做平衡報導,他們通常有義務這樣做。要強制他們「刪除」舊聞,難度極高,除非你能證明報導內容在當時就是捏造的。

Q4:刪除負面關鍵字要多久時間?
A:沒有標準答案。如果源頭網站配合,一封律師函過去,三天內可能就移除。如果進入訴訟,從偵查到一審結束,一年半載是常態。申請Google移除,如果文件齊全,約數週到數月。我們通常會設定階段性目標:第一個月先處理最有把握的平台,半年內清除主要戰場,一年內解決可訴訟的對象,同時進行長期聲譽重建。

Q5:只有一個負面關鍵字,但它是「建議字詞」,底下的網頁都已經刪掉了,為什麼還陰魂不散?
A:這是演算法的延遲效應與群眾集體搜尋行為的殘留。即使源頭網頁刪了,Google需要時間重新爬梳、索引,且當夠多人在過去一段時間內重複搜尋那個組合,系統會暫時「記住」它。你可以做的是:持續按Google的回報機制提報「這個建議字詞已無相關內容」,同時刻意創造並讓大量使用者搜尋其他組合,如「林XX 美食」、「林XX 新書」。通常在數週至數月內,舊的建議字詞會被新的、熱門的組合取代。

Q6:我很怕打官司,有沒有可能請律師出面跟對方談和解,花錢了事?
A:當然可能。這就是律師的強項——協商。很多案件在律師函往返、刑事開庭前的協商階段,對方就願意和解並刪文,換取你的撤告或不再追究。但要注意和解條件要寫清楚,包含「保證已刪除且不再以任何形式轉發」、「違反者將處以違約金」,這都需要律師把關。

Q7:企業遇到離職員工大量在求職網站或Google評論洗負評,怎麼處理?
A:第一步,固定證據。第二步,比對發文時間與內容,找出特定前員工的影子。律師可先以公司名義發函給該平台(如Glassdoor、104、Google地圖),主張這些協同性負評已構成不公平競爭或惡意攻訐,違反平台使用條款,要求平台依約處理。同時,若內容明顯不實,可針對特定前員工提告誹謗。很多時候,光發函就能讓平台下架明顯的洗版。

Q8:律師可以保證百分之百刪除嗎?
A:任何跟你保證「一定全刪」的律師,你要小心。法律結果沒有百分之百。我們能保證的是:用盡一切合法的、有效率的手段,最大化你的利益。成功機率取決於:內容是否真的不實或過時、源頭網站所在地、你的證據強度、以及司法實務態度。負責任的律師會給你一個誠實的評估,並告訴你各階段的最壞與最佳可能,而不是包生子的承諾。

結語:你不是在花錢,而是在保護未來的自己

回到一開始的林先生。在長達十個月的法律行動後,那幾個刺眼的建議字詞終於消失了。最讓他激動的不是連結被移除,而是他終於敢在女兒的班親會簽到表上,堂堂正正寫下自己的名字。

網路負面資訊像個黑洞,它吞掉的是一個人的尊嚴、機會,和對未來的想像。請律師事務所協助,本質上不是一場單純的「刪除任務」,而是一場對人格權、隱私權的宣示。你會拿到一份法律文件,裡面寫著:「這個人不該被這樣對待」。這份力量,比刪除本身更巨大。

如果你正在經歷這場風暴,請記得:你不需要獨自面對。帶著你的證據走進一間信譽良好的律師事務所,讓專業的人幫你傾聽、分析、作戰。這條路漫長,但每一步腳印,都會帶你離陽光更近一點。


作者簡介

陳律帆,執業律師,現為衡平法律事務所合夥人。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學碩士,專攻網路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智慧財產權訴訟。長年協助個人及企業處理數位名譽危機、網路侵權與跨境資料移除案件,深知法律在數位時代的能與不能。工作之餘,熱愛跑步與閱讀,相信法律不僅是懲罰的工具,更是為受傷者點亮一盞燈的技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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