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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名譽權損害賠償 &#8211; ORMB全球網路聲譽管理公司</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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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提高您的網路聲譽-負面新聞文章處理，移除負評，刪除信息，移除個人資訊，提供法律諮詢</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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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Threads貼文涉及誹謗卻刪不掉？律師教你怎麼舉證</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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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16 Sep 2026 07:01:23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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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Threads貼文涉及誹謗卻刪不掉？律師教你怎麼舉證：從截圖存證到提告求償的完整實戰指南 前言：當Thread [&#8230;]]]></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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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gure class="wp-block-image size-large"><img fetchpriority="high" decoding="async" width="1024" height="572" data-id="12243" src="https://www.ormrd.com/wp-content/uploads/2026/09/Screenshot_2-36-1024x572.jpg" alt="" class="wp-image-12243" srcset="https://www.ormrd.com/wp-content/uploads/2026/09/Screenshot_2-36-1024x572.jpg 1024w, https://www.ormrd.com/wp-content/uploads/2026/09/Screenshot_2-36-300x168.jpg 300w, https://www.ormrd.com/wp-content/uploads/2026/09/Screenshot_2-36-768x429.jpg 768w, https://www.ormrd.com/wp-content/uploads/2026/09/Screenshot_2-36.jpg 1359w" sizes="(max-width: 1024px) 100vw, 1024px" /></fig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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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 class="wp-block-heading">Threads貼文涉及誹謗卻刪不掉？律師教你怎麼舉證：從截圖存證到提告求償的完整實戰指南</h2>



<h2 class="wp-block-heading">前言：當Threads成為誹謗溫床，刪不掉的文章反而可能是你的最有力武器</h2>



<p>自從Meta於2023年推出Threads以來，這款以文字對話為核心的社群平台迅速在台灣累積龐大用戶。與Instagram的圖像導向不同，Threads強調「即時、公開、可串聯」的短文字交流，用戶可以針對任何話題發表看法，也可以對陌生人的貼文直接留言回應。這種低門檻、高擴散性的設計，雖然促進了公共討論，卻也讓Threads成為網路誹謗、公然侮辱、惡意爆料與職場霸凌言論的重災區。</p>



<p>許多當事人向我諮詢時，第一個問題往往是：「對方在Threads上罵我、造我的謠，我檢舉了、要求平台刪除，但貼文一直刪不掉，怎麼辦？」他們的直覺反應是：文章還在網路上，就代表傷害還在持續，名譽還在被踐踏。</p>



<p>但從執業律師的角度，我要告訴你一個可能違反直覺的事實：<strong>貼文刪不掉，對被害人而言未必是壞事。</strong>原因在於，誹謗罪與侵害名譽的民事損害賠償，最核心的爭點從來不是「文章現在還在不在」，而是「你能否證明對方說了什麼、在什麼場合說、有多少人看到、以及內容是否不實」。如果貼文在提告前就遭刪除，你手上的證據可能只剩一張模糊的截圖，甚至什麼都沒有；反之，只要貼文仍然存在，它本身就是最完整、最即時、最難以否認的證據。刪不掉的誹謗貼文，就像一個自己走到警局門口自首的加害人。</p>



<p>這篇文章將從實務角度，完整說明當你在Threads上遭遇誹謗言論時，應該如何蒐證、如何判斷言論是否構成犯罪、如何追查匿名發文者的真實身分，以及刑事告訴、民事訴訟與和解談判的完整流程。無論你是被誹謗的被害人，還是擔心自己發言可能觸法的網路使用者，這份指南都能幫助你做出最有利的判斷。</p>



<p><a href="https://www.ormrd.com/threads-deletion-standards.html" target="_blank" rel="noreferrer noopener">Threads刪文標準：什麼樣的貼文會被刪除？</a></p>



<h2 class="wp-block-heading">一、Threads平台的特性：為什麼它特別容易成為誹謗的溫床？</h2>



<h3 class="wp-block-heading">（一）低門檻發言與高擴散性的雙重風險</h3>



<p>Threads的設計有幾個與誹謗風險高度相關的特性。第一，發文門檻極低。只要擁有Instagram帳號即可直接登入Threads，系統預設的帳號名稱與大頭貼都與Instagram連動，許多用戶因此降低戒心，以為「只是聊聊」就不會有法律問題。第二，推薦演算法會將你的貼文主動推送給「你可能不認識的人」，這意味著一篇原本只打算給朋友看的抱怨文，可能在數小時內被成千上萬的陌生人看見。「散布於眾」這個誹謗罪的法定要件，在Threads上幾乎是自動達成的。</p>



<p>第三，串文（Thread）機制讓攻擊性言論可以被無限延伸。一篇主貼文下方可以出現數十則、數百則留言，每則留言都可能獨立構成誹謗或公然侮辱。實務上我處理過的案件中，Threads的誹謗內容往往不是單一貼文，而是「主貼文爆料＋留言區補刀」的複合型態，留言者甚至可能自稱「聽說」「我朋友說」，以傳述不實傳聞的方式擴大傷害。</p>



<h3 class="wp-block-heading">（二）匿名與半匿名帳號帶來的身分追查難題</h3>



<p>Threads雖然與Instagram連動，但實際上存在大量未公開真實姓名、使用暱稱或虛構身分的帳號。對被害人而言，「不知道是誰在罵我」是提告的第一個障礙。但請注意：<strong>匿名不等於無法追查。</strong>透過訴訟程序向法院聲請調閱IP位址、向Meta平台調取帳號註冊資料，或是從貼文內容的細節（提及的特定事件、才會知道的內部資訊、獨特的用詞習慣）進行交叉比對，實務上成功找出發文者身分的案例相當多。這部分的詳細方法，本文第六章會完整說明。</p>



<h3 class="wp-block-heading">（三）與Instagram的連動效應</h3>



<p>Threads帳號與Instagram帳號綁定的特性，在蒐證上反而是有利條件。當你在Threads上發現誹謗貼文時，加害者的Instagram帳號往往也會暴露其生活圈、照片、追蹤對象。這些資訊在確認發文者真實身分時，常常能提供關鍵線索。不過要特別提醒的是：<strong>蒐集對方個資進行提告，屬於刑事訴訟法與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容許的「正當目的使用」；但如果是出於騷擾、威脅或公開肉搜的目的而蒐集，則可能反過來讓自己觸法。</strong>蒐證的手段必須與提告目的相當，這個界線要把握好。</p>



<h2 class="wp-block-heading">二、法律基本功：Threads上的哪些言論會構成誹謗或公然侮辱？</h2>



<p>在談怎麼蒐證之前，必須先建立正確的法律認知。很多當事人花了大量時間蒐證，最後卻因為對構成要件的誤解而提告失敗。以下用最實務的方式說明。</p>



<h3 class="wp-block-heading">（一）誹謗罪：陳述「具體不實事實」</h3>



<p>刑法第310條規定的誹謗罪，核心要件是：意圖散布於眾，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實」。所謂「事實」，指的是可以用證據驗證真偽的具體陳述，例如：「某某人挪用公款」「某某醫師沒有執照」「某某店家用過期食材」「某某人當小三破壞別人家庭」。這些都是具體事實主張。</p>



<p>誹謗罪的刑責分為兩個層次。一般口頭誹謗，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strong>以文字、圖畫散布者，構成加重誹謗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strong>。在Threads上發文，本質上就是「以文字散布」，因此幾乎所有Threads誹謗案件，起訴的法條都是刑法第310條第2項的加重誹謗罪。</p>



<p>誹謗罪有三個重要的不罰空間，被害人提告前必須誠實面對：</p>



<ol start="1" class="wp-block-list">
<li><strong>能證明為真者不罰（刑法第310條第3項）</strong>：如果對方陳述的事實是真的，原則上不構成誹謗。唯一例外是「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例如公開他人真實的私生活中的隱私細節，即使內容屬實仍可能成罪。</li>



<li><strong>善意發表意見者不罰（刑法第311條）</strong>：對於可受公評之事，所為的適當評論，不構成誹謗。例如對公眾人物的施政表現、對商家的服務品質、對公開發售商品的評價，只要評論的基礎事實大致屬實、評論方式未逾合理限度，即受言論自由保障。</li>



<li><strong>合理查證義務（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strong>：憲法法庭已明確指出，誹謗罪的成立必須考量行為人是否盡合理查證義務。如果發文者有合理理由信賴其消息來源，且已為相當查證，其刑事責任可能阻卻。反之，若發文者明知不實或完全不查證就大肆散布，則成立誹謗的空間很大。</li>
</ol>



<h3 class="wp-block-heading">（二）公然侮辱罪：不涉及具體事實的「抽象謾罵」</h3>



<p>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處罰的是不涉及具體事實的抽象謾罵與人格貶抑，例如：「廢物」「垃圾」「人渣」「臭婊子」「死胖子」。公然侮辱的刑責較輕，為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p>



<p>需要注意的是，<strong>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3號判決大幅限縮了公然侮辱罪的適用範圍</strong>。憲法法庭認為，公然侮辱罪的適用必須更加謹慎，單純讓人感到不悅、被冒犯，未必足以入罪；必須是明確貶抑他人人格尊嚴、且無合理正當性的言論，才可能構成。這代表在Threads上被人用「呵」「笑死」「可悲」這類言詞嘲諷，雖然令人氣憤，但提告公然侮辱的成功率已明顯下降。</p>



<p>實務上，Threads言論常常同時包含事實陳述與情緒謾罵，例如：「這個貪污的廢物（陳述某甲貪污的事實＋廢物的謾罵）」。此時建議<strong>以誹謗罪為主、公然侮辱罪為輔一併告訴</strong>，由檢察官與法院去判斷哪些內容構成何罪，不要自己先篩掉任何部分。</p>



<h3 class="wp-block-heading">（三）誹謗與公然侮辱的快速對照表</h3>



<figure class="wp-block-table"><table class="has-fixed-layout"><thead><tr><th>比較項目</th><th>誹謗罪（刑法第310條）</th><th>公然侮辱罪（刑法第309條）</th></tr></thead><tbody><tr><td>言論內容性質</td><td>具體事實陳述（可驗證真偽）</td><td>抽象謾罵、人格貶抑（情緒字眼）</td></tr><tr><td>是否要求不實</td><td>原則上須內容不實（能證明為真者不罰）</td><td>不涉及事實真偽問題</td></tr><tr><td>Threads上的典型例句</td><td>「他偷公司東西」「她學歷造假」「這家店食物有蟑螂」</td><td>「垃圾」「人渣」「白癡」「不要臉」</td></tr><tr><td>刑責</td><td>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誹謗：二年以下）</td><td>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td></tr><tr><td>提告策略</td><td>主力罪名，蒐證重點在「不實」的證明</td><td>輔助罪名，與誹謗一併告訴</td></tr></tbody></table></figure>



<h3 class="wp-block-heading">（四）除了誹謗，Threads言論還可能觸犯哪些罪名？</h3>



<p>一篇Threads貼文的法律定性往往不是單一的，實務上常見的複合罪名包括：</p>



<ul class="wp-block-list">
<li><strong>恐嚇危安罪（刑法第305條）</strong>：貼文內容涉及「要讓你消失」「知道你家在哪」等加害生命、身體的恐嚇言論。</li>



<li><strong>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strong>：未經同意公開他人個人資料（地址、電話、身份證字號、病歷、財務資訊），且造成損害者。</li>



<li><strong>妨害秘密罪</strong>：公開他人的私密照片、私密對話紀錄。</li>



<li><strong>誹謗以外的民事侵權行為</strong>：即使不構成犯罪，仍可依民法第184條、第195條請求損害賠償，包括慰撫金（精神賠償）、名譽回復（登報道歉、刪除貼文）等。</li>
</ul>



<h2 class="wp-block-heading">三、「刪不掉」的真相：Meta的檢舉機制為什麼常常失效？</h2>



<h3 class="wp-block-heading">（一）平台審查是商業判斷，不是法律裁判</h3>



<p>很多當事人誤以為「我檢舉了，平台不刪，代表平台認可這篇貼文合法」。這是完全錯誤的理解。Meta對Threads的內容審查，考量的是其社群守則、商譽風險與各國法令的最低合規要求，與該貼文在台灣是否構成刑法上的誹謗，是兩套完全不同的判斷標準。</p>



<p>實務上，Threads貼文檢舉後未被移除，最常見的原因包括：檢舉時選擇的類別不當（應選擇誹謗或騷擾類，而非「我不喜歡」）、未提供足夠的上下文說明、Meta的審查人員非台灣人、無法理解貼文中的台灣在地用語與影射方式。特別是「影射型誹謗」——貼文沒有指名道姓，但透過特定細節讓認識你的人都能辨認出是在說你——平台的審查人員幾乎不可能判斷，往往直接放行。</p>



<h3 class="wp-block-heading">（二）刪文不是法律責任的終點，甚至不是必要條件</h3>



<p>這是本文最想強調的觀念：<strong>民事上，你請求刪除貼文、回復名譽，不需要以「平台拒絕刪除」為前提；刑事上，誹謗罪的成立也不以貼文持續存在為必要。</strong>只要你能證明對方曾經散布不實言論，即使事後刪文，犯罪行為已經完成，刑事責任與民事賠償責任都不會因為刪文而消滅。</p>



<p>反過來說，如果你急著要求平台刪文，反而可能產生兩個副作用：第一，刪文後你失去即時補強證據的機會；第二，對方可能辯稱「我早刪了，沒有惡意」。當然，如果貼文涉及個資、私密影像或持續性騷擾，要求下架仍是必要的止損手段，但<strong>下架與蒐證應該同步進行，且蒐證永遠優先</strong>。</p>



<h2 class="wp-block-heading">四、律師教你蒐證：Threads誹謗案件的五個黃金步驟</h2>



<p>以下這套蒐證流程，是我在處理數十件網路誹謗案件後整理出的實務心法，被害人可以自行完成前五步，第六步（訴訟中的調查證據聲請）則建議由律師協助。</p>



<h3 class="wp-block-heading">第一步：完整截圖，而且是一整頁的截圖</h3>



<p>這是最基本、也最常被做錯的一步。錯誤的截圖方式包括：只截文字內容、只截局部、截圖後才補標註。正確的做法是：</p>



<ol start="1" class="wp-block-list">
<li><strong>每一則貼文或留言，單獨截一張完整頁面圖</strong>。畫面中必須同時包含：貼文完整文字、發文者帳號名稱與大頭貼、發文時間（顯示「2小時前」或「9月16日」者，請點進去讓其顯示完整日期，或當天即截圖）、按讚數、留言數、轉發數。</li>



<li><strong>務必連同網址列一起截圖</strong>。在電腦瀏覽器開啟Threads，讓網址列顯示在畫面中，網址是證明「這篇貼文存在於這個網址」的關鍵。手機截圖建議搭配顯示狀態列的時間。</li>



<li><strong>保存原始檔案，不要只傳LINE</strong>。截圖後將原始圖檔以電子郵件寄給自己，或上傳雲端硬碟。傳LINE或Messenger會壓縮畫質，且日後要證明截圖時間時，原始檔案的詮釋資料（EXIF）比較完整。</li>



<li><strong>前後文脈絡要截</strong>。誹謗常常發生在對話串中，單獨截一句話可能斷章取義之嫌。把整個串文的上下文都截下來，讓法官看到完整的脈絡，也避免對方辯稱「我是針對別的事在說」。</li>
</ol>



<h3 class="wp-block-heading">第二步：螢幕錄影補強，證明貼文的「公開性」與「即時性」</h3>



<p>截圖是靜態證據，對方可能質疑「這是你P圖的」。這時候螢幕錄影就是強而有力的補強：</p>



<ol start="1" class="wp-block-list">
<li>開啟手機或電腦的螢幕錄影功能，從「開啟Threads應用程式」開始錄，一路錄到「進入該篇貼文頁面、上下捲動顯示完整內容與留言」。</li>



<li>錄影時若畫面能顯示手機狀態列的日期時間，證明力更高。</li>



<li>錄影檔案一樣要保存原始檔，並記錄錄影日期。</li>
</ol>



<p>錄影的核心價值在於：它動態地證明了「在某年某月某日，這篇貼文確實公開存在於Threads上，且帳號確實是該使用者」，這對反制「變造證據」的抗辯非常有效。</p>



<h3 class="wp-block-heading">第三步：計算擴散範圍，量化你的名譽損害</h3>



<p>誹謗的損害程度與「有多少人看到」高度相關，這直接影響民事賠償金額的計算，也影響法官對被告惡性的判斷。請務必記錄：</p>



<ul class="wp-block-list">
<li>按讚數、留言數、轉發數的變化（建議每隔數日截圖記錄一次）</li>



<li>是否被其他帳號截圖轉發到Instagram、Facebook、Dcard、PTT等平台</li>



<li>貼文下方是否有第三人留言呼應、加油添醋</li>



<li>是否有媒體或粉絲專頁引用</li>
</ul>



<p>如果這篇貼文導致你被公司約談、被客戶退訂、被親友質問，這些「損害的延伸證據」也要一併保存：公司的會議紀錄、客戶的退訂訊息、親友傳來詢問的截圖。這些都是計算慰撫金與業務損失的關鍵素材。</p>



<h3 class="wp-block-heading">第四步：封存關鍵證據——公證或電子存證</h3>



<p>如果案件涉及重大商譽損害、職場誹謗或即將進入訴訟，建議考慮以下兩種強化證據力的方式：</p>



<p><strong>（一）民間公證人保全證據</strong> 台灣各縣市都有民間公證人，可以為網路內容辦理「保全證據公證」。公證人會在你的面前親自瀏覽該Threads頁面，將看到的內容記載於公證書，並封存光碟。公證書具有極強的證據力，對方幾乎無法爭執證據的真實性。費用約數千元至萬餘元不等，對重大案件而言非常值得。</p>



<p><strong>（二）電子存證服務</strong> 坊間有多家電子存證業者，透過區塊鏈或時間戳記技術，將網頁內容固定並證明其存在時間。這種方式成本較低、速度快，但證據力略遜於公證，適合做為初步保全，日後訴訟中仍可再聲請法院調查。</p>



<p><strong>（三）最便宜但最實用的方式：寄給自己的存證信函</strong> 如果你暫時不打算花錢公證，至少做到這件事：將截圖與錄影檔案以電子郵件寄到自己的另一個信箱，並在郵件主旨註明「Threads誹謗蒐證－○○○帳號－2026年9月16日」。電子郵件伺服器上的時間戳記，可以初步證明你在該日已持有這些證據，日後也能與原始檔案的詮釋資料相互印證。</p>



<h3 class="wp-block-heading">第五步：不要打草驚蛇——在蒐證完成前，慎發警告訊息</h3>



<p>很多被害人的直覺反應是立刻私訊對方：「你再不刪文我就告你！」這個動作在蒐證完成前請務必忍住。原因有二：第一，警告可能讓對方火速刪文、刪帳號，毀滅證據；第二，你的私訊本身也會成為對方截圖反打的素材（對方可能斷章取義，營造你「恐嚇」的假象）。</p>



<p>正確的順序是：<strong>完整蒐證 → 諮詢律師評估 → 再決定是先發存證信函要求下架，或直接提告。</strong>如果你已經忍不住質問過對方，也不必恐慌，只是後續所有對話請改用書面並存檔，因為對方的回應往往包含自承發文、承認內容不實或表明惡意的陳述，這些都是送給你的禮物。</p>



<h2 class="wp-block-heading">五、匿名發文者是誰？Threads帳號的身分追查實務</h2>



<p>「我不知道是誰發的文，這樣能告嗎？」答案是：能告，而且有標準流程。以下是身分追查的四條路徑，通常需要交叉使用。</p>



<h3 class="wp-block-heading">（一）從貼文內容反向鎖定</h3>



<p>這是最不需要花錢、也最考驗細心的方法。請仔細分析貼文的每一個字：</p>



<ul class="wp-block-list">
<li><strong>專屬資訊</strong>：貼文提到的事件、日期、地點、職位細節，是不是只有特定少數人才知道？例如「上禮拜三在會議室」，會議室的資訊可能鎖定特定部門的員工。</li>



<li><strong>用詞習慣</strong>：此人的語助詞、錯字習慣、特殊稱呼方式，是否與你懷疑的對象吻合？</li>



<li><strong>時間線</strong>：貼文發布的時間點，是否緊接在你與某人發生衝突之後？</li>



<li><strong>連動帳號</strong>：對方的Threads帳號與Instagram連動，追蹤名單、粉絲名單、標註過的照片，往往能直接暴露其生活圈。</li>
</ul>



<h3 class="wp-block-heading">（二）透過刑事訴訟聲請調查證據</h3>



<p>如果你已經有具體懷疑對象（哪怕不確定），可以向警方報案或向地檢署提告，在告訴狀中明確指出：「被告為Threads帳號○○○之使用者，真實姓名不詳，請求傳喚到案說明並調閱相關資料。」檢警可以依法向Meta平台調取該帳號的註冊資料（電子郵件、電話）與登入IP位址，再循線追查。</p>



<p>這裡有一個實務上必須知道的現實：<strong>調取境外平台資料需要時間</strong>，而誹謗罪的告訴期間只有六個月（自知悉犯人之時起算）。因此，千萬不要等身分確認了才提告——正確的做法是「邊告邊查」，先對不詳姓名者提出告訴保住期間，待身分查明後再行補正。</p>



<h3 class="wp-block-heading">（三）民事訴訟的調取IP與平台資料路徑</h3>



<p>在民事侵權訴訟中，你可以透過律師聲請法院向電信業者與Meta平台調取發文者的IP位址與連線紀錄。IP位址能對應到特定時間的特定網路使用者，再結合電信業者的用戶資料，即可鎖定實際發文者。這條路徑需要法院核發命令，務必由律師操作。</p>



<h3 class="wp-block-heading">（四）對Threads帳號的直接觀察與互動設計</h3>



<p>在不違法的前提下，觀察對方帳號的公開資訊是完全合法的。例如：對方是否在其他平台使用相同帳號名稱？是否曾經自拍照露臉？是否在串文中不經意提到自己的工作單位、就讀學校？實務上，不少匿名發文者會在多個平台使用相同的使用者名稱，只要其中一個平台暴露真實身分，整個鏈條就串起來了。部分案件甚至是由被害人委任律師發存證信函給平台或疑似對象，對方在驚慌之下的回應反而自曝身分。</p>



<h2 class="wp-block-heading">六、提告實戰：刑事、民事與和解的完整流程</h2>



<h3 class="wp-block-heading">（一）路線圖總覽</h3>



<figure class="wp-block-table"><table class="has-fixed-layout"><thead><tr><th>選項</th><th>適用時機</th><th>主要請求</th><th>期間限制</th><th>費用概估</th></tr></thead><tbody><tr><td>刑事告訴（誹謗、公然侮辱）</td><td>言論不實且具惡性，希望對方受刑罰</td><td>刑事責任（罰金、拘役、有期徒刑）</td><td>知悉犯人後6個月內</td><td>自行報案免費；委任律師告訴代理約3–8萬元</td></tr><tr><td>民事訴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td><td>追求金錢賠償與名譽回復</td><td>慰撫金、業務損失、登報道歉、刪除貼文</td><td>自知悉加害人起2年、行為起10年</td><td>裁判費＋律師費，依請求金額而定</td></tr><tr><td>刑事附帶民事訴訟</td><td>已提刑事告訴，想省裁判費</td><td>同上</td><td>刑事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td><td>免裁判費（但判決後再另訴民事需補繳）</td></tr><tr><td>存證信函／和解談判</td><td>想要快速下架、道歉、賠償</td><td>刪文、道歉、賠償金、保密條款</td><td>無</td><td>律師代發約5千–1萬元</td></tr></tbody></table></figure>



<h3 class="wp-block-heading">（二）刑事告訴的流程細節</h3>



<p><strong>第一步：準備告訴狀與證據。</strong>告訴狀應載明被告（不詳姓名者註明帳號資訊）、犯罪事實（逐字引用貼文內容）、證據清單（截圖、錄影、公證書）、以及告訴的法律依據（刑法第310條第2項、第309條）。建議將每一則涉案貼文、每一則留言都單獨編號列表，這會讓承辦檢察官留下專業印象，也避免遺漏。</p>



<p><strong>第二步：向警局或地檢署提出。</strong>你可以選擇到管轄地警察局報案，或直接向地方法院檢察署遞狀。誹謗屬告訴乃論罪，警方受理後會製作筆錄並移送檢察署。實務建議：如果案情涉及複雜的言論定性或身分追查，直接委任律師向檢察署提告，書狀品質會好很多。</p>



<p><strong>第三步：檢察官偵查。</strong>檢察官可能傳喚被告到庭、調取平台資料、通知你出庭陳述。此階段檢察官會審視：言論是否涉及具體事實、內容是否不實、被告是否盡合理查證、有無刑法第311條的阻卻事由。你提供的證據越完整，檢察官起訴的機率越高。</p>



<p><strong>第四步：起訴後的審判。</strong>若檢察官認定構成犯罪，案件會起訴到地方法院。此時你可以考慮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利用刑事程序認定的事實，節省民事舉證成本。</p>



<p><strong>第五步：不起訴的救濟。</strong>如果檢察官不起訴，你可在收到處分書後十日內向高等檢察署聲請再議。再議仍維持不起訴者，還可聲請交付審判，或直接另行提起民事訴訟——民事的證明標準是「優勢證據」，比刑事的「無合理懷疑」寬鬆，刑事敗訴不代表民事一定敗訴。</p>



<h3 class="wp-block-heading">（三）民事訴訟的請求項目與金額估算</h3>



<p>民事侵權訴訟的請求項目通常包括：</p>



<ol start="1" class="wp-block-list">
<li><strong>慰撫金（精神賠償）</strong>：法院審酌因素包括加害程度、散布範圍、雙方身分地位、被害人所受痛苦。Threads貼文的案例，依散布範圍與惡性，慰撫金常見落點為新台幣五萬元至三十萬元；涉及職業名譽（醫師、律師、老師、公眾人物）或造成具體商業損失者，可達數十萬至上百萬元。</li>



<li><strong>業務損失</strong>：若你能證明因貼文導致具體營業損失（客戶解約、訂單取消），可一併請求，但需提出帳目、合約等客觀證據。</li>



<li><strong>名譽回復的適當處分（民法第195條）</strong>：請求法院判決被告刪除貼文、在Threads原帳號刊登道歉啟事一定期間，或在報紙登報道歉。這是「刪不掉的文章」最直接的法律解方——不是求平台刪，而是取得法院判決後強制刪除。</li>



<li><strong>律師費用</strong>：實務上法院多認為侵權行為的賠償範圍包含被害人為回復名譽所支出的合理律師費用，可依比例獲得支持。</li>
</ol>



<h3 class="wp-block-heading">（四）和解談判的藝術：什麼時候談、怎麼談</h3>



<p>誹謗案件的全過程中，和解的時機點決定了你的籌碼：</p>



<ul class="wp-block-list">
<li><strong>提告前和解</strong>：此時對方沒有刑事壓力，籌碼最弱，但速度最快、成本最低。適合貼文影響尚在初期、對方有悔意的案件。</li>



<li><strong>提告後、起訴前和解</strong>：檢察官偵查中的被告壓力最大，此時和解往往能談到最好的條件（刪文＋道歉＋賠償金）。這是多數案件的黃金和解期。</li>



<li><strong>起訴後和解</strong>：被告已背上刑事被告身分，和解意願仍在，但條件可能開始往撤回告訴的方向談。注意：<strong>撤回告訴後原則上不得再告（除非撤回違反被告意思）</strong>，所以談判時要確保賠償款項付清、道歉內容確認後，再辦理撤回。</li>
</ul>



<p>和解契約務必白紙黑字，載明：刪除範圍（含所有平台）、道歉方式與期間、賠償金額與給付期限、保密條款、違約金、以及「本案撤回告訴」的生效條件。請律師審閱和解書，這筆錢絕對不能省。</p>



<h2 class="wp-block-heading">七、常見敗訴與不起訴原因：律師最不想看到你踩的六個坑</h2>



<p><strong>坑一：只截圖、沒網址沒日期。</strong>證據鏈不完整，對方一句「這不是我發的」就讓案件陷入膠著。 <strong>坑二：錯過六個月告訴期間。</strong>誹謗罪告訴期間自知悉犯人時起算六個月，很多人花時間猶豫「要不要告」，期間就過了。期間是剛性規定，逾期檢察官只能不起訴。 <strong>坑三：提錯罪名。</strong>把所有言論都告公然侮辱，結果涉及事實陳述的部分被法院認定不構成侮辱而獲判無罪，卻因沒告誹謗而無法重複審理同一言論（實務上對罪名認定的處理方式各異，但一開始就告對罪名最安全）。 <strong>坑四：無法證明內容不實。</strong>誹謗罪的要件之一是「內容不實」，你需要提出事實反證，例如：對方說你學歷造假，你提出畢業證書；對方說你賣過期食品，你提出進貨單據與檢驗報告。如果你的反證只是「我覺得不是這樣」，敗訴機率很高。 <strong>坑五：用情緒字眼回擊，讓自己從被害人變被告。</strong>在Threads留言區對罵，最後兩邊互告，法院常常各打五十大板。請記住：<strong>你的任務是蒐證，不是吵架。</strong><strong>坑六：刪文後才來找律師。</strong>刪文前的黃金蒐證期已過，若又沒有公證或存證，案件難度大增。再次強調：先蒐證，再要求下架。</p>



<h2 class="wp-block-heading">常見問題（FAQ）</h2>



<p><strong>Q1：Threads貼文沒有指名道姓，也可以告誹謗嗎？</strong> 可以。誹謗罪不以指名道姓為必要，只要貼文內容足以使閱聽人辨識出特定對象即可成立，這在實務上稱為「可得特定」。判斷標準包括：貼文提及的特徵（職業、地區、外號、特定事件）是否指向你、留言區是否有第三人直接標註你的帳號、認識你的人是否都能看出是在說你。建議蒐證時一併保存「他人留言直接點出你身分」的證據，這是「可得特定」的最強證明。</p>



<p><strong>Q2：對方說的是真的，只是講得難聽，能告嗎？</strong> 如果陳述屬實，誹謗罪原則不成立（刑法第310條第3項）。但仍有兩條路：其一，若內容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例如揭露真實的隱私細節），仍可能成罪；其二，即使不構成犯罪，若對方用語涉及抽象謾罵（公然侮辱），或侵害你的隱私權、人格權，仍可能有刑事或民事責任。</p>



<p><strong>Q3：Threads留言跟主貼文，法律責任一樣嗎？</strong> 留言與主貼文在法律上各自獨立判斷。留言者若為誹謗內容加油添醋、補充不實細節，一樣構成誹謗罪的共同正犯或幫助犯。實務上檢察官通常會把主貼文發布者與惡意留言者一併偵辦。</p>



<p><strong>Q4：我只截圖沒錄影，證據會不會不夠？</strong> 截圖已具備基本證據力，但證明力強弱取決於截圖的完整性（有無網址、日期、帳號資訊）。重大案件建議補強錄影或公證。若對方否認，法院也可能職權調查。</p>



<p><strong>Q5：告贏了，對方就是不刪文怎麼辦？</strong> 取得確定判決後，若判決主文包含「應刪除貼文」或「應刊登道歉啟事」，對方不履行時，你可聲請法院強制執行。對於網路內容，執行法院可命平台或對方移除，拒不履行者還可能構成刑法第142條之損害債權或強制執行法上的制裁（管收、怠金）。</p>



<p><strong>Q6：我是發文的人，被警告說要告我誹謗，我該怎麼辦？</strong> 第一時間不要刪文（刪文可能構成湮滅證據的負面評價，而且證據早被對方取得也刪不掉意義），立即諮詢律師評估：內容是否屬實、有無查證、是否屬於善意評論。若確有風險，盡早透過律師談和解，成本遠低於被判刑加賠償。</p>



<p><strong>Q7：告誹謗會不會反過來被對方告誣告或濫訴？</strong> 只要你提告有相當理由相信對方構成犯罪，即使最後不起訴，也不構成誣告。但如果明知對方不構成犯罪仍虛構事實提告，才可能涉及誣告罪。提告前請律師評估，是最安全的做法。</p>



<p><strong>Q8：Threads在國外平台，台灣法院管得到嗎？</strong> 管得到。只要被害人在台灣、損害結果發生在台灣，台灣法院就有管轄權。加害人在台灣的話，刑事追訴完全可行；民事部分也可向台灣法院起訴。</p>



<p><strong>Q9：貼文是透過「限時動態」式的短暫內容或事後已刪除，還能告嗎？</strong> 能告。犯罪行為在貼文散布時已完成，事後刪除不影響既遂。問題只在舉證：你手上的截圖、錄影、存證就是全部依據，所以蒐證永遠要搶在第一時間。</p>



<p><strong>Q10：私訊（DM）裡罵人，會構成公然侮辱或誹謗嗎？</strong> 原則上，一對一的私訊不具「公然」性，不構成公然侮辱；誹謗罪雖不以公然為要件，但「散布於眾」的意圖在純私訊情境下較難認定。但若私訊內容涉及恐嚇、騷擾或揭露個資，仍可能構成其他罪名或民事侵權。</p>



<h2 class="wp-block-heading">結語：在演算法的世界裡，證據是唯一你真正擁有的東西</h2>



<p>Threads的推薦機制不認識誰對誰錯，它只認識互動率；平台的檢舉按鈕不認識誰是誹謗，它只認識社群守則的關鍵字。當你在這個平台上被不實言論攻擊時，唯一會站在你這邊、且永遠不會背叛你的，是你自己親手蒐集的那一份份證據——帶著網址的截圖、記錄著時間的錄影、公證人封存的公證書。</p>



<p>刪不掉的誹謗貼文，就像是加害者親手為你準備的呈堂證供。你不需要為「刪不掉」而恐慌，你需要的是正確的蒐證方法、清楚的法律判斷，以及在正確的時機點做出正確的程序選擇。當然，每一個案件的言論內容、散布範圍、加害人身分都有其獨特性，本文提供的是一般性的實務原則；涉及具體案件時，委任專業律師進行個案評估，永遠是最穩妥的投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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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 class="wp-block-heading">作者簡介</h2>



<p><strong>林哲瑋律師</strong>，台灣執業律師，執業領域專注於刑事辯護、名譽權侵害與網路法律糾紛，長期處理社群平台誹謗、公然侮辱、個資外洩、網路霸凌等類型案件，累積豐富的網路蒐證與訴訟實戰經驗。林律師亦受邀於企業與校園講授數位時代的名譽權保護與網路言論法律風險，致力以淺白文字普及法律常識，幫助當事人在網路世界中守護自己的權利。</p>



<p><strong>免責聲明</strong>：本文內容僅為一般法律知識分享，不構成針對特定案件的法律意見。個案情形可能因事實差異而產生不同法律評價，如有需要請<a href="https://webrto.com/internet-defamation-handling/" target="_blank" rel="noreferrer noopener">洽詢專業律師。</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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